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别怕,跟哥走吧

  “力量:2.2原力;速度:2.2原速;精神力:12点;天赋等级(水、火):二级;新的血脉天赋:精确。”
  晋级二阶神眷者后,信天很快便直观地感受到自己飞跃的实力。
  “速度力量增长了不止一倍!看来实力增长的幅度也是因人而异的,不知我增长的算不算多的。”
  “精确?这是个什么样的能力?”
  只是迷惑了一小会儿,信天就不再去想。这个世界出人意料的事太多了,总有机会弄明白不是?
  信天此时神清气爽,浑身洋溢着强大的力量,只想找个变异兽大战一场。
  “先办正事。”信天微一抬手,火属性能量汇聚成的火红尖针飞速而出,瞬间没入兽尸坚硬的脑壳,一个回旋就在兽尸脑壳上开了个小洞。信天并不收回火针,同时祭出水属性能量汇聚成的蓝色细线钻进兽尸脑壳,灵活地将一枚暗褐色兽核卷出。
  一脚将兽尸踢入傀儡池,信天心道:“终于能同时祭出火针和蓝线了!二级的火针果然强大多了,原先怎么也穿不透的脑壳,现在轻易就破开了个洞。蓝线也灵巧有力多了,也更有弹性了。”
  这时,信天脑海中得到傀儡池的反馈:“是否制作完美傀儡?是否耗费万化之水一滴?耗时一小时。”
  “没有兽核也行!万化之水太强大了,竟然只需要一滴!”信天随即在脑海中回复“是”,只见傀儡池上方凭空出现一滴晶莹剔透的黄豆大小的水滴,落入傀儡池。
  万化之水落入傀儡池便准确融入兽尸,而兽尸融入万化之水后犹如吞下沉重的秤砣,迅速沉入池底,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
  ……
  万化起源宝瓶空间外,依然漆黑一片。
  小雨悄然醒来。
  眼前的世界似乎比梦中还要黑暗,小雨有些恍惚,难道噩梦还没有做完,自己依然还在梦中?
  黑夜并不比白天冷,小雨却感到了浓重的寒意,不禁将双膝抱进怀里,身体缩成一团。
  那个温暖的怀抱就这样远去了吗?那个生命中最亲近的人,我如何才能再见你一面?
  ……
  信天出现在小雨面前时,天空已然有了一丝光线。
  小雨小小的下巴卡在膝盖上,一双大大的眼睛空洞地睁着,蜷曲的小小的身子看上去让人心酸。
  信天的心猛地揪了一下,想起五年前的自己,每天备受血脉冲突折磨的小小的自己。那时姑姑一去不回,自己也是这样蜷曲在角落里,无助而绝望。
  信天走上前去,蹲在小雨面前,轻轻抬起小雨的下巴。“别怕,跟哥走吧!”说完慢慢扶起小雨,背在身后,“以后哥保护你。”
  靠在少年瘦削的后背上,小雨的眼神渐渐生动起来。似要把这句话刻进生命里,小雨重重地答道:“嗯!”
  ……
  浓雾弥漫的早晨,一个身穿迷彩军服的少年背着一个小女孩在绿色的丛林里飞奔。
  信天此时心头充满喜悦,他终于明白“精确”的含义了。
  绿色的丛林障碍物极多,密集的青草下更是遍布“雷区”,加上浓雾弥漫,即使最熟悉地形、最善于奔跑的变异兽也无法放开速度去尽情奔跑。
  可是信天可以。
  晋级二阶神眷者后的信天,浓雾中的视距已经达到了50米,这是个惊人的数字,秒杀绝大多数的变异兽;精神力的强大,让信天对周围12米的范围更是做到明察秋毫,一草一木,每一处障碍和羁绊,甚至一个小土坑、一个小石子在信天眼里都清晰无比;
  而新诞生的血脉天赋“精确”更是给力,信天能准确计算出每一处障碍物和自己的距离,进而计算出每一步的步幅、每一跳的高度,每一分的力量都恰到好处,丝毫不会浪费。
  恣意奔跑已然是一种享受。
  丛林是变异兽的天下,即使是白天也绝对不能乱闯,动物变异后领地感更强,强大的变异兽更是会狠狠教训闯入者。信天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所以快速移动也是保护自己的手段。同时,信天还把兽尸放了出来。
  化身完美傀儡的兽尸已在另一种意义上获得了新生。信天给它起了个名字:金刚。
  金刚体形小了一大圈,身高由三米变低到两米五,身躯也瘦了一些,但看起来更加协调。缩小版的金刚依然无比强健,但给人的压迫感小了很多,看上去并没有太多的威胁,但身为主人的信天却深知金刚的恐怖。
  融合一滴万化之水后的金刚,身体的结构已趋于无限合理,每一块肌肉、每一处骨骼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连异变后暴虐的神志似乎都清醒了很多。
  信天将它自己的兽核和剩余的两枚二阶兽核都给金刚吃了,经过一夜的消化吸收,本已二阶巅峰的金刚成功晋级三阶,实力比起一天前已经发生了剧变。
  “力量:8原力;速度:7原速;精神力:3点。”
  “比正常晋级强大很多啊!看来兽人的进化也不是毫无可取之处,起码身体素质方面已经超出一般的同阶人类太多,加上一身装甲般坚硬的皮肤……不知道对上宋金刚有没有胜算。”
  金刚的速度远超信天,并且和信天之间有灵魂感应,在信天的指引下,完全跟得上信天的节奏。
  一路上,信天并不想节外生枝,准备把小雨安置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再作打算。
  近两个小时后,信天来到那歌变异鸡群所在的篱笆院,这里,也是大红大白它们的家。
  ……
  b128生命岛,一座巨石砌起的宽阔大殿。
  大殿中央相对摆着两排宽大的木椅,每张木椅上都铺挂着一张巨大的狼皮,几个彪悍的男子分坐两边。
  中间站着一名满脸怨毒的青年,正是宋子文。
  “父亲,你一定要为哥哥报仇啊!”
  众人看向正中端坐的一个光头大汉,宋金刚。
  宋金刚四十左右,身材魁梧挺拔,古铜色的皮肤如金属浇铸一般,“郑州这个地界附近,还有不卖我宋金刚面子的人吗?”
  宋金刚环顾众人,“这世上就是有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人。老二,你带些人去把那小子给我抓来,我要杀一儆百。”
  左排最上首一个精瘦男子迟疑道:“这么久了,人只怕早就跑了。”
  “肯定跑了,那小子又不是傻瓜!”宋金刚嗤笑道,“那就把和他有关系的人全都抓来。他不是有情有义吗?为了一个贱民就敢杀我宋金刚的儿子,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真的君子。把消息散出去,凡是和他有关系的人,我一天杀一个,看看他如何抉择。”
  ……
  篱笆院子旁有一间小屋,是原来的主人临时休息用的,如今成了信天和小雨临时的家。
  大红一家发现金刚对它们并无恶意后,也习惯了金刚的存在。大白和其他母鸡就像好客的主人,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些厨具和生活用品运了过来,在小雨的悉心布置下,这个临时的家竟然也有了几分温馨。
  大红本来就是附近的“霸主”,再加上金刚和信天,应该没有什么不开眼的变异兽来骚扰了。
  金刚不知从哪里打来几只肥美的兔子,小雨只用了一只就炖了满满一大锅香喷喷的兔肉。配上一大盆味道极鲜的蘑菇汤,和一海碗野菜炒鸡蛋,信天和小雨吃得都走不动道了。
  小雨躺在铺得柔软的土炕上甜甜睡去。信天则靠在炕头,懒洋洋地看着窗外如雕像般坐在地上的金刚和几只叽叽喳喳找虫子吃的小鸡。
  “真像以前和姑姑在一起的时候。”信天一直紧绷的神经完全松弛了下来,也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
  短短几分钟,信天便进入深度睡眠中,似乎连大脑都陷入休眠,身体依循着本能运转起来。
  每一块肌肉、每一块骨头、每一滴血液,都发出饥渴的信号,刚刚吃进的大量食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转化成能量,被每一个饥渴的细胞争相分食,只是短短十几分钟,信天已是腹中空空。
  仍然饥渴的身体并不罢休,打起了外界白雾的主意。
  信天的腹部微微鼓起,一大股白雾被吸进体内,犹如甘霖洒在久旱的大地,被迅速吸收一空。随即,信天不断地大口吸进白雾,如鲸吸牛饮般,窗外的白雾肉眼可见地变得稀薄,又迅速被更多的白雾补充进来。
  信天此时的呼吸进入了一种奇妙的状态,一呼一吸之间的时间越来越长,吸进的白雾却一次比一次多,渐渐地,信天进入了一种类似龟息的节奏,外界白雾蜂拥而来,信天身周的白雾也越来越浓,如同一团棉花糖般将信天围在中间。
  “棉花糖”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浓,已然看不到里面信天的身影。巨大的“棉花糖”还将信天身边的小雨也裹在里面,而无论是信天还是小雨,都仍旧处在深深的睡梦中,毫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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