重生名媛计中计_分卷阅读_92
这一刻,她好像忽然有些明白了庄殊的想法,他不喜欢这种大家心知肚明有仇人的感觉,特别还是自己这样的敌人,因为这敌人匍匐在暗处,随时暴起可能就会咬自己一口,那确实够寝食难安的。
其实她自己,对庄殊何尝也不是这样,她一出事,她就知道该去找谁!
庄殊在她心里=恐怖主义组织
随时需要对她的倒霉事件负责。
想到这里,叶霓笑了起来,说道:“之前,大家只是欠缺沟通,其实最好的化敌为友方法,就是彼此利益一致时,这道理,您应该比我更清楚。”
庄殊看着她,一瞬不瞬,片刻,他忽然也笑了,点了点头,“的确……非常有道理!”
☆、第74章
看到庄殊点头,叶霓终于暗暗松弛了神经,这事吧,她表面没什么,态度是强势的,但心里明白:出路其实是别无选择的!
叶霓非常清楚,怎么样对付自己家,其实全在庄殊。他有钱,扯皮和他们打官司,都能烦死她,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像他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不过是让自己难受,让林赫不舒服罢了。
有人送过来饮品。
芒果汁倒在杯子里,握在手心冰凉,里面却没有冰块,喝一口,令人想喝第二口。
叶霓摸着杯子想,她不想小嘉有麻烦,半点不想。叶和是混蛋,但是小嘉和叶长胜对她很好,给她钱做生意,做人要恩怨分明,更要知恩图报。这是基本的良心。
她放下杯子,半垂着眼,感受到对面庄殊对自己的打量。
远处有樱花树,风一吹,就落了,风卷着叶子向这边翻滚而来,有花瓣被吹起来扫过自己的脸,庄殊看到一个花瓣翻卷着落进自己的杯子,没头没脑地样子,像某些人,突如其来的闯入别人的生活,打乱别人的计划。
偏生那花瓣还粉白娇嫩,小小一点,令人无法心生厌烦。
也如同某些人,他注意到了,她显然也是有心气的,穿着半高跟的鞋子,不化妆,只抹了唇膏,头发也没刻意收拾,她在用这些传递一种讯息,她不靠女人的优势博取别人的好感。
幼稚的孩子气,庄殊抬手让人来换杯子,眼中闪过她笑的样子,那嘴角的笑容甜美,眼神顽皮,那种顽皮不是时下夸奖女孩子的所谓“灵性”,而是纯男孩式的,翻墙爬树,成天恶作剧的那种坏小子眼中会有的东西。
他是男人,他都没有。
但他常听老人说,那样调皮的孩子都聪明。所以他干脆直接问她,既然聪明,“不如想想这事怎么办?”和别人,他不会这样说话。
庄殊靠在椅背上,微微低头,看了眼桌下,她的鞋,半高跟……其实,她和胡晓非这一班都认识,他也难和她撕破脸,倒不如,难为她一下算了。
但没想,她还能说出点东西来,他说,“那你倒是说说,你和我,怎么样才能保持利益一致?”一个天,一个地,他公司的生意给她,她现在只能提供物业服务。
想到这里,庄先生觉出了这小妞的幽默细胞来,“我们中殊国际有自己的物业!”一句话,断了她的出路。
叶霓:“……”她都没想说那个。
怎么利益一致是超高难度技术货!她就算现在再有一块耕地,也不敢用相同的手法和庄殊合作,她和林赫的项目细节还需保密。
她端过杯子,捂着那冰凉的杯子,依旧觉得热,该怎么才能利益一致呢?
——她只懂原理!
她听自己爸爸说过无数次,“保持利益一致,才能在商场上成为朋友。”自然利益也可以化敌为友!
可是她和庄殊要怎样的利益一致,今天庄殊提这个问题之前,她想都没想过。
还有他凭什么嘲讽他们的物业。
真是可恶。
他们的物业队伍难道不能干别的吗?想到这里,她眼睛一转说,“如果您有需要,我让他们换身衣服,也可以充当保安,或者保镖。”
庄先生想到一群四府村的村民围着自己,那万众瞩目的光环竟然令他不堪负荷,淡声说道,“算了,四府名号太响,我们公司请不起。”
叶霓仿佛透过他的表情读懂了他的内心活动,捂嘴笑了笑,“您可以迅速成为业内明星。”
庄先生平淡地说,“我不想步老陈的后路。”
叶霓畅快地笑起来,这一秒,她知道庄先生终于意识到了面对她的短板。
庄殊眼看这谈话要奔向一个奇怪的方向,说道,“你那块地,现在是林氏做的承建商。”他看着叶霓,微微抿了抿嘴,提醒她,林氏和中殊,可不是关系户,要她提出弥补的办法,依旧是他要的。
他和她,不能一笑泯恩仇!
叶霓觉得,说不定庄殊找她的麻烦,只是为了让林赫难受一下,收起笑容,她说,“原谅细节我还没有想好,来见您之前,我是准备吵架的。”
来见您之前,我是准备吵架的!
庄殊看着她,真不知该给一个什么表情,这姑娘和人过手的时候招数不拘一格,上次扮演的是高贵冷艳,这次是泼皮无赖,他看出来了。
他低头,又看了一眼桌下她的鞋,“所以你特意穿了双低跟鞋,还有和我过手的准备吗?”
叶霓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动了动自己的脚,“我穿上高跟鞋气场太强,我怕你一看到立刻条件反射地反感,毕竟我今天是来求人的。”
庄殊又忍不住笑了,“原来还有你这样来求人的……”
叶霓说:“您一传递意思,我就得来,自然是求人!不过您如果一定要告我二哥,我们也不介意免费提供保镖服务。”
庄殊又被逗笑了,略无奈,他来以前,真没想到她还有这一面。
这是硬的不行来软的,软的不行来赖的。
他端起杯子来,看了下表,“那我再给你五分钟。”
叶霓低下头,有风又吹过来,她动了动自己的脚,自己的皮鞋多好!人不同阶段得有不同阶段的定位,服饰,只是最初融入一个群体,自身修炼不够炉火纯青时需要的,而她,从来都不需要那阶段。相反,如今她需要这种反差性的简朴,这是那些特定阶层的社会名人所用的,他们通常喜欢穿着朴素,但是人人认识他们,因为以他们的身份,社会会有更高的道德要求,他们是标杆似的存在。
比尔盖茨裹着麻袋,也还是比尔盖茨,人家的公司,人家公司高大上的产品,才是人家鲜亮的衣饰。
而叶霓用这种“反差性的装扮”,是因为她周围都是年轻才俊,她不想有机会被人诟病,她是为了钓金龟婿,才和这些人交往。
她也不想用自己的光环去吸引他们,她要和他们拼智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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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间里
侍应生站在中间的位置,两男一女的视线都在他身上,那孩子略紧张,“就是这样,庄先生问她要什么,她点了芒果汁。”
“谁关心这个。”常一百身子后靠,“他们说了什么?”
“就说了刚刚我说的那些。”
“其他的,有价值的呢?不是关于点东西的。”胡晓非替常一百追问。
那孩子摇头,“就没了。我过去送东西的时候庄先生都不说话。”
常一百烦躁地摆手示意他出去,那孩子刚关上门,常一百身边的女孩就问,“为什么你们要这样追问?”
常一百侧头看她,女孩长发飘飘,容貌艳丽,他抬手,拽起那女孩的一缕头发说,“你去外头和朋友玩,一会我去找你。”
那女孩说,“今天你生日,不是应该我陪着你招呼客人吗?”
胡晓非看了她一眼,靠向沙发不再说话,包间里只有他们三个,常一百让她出去,自然是要和自己说话,这女孩没眼色,或者眼里把自己太当回事。
就听常一百说,“陪我招呼客人是我未来女朋友的工作。”
胡晓非看着自己的电话屏幕,听到这句他笑了,够绝!室内安静片刻,他余光扫到那女孩站起来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