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剑修撩妹[GL]_分卷阅读_136

  她和戏班的人告了别,准备出城去寻明千。
  走之前,她先去馄饨摊见了一面刘婆婆,将手里的一枚大洋递过去,说是抵这次和上回的饭钱。不过刘婆子没收。
  “馄饨的话,我这儿是最不缺的。”刘婆婆说着,“你想吃多少尽管吃便是。”
  南怀慕咬了一口薄皮的馄饨,问道:“那你这缺什么?我总不能一直白白的蹭着。”
  刘婆婆想了想:“太平吧。”
  南怀慕咽下了馄饨,抬头瞧她。这世道是混乱的,北平的天是灰蒙的,这儿明明不是末世,却总令人觉得提心吊胆,甚至比末日的时候,更加的可怖。
  太平盛世离得大家太远了,即便十几年后,也不见得能够拥有真正的安宁,因而刘婆子的梦想总归只能是梦想。
  南怀慕饮了一口汤,埋头将馄饨吃完了,起身将桌上的大洋放进了口袋里:“会太平的。”她对着刘婆婆说道,“这两碗馄饨钱,我定是会还的。”
  她背着个包买了火车票,出了城,跟着心头血的感应一路朝着天津走。
  明千就在天津和北平的中间交界处,她前些年的时候,被政府召集,说泱泱大国怎么能没有一个奇袭兵团。恰好明千是个武力极高的,从小在前线爬滚,后来又出国学了新式武器,政府便让她带领一波兵,在山头上训练,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听从号召地打出去。
  明千同意了,领着一只半大不小的兵,用着明家的资产丰富了武装,懒散的管理了一番。
  南怀慕找到明千的时候,一群人搭了帐篷,在寒风腊月的日子里燃了柴火,明千换上了一身绒布衣服,虽说依旧富贵,可和之前的模样差了太多。
  地上放了一堆黑色的枪支,从军的穿着深灰的军服,是没见过的编制,里头有男有女,无一例外都是些腿脚功夫厉害的,甚至几人身上还传出了隐隐的灵气。
  南怀慕屏息走入阵地,瞄准了明千的怀抱,猛地一头扎过去。
  无数刀子和枪瞬间举到空中,瞄准了南怀慕。
  南怀慕便装着无知孩童的模样,蹭了蹭明铛的脖子,凄凄惨惨地说:“大小姐,我太想你了。”
  明千的手僵了下,有些无奈的发现,自己倒是身体比大脑先认出了南怀慕来。
  这几日,她也是极念叨南怀慕的,没了那扰人的小曲,以及那花样百出的淘气法子,还真是有些寂寞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会比较短,所以……(此处省略一万字的低h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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