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狐 第96节

  双方一追一逃,在万物之影里展开了极烈的追逐战。
  胡欢操纵猴群追赶了一会儿,发现这三个人都是老手,驾驶技术娴熟,纵然在山林地面,也把摩托开的灵活无比,一时间虽然落不下,但也没能追近。
  他立刻就操纵一只巨猴,重新变化成人类,一翻身上了同伴的肩头,摸出来微型冲锋枪,就是一通扫射。
  变成巨猴的模样,手指头太粗,捅不进去枪械的扳机孔。
  如果是平地,这三个独行的职业者,绝对可以做到,一手开摩托,一手操枪反击。但这里是山林地段,路面起起伏伏,双手需要握紧把手,根本没法还手。
  三人齐齐大骂,这群烂猴子不讲武德,却也无可奈何。
  胡欢换了三个弹夹,终于有一发子弹命中了一辆摩托,摩托上的人虽然临危不乱,一个跟头,稳稳地站在地上,但凭着两条腿,他却没办法跑得过这群蛮力巨猴了。
  胡欢只会两只巨猴上去群殴,仍旧狂追不舍。
  前面操纵摩托车狂驰的人,也没想过回头救同伴,他们这种亡命之徒,只为了钱财拼命,根本就没什么同伴,甚至为了瓜分财物,随时都可能跟同伙翻脸。
  胡欢操纵的巨猴,枪法实在不大成,双方又追逐出了十多公里,仍旧没有命中,前头两辆摩托仍旧轰轰作响,开的上跳下窜,但却稳如两匹老狗。
  其实逃命的两人,也暗暗叫骂:“这群畜生的力量怎么这么长?居然能够跟着摩托车跑了这么久?”
  大多数动物的速度,虽然不俗,但却缺乏长途奔跑的能力,猎豹就是其中的极端,就算擅长长途奔跑的动物,也不可能全力长途奔驰,想要长途赶路,只能放缓速度,比极限速度有五成,就算是顶流儿。
  就算异妖不是普通动物,可按照两人的经验,一般情况下这些异妖,能够追逐几分钟,就已经算是力气悠长了。
  这群巨大的猴子,居然能够追逐这么久,简直不合情理。
  胡欢可不知道,这两个亡命之徒,还在对大猴子们做科学分析,他操纵的两只猴,已经把那个摔下摩托的光头大汉,打的皮青脸肿,皮开肉绽。
  胡欢觉得这人身上的衣服,还有装备都可能有用,甚至还把对方剥了个干净,东西都细心的收了起来。
  这个光头的黑大汉,哪里知道胡欢这是勤俭持家?还以为这两头畜生,对自己动了不堪入目的心思!
  尤其是胡欢为了节省时间,没有给这群猴子穿衣服,它们狂奔的时候,从上到下,一览无遗,变成猴子,更是出类拔萃。
  一想到自己可能遭遇极其悲惨的命运,这个光头黑大汉,忽然就爆发了,破口大骂道:“麦克!你这个王八蛋,我日遍你全家!”
  “你个王八蛋,若不是你胡乱开枪,我们怎么会被抓起来?”
  “不要啊!”
  “不要过来!”
  “求你们放过我。”
  “我们不是同类……”
  “不是,我说错了,我们都是同类,都是雄的……不合适的,真的不合适!”
  胡欢终究是个老古董,不知道这个世界,这些年颇有些特殊风潮,还没弄明白,这个光头大汉,在大呼小叫什么?
  自己怎么他了?
  就能害怕成这样?
  特么的这货也太怂了啊!
  第十九章、没事哥哥是学霸,有事哥哥没文化
  胡欢没有出手杀人,是因为想要问问情报,知道对方还有没有同伙,免得杀的不够彻底。
  上次他没能把灵魂教派,还是红日的杀绝户,被人找上门来,让严苓色训斥一场,胡欢就知“错能改”了。
  胡欢所化的巨猴,伸足一踏光头黑大汉的身子,哇哇了几句,他这才想起来,这些蛮力巨猴没有人类的语言器官。
  若是以前,也就真没办法了,现在升了级,胡欢催动了蛮力巨猴,顿时变化成了两个粗壮,丑陋,凶残,暴虐的男子。
  这两个男子皆身材雄壮,本钱丰厚!
  这个举动把光头黑大汉吓的魂飞魄散,狂叫道:“放过我,放过我……”
  “只要放过我,你们怎么样都可以。”
  胡欢试了一试,果然变化人类之身后,发音的器官正常了,不像大猴子就只会哇哇怪叫,根本说不来人类的语言。
  他呵呵一笑,顺口答道:“既然如此,我们先怎么样都可以,再放过你吧。”
  光头黑大汉听的这句话,过于害怕,可怜他也是国际上有名的雇佣兵,独行职业者,却被区区一只猴给吓的口吐白沫,直接晕了过去。
  胡欢颇有些无语,他真没想拿对方怎么,也就是逼问出来相关的情报,顺手弄死……
  这就至于,把人吓成这样?
  他不是还没说,会把人弄死的话么?
  胡欢看了一眼,这个晕过去的光头黑大汉,觉得再弄醒过来也挺麻烦,反正前面还有两个呢!
  就脚丫用劲,直接把这个光头黑大汉一脚跺死,给他留了一个体面。
  前方的追逐战,也已经逼近尾声,两名逃窜的独行职业者,遭遇了一处沟壑,虽然不是很深,但却足以把两人的摩托给陷入其中,两人都仗着身手敏捷,提前跳了下来,没有受伤。
  可是他们面对七八头围上来的大猴子,心底都是惴惴。
  麦克还妄图垂死挣扎,双手一推,就有一道火焰出现,只可惜,他身为一阶职业者,这道火焰的威力,着实不怎么样。
  首当其冲的一头黑毛大猴子,把手中的棍棒一抖,凭着一手精妙的棍法,生生把这道火焰全数收到了棍棒上来。
  这首棍法,这群没有脑子的大猴子当然不会,但胡欢却是冷兵器的大行家,小露了一手绝妙棍法,他把燃烧的棍棒一指,低吼了一声,顿时把两个职业者吓的急忙各自拔出手枪,就要负隅顽抗。
  一头大猴子本能发作,抬抓就掷出了一根棍棒,当场就把其中一人给刺穿。
  异妖们都是皮糙肉厚,就算这群蛮力巨猴有a级的力量,也不过就是重创,但人类脆弱的身体,如何能够跟异妖相提并论?
  就算是战士族系,巨人族系这些以肉身强横著称的职业者,比同阶的异妖,在肉身强悍上也差的远了,更何况这两人都不是肉身向的职业者。
  这头猴子出手就杀了一人,剩下的那个叫做麦克的职业者,大吼一声,全身火焰爆发,但却被一头大猴子摸了过去,忽然暴起,抓住了脚踝,像拎着破布一样,在地上胡乱砸了几十下。
  胡欢感应到,这两头巨猴出手的时候,忍不住后悔,不该杀了光头黑大汉。
  这些巨猴在没有他控制的时候,全凭本能战斗,出手自然没什么分寸。
  这两个职业者,一个被当场棍棒穿身,一个被砸的如肉糜相仿,都死的不能再死了,也没什么逼供的必要了。
  死人是最坚强的,因为绝对不会有口供。
  若是古典法的修为还在,胡欢或者可以读取一下,这几个人的记忆,天演术也成,但此时他操纵的是一群大猴子。
  完全没有这个功能,它们只会杀人,不会技术。
  胡欢虽然一肚皮的学问,精通古典法,十二新法,更有七百年的智慧,但除了肉搏技巧,其余他也没法通过这些大猴子用出来啊?
  诚所谓:没事哥哥是学霸,有事哥哥没文化!
  这也算是,老公狐狸的一个烦恼了。
  胡欢剥取了战利品,把这两个敌人扔在了原地,就算这些职业者,会有灵物析出,他也并不想拾取。
  胡欢干了这一票买卖,指挥十头大猴子,重新恢复了人类的模样,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就检视了一下战利品。
  三套包括内衣的战斗服,就不必详细说了,这三个独行的职业者,武器准备的很齐全,这件事让胡欢很有些兴趣。
  国内是绝无可能,弄到火箭弹这种重型火力,国外带入进来,更是扯七八单!
  他仔细的检查了一遍,果然如预料的一般,在三人的遗物之中,找了一个骨笛。
  胡欢感应了一下,注入了一丝灵力,发现它很有趣,就把它送到嘴边,轻轻吹起骨笛。
  骨笛声音呜咽,很有些凄冷。
  当声音缭绕耳边,十头巨猴原地消失不见,再出现的时候,已经在一个非常古拙的山洞里。
  这个山洞有一个非常巨大的活动广场,堆满了各种印第安风格的装饰品,除了各种图腾柱,还有些比较野蛮落后的,比如干枯人头之类的饰物。
  活动广场之外,有数十个互相连通的山洞,其中很多都有人工开凿的痕迹,这个山洞并非是小蜗洞天那种,经过仙家妙法开辟出来的虚空,更接近天然的时光缝隙,只是被人改造过。
  胡欢知道几处时光缝隙,其中最熟悉的一处,是梅拉尼·罗兰发现,后来建造了克莱斯魔法学院。
  其余几处时光缝隙也都有主人,这些时光缝隙的主人,几乎都是胡欢的老朋友。
  在山洞中央的活动广场,有个被清理出来的地方,堆放满了各种轻重武器,乃至给养装备,甚至还有三辆重型哈雷。
  胡欢有些疑惑,心道:“有这玩意,怎么还开幸福125?”
  他走过去稍稍摆弄了一下,发现这三辆哈雷摩托,应该是不慎加了劣质的汽油,还没地方维修,已经完全不能开了。
  胡欢把所有的战利品,都扔在了山洞里,准备好好逛一逛这出时光缝隙。
  第二十章、安第斯山的彩虹
  胡欢非常肯定,被他杀掉的三个倒霉蛋,之前就是走了狗屎运,才得到了这个骨笛,而且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因为这东西绝不是这么使用。
  时光缝隙,有时光两个字,自然跟空间类型的洞天完全不一样,甚至就不是一类的东西。
  时光缝隙的正式称呼,应该叫做——凝固的历史!
  它是一段凝固的时间。
  所以梅拉尼·罗兰发现了一处时光缝隙,就再也没有出来,因为在时光缝隙中,历史凝固,她的实力再也不会衰减,永恒固定。
  她一直都希望胡欢能过去,同她一起留在她创立的魔法学院,因为只要胡欢过去,两人就可以永远在一起。
  但胡欢真不敢,因为他还知道一件事儿——历史不可挽留!
  偶然进入时光缝隙,并且离开,最严重也就是时光错乱,比如著名的烂柯一梦,一局棋便是数十年光阴,比如王子求仙,洞中七日,世间已过千年。
  梅拉尼·罗兰想要掌握时光缝隙,就要跟时光同固,同时也意味着,她永远无法离开,一旦离开那段凝固的时间,这位魔法女王就会瞬间老朽,化为灰烬。
  胡欢还知道,就算梅拉尼·罗兰彻底掌握了时光缝隙,也有一定概率遭遇,因历史变迁导致凝固的时间重新流动。
  一旦凝固的时间开始前进,梅拉尼·罗兰就要与历史一同消失,再也没法挽回。
  当时若非人人都面临,修为倒退,死亡逼近,梅拉尼·罗兰也未必会破釜沉舟。
  胡欢不愿意,自然有他的考虑。
  胡欢先是在山洞中央的活动广场绕了一圈,然后又在附近的山洞探索了一会儿,他很确定这处时光缝隙,因为被人改造过,已经无法作为固定的居住场所了。
  这一处时光缝隙被人改造过,但不管怎么说,它都不是应该用来当储物法器。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