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的回忆
蝙蝠的回忆
蔡骏/文
我的生命曾两度终止,
在终止之前;它仍在等待,
看第三次苦难的秘密,
是否会被时间的手揭开。
如此巨大,如此难于想象,
就像曾经的两次,令我昏厥。
我们只能一次次告别天堂,
一次次梦想着与地狱告别。
——艾米莉·狄金森《我的生命曾两度终止》
第一章
亚当与夏娃离开伊甸园,生下第一个儿子叫该隐——他是第一位因男女性交而诞生的人类祖先。
该隐的意思是“得到”,他很快有了一个弟弟叫亚伯,意思是“虚空”。该隐是农夫,亚伯则是牧羊人。耶和华看中了亚伯供献的祭品,却没有看中该隐的。该隐出于嫉妒,杀死了自己的同胞弟弟亚伯。
耶和华说:“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
不过,该隐还是活了下来,他的子孙后代,就是我们。
还有它们。
蝙蝠,又被称为伏翼、仙鼠、飞鼠、天鼠、夜燕……我喜欢最后一个名字。
蝙蝠是翼手目动物的总称,唯一真正具有飞翔能力的哺乳动物,从种群数量上仅次于啮齿目。除了南北极与某些与世隔绝的小岛,地球上每个角落都有蝙蝠。
它们并没有真正的翅膀,双翼由前肢进化而来,由修长的爪子之间相连的皮肤,也就是翼膜构成。蝙蝠能发出人类无法听到的超声波,依据回音辨别方向。大多数蝙蝠捕捉昆虫,也有些吃果实与花粉,美洲有些蝙蝠则以吸血为生。
几乎所有蝙蝠都是昼伏夜出,长得像老鼠或狐狸,通常有个极度夸张的鼻子,以及与脑袋很不相称的巨大耳朵,酷肖寺庙里面目狰狞的恶魔。除薄薄的翼膜外,蝙蝠全身覆盖着灰色、棕黄色、褐色或黑色的毛,总给人一种肮脏的感觉。很少有人敢接近这种动物,更别说去触摸甚至共同生活了。
但我喜欢。
因为,该隐的故事告诉我们,它们是我们的兄弟,或者说——同类。
小说寥寥数语的开头,让蹲在电脑前看稿的我,胃里泛起一股腐烂的鸡鸭内脏气味,将子夜十二点吃下的一杯方便面,全部喷在了键盘上。
看着满眼的呕吐物,我冲到卫生间又干呕几下。就像刚刚活吞了一只蝙蝠,那对光滑的黑色翼膜,以及钩子般的尖爪,还在我的胃里不断挣扎。
凌晨两点的出租屋内,响彻急促的水声。
浑身湿漉漉地抬头,睁开被水缝合的眼睛,才看清卫生间镜子里的脸。
有些陌生,这看起来还年轻的女子,披着海藻般的长发,刚从深海里被打捞上来,面色如同白墙,嘴唇也是铁灰色的,倒是双眼瞳仁很黑,像要从眼窝里跳出来。
我的脸?
小时候,我跟父母住在一栋六层楼的老式公寓。那栋楼又破又烂,楼道里堆满各种杂物与垃圾,每逢黄梅天的雨季,墙壁与天花板就开裂漏水。夏天的夜晚,不时会有成群结队的蝙蝠飞过。每当看到窗外倒挂着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乍看起来像大老鼠,转眼又拍打着翅膀飞走,令人莫名恐惧。我家住在五楼,经常半夜从头顶传来脚步声,富有规律性的节奏,如同菜刀砍在砧板上。楼上住着一个孤老太太,从没有子女来看望过,每个夜晚她都出去捡些破烂回来,比如可乐罐、空啤酒瓶、废报纸杂志……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小学一年级的期末考试前夕,老太太佝偻着腰爬楼梯,几乎要用手支撑台阶,像个衰老的动物,背着一筐奇奇怪怪的垃圾。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垃圾中有个洋娃娃很漂亮,但手脚都被拧断了,脑袋也从脖子上裂开了。当时我就在想,这个老太太是变态吧?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漫长的暑假过去,我始终能闻到一股臭味,从窗外隐隐约约飘来,苍蝇也明显增多了,黑夜里引来更多的蝙蝠。开学不久,警察砸开楼上的房门,才发现老太太的尸体,几乎完全腐烂了,只剩一堆白森森的骨架,房间里堆满蝙蝠的粪便。
于是,每次闭上眼睛,我就会想象死人的样子。
就像现在镜子里的人?
擦干净脸上的水渍,我换上一套宽大的棉布睡裙,像妈妈那样拿起抹布,把电脑前的呕吐物清理干净。屋里仍充满方便面与胃酸的气味。我看着狭窄的卧室兼客厅兼书房,十平方米的一室户蜗居,每月一千五百块租金。
有好几年没回过家了,我在上海的老式小区独自租房,不愿回到自己出生并长大的n市。虽然这里冬天冰冷彻骨,夏天又闷热得难受,楼上住着一个小姐,总是在后半夜活动发出声响。我还从未投诉过她,既是从小养成的忍让习性,更担心我会被当作她的同类。
或许,因为在这里见不到蝙蝠。
姐姐常跟我说,蝙蝠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只在黑夜行动,捕食昆虫与果子,并不会伤害我们。而人类天生就是白天行动黑夜睡觉的,因此人不应该对蝙蝠怀有恐惧,尤其在我们搬出可能与蝙蝠共居的山洞,学会自己搭建房子以后。后来,人之所以对蝙蝠感到害怕,是因为我们也渐渐成为了可怕的夜行动物。
第二章
“阿丸,你最爱吃的鹌鹑来了。”
这样的记忆停留在八岁以前,自从楼上的老太太死后,我就再也不敢碰鹌鹑,连想一想都会恶心,至于原因嘛——你不觉得烧好的鹌鹑很像蝙蝠吗?尤其是那小小的翅膀,暴出的胸骨,以及钩子般的细爪。
我叫阿丸,这是妈妈给我起的小名,现在是我作为杂志编辑的笔名。最近半年来,我一直在考虑是否还要继续从事这份没有前途的职业。直至我的工作邮箱里收到这份来稿。
这个邮箱地址挂在公司微博与豆瓣平台上,因此常被各种稀奇古怪的来稿塞满,有三分之一是关于如何杀人的故事,还有三分之一基本上是妖魔鬼怪,最后三分之一读完会让你对他人与自己感到绝望,偶尔还会流下几滴泪水。
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悬疑世界》杂志的文字编辑,难以置信已过去了四年。作为一名悬疑杂志的女编辑,我读过的杀人故事不计其数,经我手发表的小说也将近百篇。qq上我有几十号作者好友,几个猥琐的家伙常邀我出去吃饭,因为偷看了我贴在qq空间里的照片,但我一律拒绝。除了公司组织的活动,我从未跟作者有过任何私人交往。
倒不是我有什么偏见:认定写悬疑小说的都是变态。而是于我而言,这些家伙并无任何神秘感与好奇心。就像当你已吃下了一颗鸡蛋,还会在乎母鸡长什么样?
不过,这一次即将例外。
子夜将至,我从邮箱里看到这篇投稿,同时在吃方便面——明知道这将毁灭自己的减肥大业,但我无法空着肚子熬过漫漫长夜,双眼就被这篇小说的名字勾住了。
刚读完word文档的第一页,我就把键盘呕吐得一塌糊涂。当我忍着难受与恶心,辛苦地清理完房间,却并未躺回床上睡觉,而是重新打开电脑,继续阅读这篇小说。
谢天谢地,尽管开头就是该隐与蝙蝠,但后面的故事基本与此无关,而是作者在回忆十八年前的一桩杀人案……
确切地说是毒杀案。
那是诗人依旧受到尊敬,地沟油来不及泛滥,文艺青年在借黑泽明的录像带,警察制服仍是绿色的,街头流行张学友与张雨生,几乎没人看过韩剧,小学校长不懂得开房,苍井空还是处女的九十年代。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我”在叙述一个女生的故事——她叫叶燕,1995年,从n市的重点高中考入北京大学。她完全符合那个时代的审美,雪白皮肤上乌黑的大眼睛,永远在肩头披着长发,就像北岛与顾城写过的女神。在晓风残月的未名湖畔,常有人看到她顾影自怜地漫步,抑或拿着一支笛子呜呜地吹奏半晌,身后留下一大群腼腆却不敢靠近的中文系男生。
叶燕平时不怎么说话,跟室友也很少交流,经常大半个月说不上两句话。这样的孤傲很难讨人喜欢,当然仅限于女生圈子。她在寝室里只顾着自己埋头看书,居然都是侦探推理小说,书架上一整排各种“杀人事件”。
她从不缺乏追求者,除了迷人的容颜与气质,神秘的红色贵族背景,也足以吸引攀龙附凤的人们。但似乎无人掳获其芳心,她对所有男生敬而远之,反而让更多的人前赴后继,每天寝室都能收到鲜花,自然让其他女生艳羡不已。
大一期末考试前夕,从不睡懒觉的叶燕,却在寝室里昏睡了一天一夜,室友们也漠不关心。直到这天傍晚,还是一位女老师起了疑心,去寝室看望她,才发现叶燕的身体冰凉,嘴唇发紫,再摸鼻息,已然断气。
面对香消玉殒的尸身,老师与同学们惶恐畏惧,又不敢把事情弄大,就把叶燕悄悄送到大学医院,上报心肌梗塞猝死了事。因为她的父母都在国外,当时通讯手段落后,竟然一时无法联络到。
然而,有个北大医学部的实习生,也是叶燕的仰慕者,意外发现她的尸体,如同睡美人般送入了太平间。他偷偷掀开尸体被单,本想与女神最后告别,却发现她有鲜红色的尸斑,特别是耳郭、耳垂呈樱红色,并从死者口中嗅到一股杏仁味。
实习生在惋惜之余心生疑窦,立即向医院领导反映情况。领导本不愿惹麻烦,但听说叶燕的家庭背景,实在也惹不起,只能通报公安局,进行一次尸检解剖。
法医发现死者血液异常鲜艳,肾脏与肝脏瘀血肿大,胃部黏膜出血。通过使用“普鲁士蓝法”,检测到残留的氰基离子,尤其在十二指肠处——这是一起氰化物中毒事件。
氰化物乃毒药之王,分为氰化钠、氰化钾、氢氰酸。氰化钾的致死剂量在50~250毫克,一点点粉末即可致命。若在500毫升饮料中混入氰化钾,就会有严重后果。中毒后若无急救措施,通常在十五分钟至一小时内死亡。许多名人都用氰化物自杀,比如希特勒的情妇爱娃·布劳恩——严格来说是希特勒夫人,她是在正式结婚后自杀的。
嫌疑人,首先是最后接触死者的室友们。总共五个女生,都跟叶燕的关系不好,也无法提供什么有效线索。氰化物的中毒途径很多,口服、注射、接触皮肤,甚至包括呼吸,在人体内解离出氰基离子,与细胞色素酶内的三价铁离子结合,使之不能变为二价铁离子,细胞内的生化反应无法进行,最终细胞不能利用血液中的氧气而窒息,中枢神经系统也会丧失功能,呼吸肌麻痹、心跳停止、多脏器衰竭……
凶手大多将氰化物投入被害人饮料或食物中,也有人采用注射或喷射。
警察搜查了案发的寝室,却发现叶燕生前的许多日常用品,都已消失不见。而从她的死亡到立案侦查,中间过去整整七天,自然凶手有充分时间转移或销毁证据。
不过,却有一条重要线索,十八年来都被人们忽略——在叶燕遇害前几天,晚上十点多钟,小说的叙述者“我”独自经过校园里一条小径。那时北大还不像今天般热闹,深夜颇有些冷清,“我”看到一栋老房子的屋顶上,依稀有个女人影子。这栋建筑始于蔡元培的年代,“文革”时有几位知名学者于此自杀,成为一处灵异传说的胜地。“我”还以为见到鬼了,正好附近有盏路灯,照亮屋顶上女人的脸,竟是叶燕。夏至时节,校园里的蝙蝠也都出动,夜空中满是那些小小的翅膀。而这栋破旧的三层老楼里,有不少蝙蝠栖息的巢穴。最让“我”惊讶的是,叶燕的肩膀与胳膊上,竟还停着几只蝙蝠,乍看以为是女生的装饰品。但随着她的抖动,那些可怕的家伙飞起来,而她大胆地伸手抓了一两只回来,在手心轻轻抚摸,最后竟放到唇边吻了一下。
难道,她是被蝙蝠传上了氰化物的毒?
这条线索太过离奇了,也并未得到其他任何人佐证,警方最终也没当作一回事。
可是,作者点评了一句——
“凶手是蝙蝠吗?不,恰恰相反,在这起案件中,蝙蝠只是无辜的受害者,真正的凶手,众所周知,至今依旧逍遥法外。”
看到此处,小说已近尾声,而我狭小逼仄的屋子,依然飘荡着呕吐物的酸臭味。
蝙蝠,终于出现了。
这是盛夏的后半夜,房间内无法形容的闷热。虽然开着空调,却是房东留下的老古董,没开多久便发出刺耳的噪音,迫使我关机,等待几个小时再启动。
我打开窗户透气,却不敢再看电脑屏幕,并对这篇投稿的体裁产生怀疑——算是小说还是回忆录?
因为,作者所叙述的事件,大部分并非虚构,而是真实发生过的案件。
大约十八年前,地点也是北大中文系,死者的姓名同样叫叶燕,警方最终出具的验尸报告,证明为氰化物投毒杀人,但凶手始终未能抓获。
最近的数年间,在中文互联网bbs上,尤其是天涯论坛,不断有网友重提这桩案子。上个月,我恰好也关注过,毕竟是悬疑杂志女编辑的职业嗅觉,简直进入了罗生门的迷雾世界。我对所有信息做了仔细梳理,包括被害人叶燕的身世背景,还有其他涉案当事人的资料,归纳下来大致有几种说法——
a.凶手就是死者的同学,也是死者的室友。两人的日常关系还不错,从未表露出任何杀机,她却出于女人的嫉妒心,在叶燕床头的水杯里,下了含有氰化物的毒药。这位女生曾经被警方调查过,但因缺乏证据而释放。三年后她从北大毕业,就远赴美国留学,自此一去不复返,再未踏上过中国的土地。
b.鉴于叶燕被毒死以后,她的室友们的集体冷漠,以及各种不配合警方调查,甚至出现重要证据失窃的情况,有人猜测这并非单独作案,而是一起骇人听闻的集体杀人案——就像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某个故事。至少,作为与被害人朝夕相处的室友,她们具备充分的作案条件,同样也有嫉妒的作案动机——也可能不止于此,女生之间的小秘密,哪是外人所能猜测的?只要几个人守口如瓶,把杀人的记忆埋藏于心底,恐怕这世上再无侦探能破获。何况,包括第一位犯罪嫌疑人在内,这五名室友都已分别移民海外,不再拥有中国国籍,更不可能回来自投罗网。
c.自杀——这种说法是今年才冒出来的,却不被大多数网友认同。当年案发之后,确实有件事令人疑惑:叶燕死后一个星期,她的父母分别从美国与欧洲回来,却没有要求警方继续调查下去。有人说是因为受到某种外力影响,也有人认为存在自杀先兆。有网友采访了叶燕的高中老师,证实从她小学三年级开始,父母就离婚分别出国,平时很少有机会回国来看她,她是祖父母带大的。高中以后,爷爷奶奶因病离世,她独自居住在n市的老宅。然而,她与父母的关系非常糟糕,从考入北大到遇害的十个月间,竟然不曾与父母见过一面。
还有d、e、f、g……
以上推断都来自网络,但在这篇三万字的投稿中,却只字不曾提及。小说并没有怀疑过任何人,也没有推理出杀人凶手到底是谁。只是详细描述了各种疑点,以及死者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细节。当我坐在电脑前阅读这些文字,仿佛被作者带到十八年前,未名湖畔的夕阳下,看着倒影暗自伤春的女子。
至于凶手是谁,留待读者自己去猜测吧。
重要的是在这十八年来,与死者相关的每个人的生活与命运,都被这起凶案彻底改变了。
至于,叶燕与蝙蝠接触的那一段,我从未在任何资料与传闻里看到过——要么是纯粹的虚构或想象,要么就是作者本人亲眼所见,十八年来第一次通过小说披露真相?
作者到底是什么人?
窗外天色渐亮,我把word文档拉到开头,红色加粗字体打出醒目的标题与署名——
《蝙蝠的回忆》
阳面
作者:蝙蝠
第三章
我叫阿丸,女,26岁,ab血型,天蝎座,《悬疑世界》杂志的文字编辑。
七天前的编辑部会议上,我跟主编吵了一架,原因是《蝙蝠的回忆》被退稿了。
我第一次对主编瞪大了眼珠子,颇为失态地据理力争:“极度真实,令人身临其境,引起社会的普遍讨论与反响——这不就是小说家追求的目标吗?”
“你真的认为这是小说吗?说实话,昨晚审读这篇稿子,我也感到浑身不舒服,又憋在心里难以说清楚,突然产生一种奇怪的幻觉,屏幕上的文字变成小人在跳舞。”
主编话音未落,一个嘴上还没长毛的实习编辑接下话茬:“我也有差不多的感觉,半夜后背心冷飕飕的,回头再看窗外挂着一只蝙蝠。”
“住嘴!”
我像犯了失心疯,容不得别人嘴里提到蝙蝠,便把一杯热茶打翻在桌上。
编辑部鸦雀无声,同事都以惊惧的目光盯着我。而我羞愧地低头说了声“抱歉”,就跑到露台上抽泣去了。
暴烈的阳光射在玻璃上,我看到夏风吹乱的发丝底下,是一张苍白瘦削但还算不错的面孔,仿佛再被烈日晒几分钟,就会烧焦变成一堆僵尸,灰飞烟灭。
忽然,我强烈地想要见到“蝙蝠”。
当天晚上,我根据投稿邮件里的地址,加上了对方的qq号。等到后半夜,当我又被楼上吵得心烦意乱,qq提示音突然响起,显示“蝙蝠”已加我为好友。
“蝙蝠!你好,我是《悬疑世界》的编辑阿丸。”
飞快地在键盘上打出一行字,我忐忑地盯着屏幕,全然忘了天花板上的动静。
“晚上好,我是蝙蝠。”
“我非常喜欢《蝙蝠的回忆》这篇小说,想发表在下一期的杂志上,但主编提了许多修改意见。”
把毙掉说成修改,这样欺骗他(她)的原因,在于我对此人充满好奇,这是我面对任何作者都从未有过的渴望。
“对不起,我不修改。”
“优秀的小说都要经过不断修改,虽然《蝙蝠的回忆》已经很出色了。”
“这是我第一次给杂志投稿,我只想遵守自己的规矩。”
“第一次?怪不得从没听说过‘蝙蝠’这个作者,干吗要起这名字?”
“这不是编辑应该提的问题。”
这个回答让我怔住了,手指在键盘上摸了好久,才敲打下去:“好吧,编辑应该说的是——你的这篇小说写得太真实了,虽然没有任何惊悚元素,除了蝙蝠也没有可怕场景,却在各种细节描写中,将视觉听觉触觉乃至嗅觉与味觉,都完整地送到我面前,由此产生了强烈的恶心感。”
“抱歉,但这不是我的问题,而是你的。”
“我承认,是我的问题,这是真实的故事吗?”
“阿丸,你是叫阿丸吗?《蝙蝠的回忆》是一部小说,我只能答到这里了,晚安。”
“蝙蝠!我能和你见面吗?”
打出这行字之后,我闭着眼睛喘息了数分钟,然后去冰箱喝下一杯可乐,让嘴里充满碳酸气泡。
要命啊,我还是第一次提出这种要求——从前许多作者约我见面,其中有一个还是圈内出名的帅哥,全被我婉言谢绝了,“蝙蝠”到底有什么在吸引我?
qq那头沉默了片刻,突然跳出一行字:“我可以说不吗?”
“等一等!你不明白……”
“很晚了,早点睡吧,阿丸。”
“最后一个问题,你是n市人吗?”
“干吗这么问?”
“小说里写到了n市的许多细节,尤其是十九年前的许多场景,只有生活在彼时彼地的人才会知道。”
“你不需要知道这些,我也不会跟你见面的,死心吧。”
随后,qq显示他(她)已下线,我还是固执地打上一行字——
“蝙蝠!我会找到你的。”
从此以后,“蝙蝠”在我的qq上消失了,我猜他(她)把我放进了黑名单。
我之所以对《蝙蝠的回忆》如此感兴趣,除了小说里描写了叶燕与n市以外,还因为我看过网上流传的叶燕生前的照片——跟大学时代的我竟有几分相似。
最近几个夜晚,我总是在卫生间的镜子前顾影自怜,担心再过两年,青春如此流逝,这张脸就会跟照片中的叶燕一样,变得越来越模糊与遥远了。
没错,我一定会找到“蝙蝠”的。
七天后,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
天气闷热得就像太阳暴晒下的坟墓,想必那是最适合腐烂的环境。我穿着一条深色的纱裙,特意给自己套上黑丝、一双中跟鞋子走出地铁站,找到“胶州路”的路牌,一路向南而去。
《蝙蝠的回忆》倒数第七自然段,主人公是这样写的——
“如今,我住在上海的一个老式居民区里,就是那种最普遍的六层公寓。我很喜欢街边的一家小店,每天深夜都会去吃一碗小馄饨。小区里种满了夹竹桃,每逢夏天就会开满血红色的花——提炼其汁液就能把人毒死。我的楼道里贴满各种小广告,对门住了八个群租的小伙子,楼下是一对老年夫妇,不管白天黑夜都会响起麻将声。我的窗外越过几排屋顶,可以看到一栋黑灰色的大楼,几年前那场惨烈的火灾,吃掉了几十条生命。我每天面对这栋烧焦的房子,就会想象叶燕的尸体,最终孤零零地在八宝山被火化的景象。”
于是,根据这段环境描写,我很快锁定了胶州路。
2010年深秋,发生了一场死伤惨重的高层建筑火灾,而这栋烧焦了的大楼,已在市中心沉睡了好几年。
我想,“蝙蝠”就住在这附近吧。
傍晚七点,下班前吃了一碗过桥米线,嘴里还残留着辣椒味。我沿着胶州路缓慢前行,那些高层建筑就不用看了,近几年的新小区也可无视,只要找到八十年代那种居民楼。
不到两条街的距离,我已清晰地看那栋凄惨的大楼,焦黑得像座高耸入云的墓碑。就在我的右手边,出现一个老式小区的大门,还有那家卖小馄饨的店,虽是毫不起眼的门脸,却有不少人汗流浃背地捧着汤碗。
我的包里装着防狼电击棒与辣椒水,包本身也坚硬得足够打伤男人要害。我小心地走进这破旧的小区,果然长满郁郁葱葱的夹竹桃,黑夜里绽着刺眼的花簇。
更刺眼的是灰暗的夜空中,有几个黑色的小点在飞舞,就在我头顶数米开外,两三层楼的高度,在夹竹桃的枝头忽隐忽现。
绝对不是麻雀之类的鸟儿,天黑以后它们不会再出来了,何况这些家伙的飞行轨迹,呈现曲折的波浪形,像在夜空中写着“w”或“z”,这绝非鸟类的直线或弧线性运动。
蝙蝠。
不会再有第二种生物了,在这个时间地点与季节——就像二十年前的n市,我家门外的那条小路上,两边都是低矮的平房,每逢夏夜就会钻出许多蝙蝠,几乎就从你的头顶掠过,老人都管它们叫油老鼠。
(就是这里了。)
我循着蝙蝠飞行的方向,压抑着胃里的各种恶心感,拐进小区更深的巷道,直到19号门牌跟前。仰头看到上百个黑色小点,乌鸦云集在六层楼顶,仿佛高悬着一个蝙蝠洞。衰败破裂的楼房外墙上,布满褐色的污迹斑点,我用手机照亮靠近看了下,迎面刺鼻的酸臭味,想必是蝙蝠粪便。
19号?
我想起《蝙蝠的回忆》里多次提到“19”这个数字,便低头走进黑洞洞的楼道。居然没有灯,只能打着手机照明,水泥的楼梯台阶上,贴着各种小广告,有些直接刷上手机号码,不是装修就是开锁。虽然这栋楼里住满了人,但在黑暗的楼道上爬行,却丝毫感觉不到人类的生气,就跟坟墓没什么区别。
虽然,我就是在这种地方长大的,偶尔也会怀念五楼的窗台,厨房外深深的通风井,还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以及姐姐。
六楼,终于爬到顶层了。这里的蝙蝠气味更浓,黑暗的角落里,飞出一两只老鼠般的小东西,我捂着嘴巴不敢尖叫。
601的门上贴着一张破旧的香港电影海报,手机光束照出张国荣与吴倩莲的脸,黑色风衣遮住了男主角的半张脸。
我看过这部电影,在很多年前。果断按响门铃。
死寂般的等待中,我在想象门里是什么人。就像那部电影的悲催主角,还是个变态忧郁的美少年?抑或德州电锯式的变态?抑或根本就没有人,只剩空关多年的灰尘,以及谁都看不到的鬼魂?
一分钟后,房门打开了。
同时玄关里亮起灯光,猛烈刺激着我的瞳孔,不由自主地后退半步,才看清一张让人失望的脸。
这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大约在40岁左右,穿着一件黑色衬衫,有些奇怪的中分发型,略显苍白的皮肤,点缀着茂盛而浓密的胡楂,只是那双眼睛冷得让人受不了。
“你好,我是阿丸。”
我在观察他眼神里的反应。
然而,这个男人没有丝毫的表情,双目就像沉默的大海,用略带沉闷的声音说:
“阿丸,晚上好,我是蝙蝠。”
第四章
“你不该来这里。”
男人给我泡了杯浓浓的绿茶,摆在应是家乐福买来的折叠餐桌上。看着玻璃杯里针尖般密密麻麻下沉的茶叶,我产生某种错觉,仿佛滚烫的茶水里全是女人竖直的长发。
他坐在一把黑色的椅子上,正襟危坐的姿态,就像几十年前的老男人们,面对摄影师拍张黑白照片,将来要作为自己的遗像,挂在老宅墙上留给孙子或曾孙的那种。
好吧,要我用iphone给你拍照吗?我下载了一个苹果系统的应用,可以把照片做成各种不同的效果,其中就有遗像这一选择。
我用眼角余光小心打量房间,不到十平方米的客厅,油腻的墙壁与简易的家具,说明这是单身汉的出租屋。没看到电脑和写字台,屋里另一头有扇紧闭的门,应该还有一间卧室。
“谢谢。”
我既不敢坐在他搬来的椅子上,又不敢用手去碰那杯茶,更别提喝下那些充满绿色水藻的液体了。
“阿丸,我建议你喝完茶后,赶快离开这里。”
“我不是来喝茶的。”
我仍然固执地站在客厅中央,将坚硬的坤包搂在胸前,身后是已被他关紧的房门,但我随时可以转身开门逃出去。
“请坐下吧,这样才是我的客人,如果不是的话,那么就请你出去。”
这是他的命令,沉闷的音色令人不可抗拒,我的膝盖不由自主地弯曲,坐上那把略有些不稳的椅子,同时没忘记把双腿并拢。
“我想跟你聊聊《蝙蝠的回忆》。”
“请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因为——那栋大楼。”
我指了指他的窗外,掠过两层杂乱的屋顶,正好斜对那栋烧焦的乌黑建筑,像一座废弃的古堡。我不敢看那些空空的窗户,似乎随时会出现木炭般的尸体。
“嗯,我不该把它写到小说里,但你应该明白,每天都面对这栋楼,我无法绕过。”
“就像十八年前叶燕被毒杀的案件?”
“对不起,这件事跟你有关系吗?”
“我是《悬疑世界》的编辑,为了这部作品,我需要跟你有深入的沟通。”
“这篇小说——你们不会刊发的吧?”
“哦?”
他仍然一本正经地坐着,双目凌厉地直视我的双眼,仿佛能看穿所有秘密,令人难以逃避地低头。
“所以,我们没有什么可谈的,不是吗?”
看来无法瞒过他了,不妨直接说出来,我深呼吸了一口,鼻子却被呛得难受,这间屋里也有蝙蝠的气味。
“不,我们有太多可谈的内容,因为——我有我的理由,接下来会慢慢告诉你,我相信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终于,他的目光有了些许晃动:“也许吧。”
“好,作为交换,请你先回答我的一些问题。”
“那得看你问的是什么。”
“《蝙蝠的回忆》里的情节,有多少是真实的?”
“如果,我说——全部,你相信吗?”
男人的回答异常冷静,让我有些心虚,故作强硬地问道:“如果,是全部的话,那么你一定认识叶燕?”
“是的。”
“请问你跟她是什么关系?”
“你是警察吗?”
这句充满警惕的回答,让我的心头一慌,就像中学时代的数学考试,刚想出一个解题的方法,就到了交卷时间被老师收回——许多次从噩梦中醒来,差不多就是这种时刻。
“当然不是,我只是个杂志编辑。”唯恐说得不够到位,我又补充一句,“一个普通的女编辑。”
“就算你是警察,我也不可能搜你的身——何况我也不是杀人凶手。”
“但你知道凶手是谁?或者可能是谁?”
“不,我的回答要让你失望了。”
“要是你一无所知的话,为什么要写这篇小说?只是为了纪念十八年前死去的叶燕?”
“首先,我确实是为了纪念,不仅纪念死者,也纪念我自己的年轻时代。其次,我也不是一无所知。”
总算问到重点了,我压抑着兴奋,故意避开他的眼神:“那你还知道什么?除了小说里写到的以外。”
“一切。”
“什么?”
“关于她的一切。”
“对不起,有件事忘记问了,我只知道你的笔名‘蝙蝠’,但不该这样来称呼你吧?”
“我叫福生。”没想到他那么爽快地说了出来,“福气的福,生死的生。”
“你好,福生。”
虽然,这男人很可能比我大一轮,但我依旧尝试用平辈的,甚至朋友的语气与他相称呼,这样或许能有更多收获。
“福生,多么乡气啊!”他苦笑了一声,望着窗外烧焦的大楼,“我一度很讨厌这个名字,并且不准任何人这么叫我,否则便会挨我一顿狠揍。”
“冒昧地问一句——你是农村出来的?”
“阿丸,你平时说话都这么直接吗?”
“对不起,我不是这样的。”
我暗暗告诫自己说话千万要小心。
“我是家里唯一活下来的男孩,底下还有三个妹妹,在我之前有过两个哥哥,但都没能活到成年就死了。我是在大片芦苇丛中的村庄长大的,从乡里的初中读到县城的高中,最终考进n市的大学,简直是个奇迹。在我们那个乡下地方,山洞里、树丛中,还有屋檐下,到处都有蝙蝠。我从不害怕它们,这些小家伙对于我而言,就像小猫小狗对于你们城里孩子那样。蝙蝠不会伤害人类,反而帮助你消灭蚊子与苍蝇,它们也不会咬你,最多就是在家里留下几堆粪便,但那是一种名贵的药材。小时候我常去蝙蝠洞掏屎,送去县城的中药房换钱,人家管这个叫夜明砂。”
“夜明砂?”
好吧,听上去很美,像是一款化妆品的名字。
“二十年前,我正在n市读大学,像我这样的农村学生,能够凑齐学费就不错了,更别提吃喝玩乐。我读书非常用功,也不像城里孩子懒惰与娇气,还包下了寝室与宿舍楼道的卫生,我可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现在看不出来吧?”
他故意摆出一张学生样的脸,但额头的皱纹无法掩饰年龄,还有黧黑粗糙的皮肤,也在暴露他的出身。
“我不知道。”
“但在大学时代,我有一个爱好,是你绝对想不到的——摄影。”
“那年头还没有数码相机,照相机都很贵吧?”
“不错,差不多等于许多人半年的工资。只能说我很幸运,在县城读高中时,有个老师是我家亲戚,学校里仅有的一台相机归他保管。他手把手教会了我如何摄影、如何在暗房里冲洗底片。我为学校拍过许多照片,其中有两张得过奖。考入大学后,我报名参加了摄影社团,而我是唯一没有自带相机的学生。社团老师认定我是个摄影苗子,又同情我的家境贫寒,就把他私人的相机借给了我。虽然,那台旧相机早就被淘汰了,1985年的国产海鸥牌,但我却如获至宝,而胶卷与冲洗用具都是社团免费提供的。每个周末,我都会出门拍照片,爬上古城墙拍北湖,跑到长江边拍水鸟,还有……叶燕。”
“哦?”
听他闲扯了那么多,终于出现了这个名字,刺激到我的兴奋点了。
“在n市的一条梧桐树荫大道上,她出现在我的镜头里,就这样认识了。”
“你还保留有她的照片吗?”
男人沉默许久,缓缓离开黑色的椅子,我差点以为他与椅子连为一体了。
他打开客厅另一端的小门,只留一条小缝钻进去,里面亮起昏暗的灯,转眼又被他紧紧关上。他消失了,我才敢从椅子上站起来,捂着胸口大口喘气,在鼻子前拍打空气,略微驱散难闻的蝙蝠味。没有在房间里看到空调,连电风扇都没有,我的后背心全是汗珠,担心会让裙子紧贴身体露出曲线。
男人出来,随手关门同时,拿着一个小本子,小心地放在桌子上。
我乖乖地坐回椅子,看着他无声地翻开本子,里面全是白纸,但看起来有些年头,不时散发出陈腐的霉烂味。
一张彩色照片从本子里翻了出来。
这是张侧面照,标准的九十年代风格,颜色略有些失真。长头发的女孩子,穿着红色格子连衣裙,很像港片里的那种校服,背靠着一棵斑驳的梧桐树,身后留下长长的绿荫。
女孩很漂亮,看起来十八九岁,有一双蒙眬的眼睛,皮肤苍白得耀眼,随时诱惑人们去将她摧残,就像网络上流传的叶燕生前的照片。
男人轻轻触摸照片,抬头看了看我的眼睛:“你不觉得有些眼熟吗?”
“绝版的叶燕遗影?”
“当然,这就是她,十九年前,她刚参加完高考,即将进入漫长的暑期。我在街头偶然遇到了她,严格来说是她闯入了我的镜头,我抓拍下这张照片。”他的目光还是不离开我的脸,让我浑身不自在,“我的意思是,这张照片很像另一个人。”
“谁?”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话音未落,我慌张地低头,徒劳地举手遮挡脸颊。
“只是有一点点像而已,请不要介意。”
“不要吓我!那一年,我还在读小学,刚戴上红领巾呢。”
“从此以后,叶燕成了我的模特,那个暑假我没有回老家,而是留在n市的肯德基打工,休息天就出来陪她拍照片。刚开始我对她也是一无所知,后来跟她单独去爬山,去陵墓景区散步,躲在浓密的山间树荫下避暑,才渐渐知道她的身世——叶燕的爷爷,是我党打入国民党中央的地下工作者,在特勤局有个代号叫‘蝙蝠’,总之是在建国大业中立下丰功伟绩的那种,后半辈子享受高官厚禄,封妻荫子,福泽后世,直到叶燕是第三代。她的外公也是从延安出来的,后来在京城位高权重,当年她爸妈结婚的时候,不知有多少大人物发来了贺电。但也因为这个原因,她的父母的关系很糟糕,女儿出生没几年就离婚了。她的爸爸去了美国,妈妈则去了欧洲,就这样各奔天涯,分别组建家庭,给叶燕添了一个弟弟与一个妹妹——父母几乎把这个女儿遗忘了,从没带她去过国外,而她连弟弟妹妹的照片都没见过。她是在n市被爷爷奶奶带大的,住在大院很少跟外面接触。爷爷奶奶相继离世之后,给她留下了一套房子。万里之外的父母,每月给她汇一千元生活费,那年头已绰绰有余——说实话,我好羡慕她的生活。”
“换作我的话,我也会羡慕的。”我用力摇了摇头,理清思路,“虽然,关于叶燕的身世以及过去,网上也有过一些说法,但都很模糊与破碎,没像你说的那么详细。”
“这是我与她之间的秘密。”
“为什么告诉我?”
“就跟你为什么会来找我一样!”
好吧,我只能猜到一半。
“叶燕的高考成绩不错,加上显赫的家世,学校自然给予了许多照顾,包括各种名目的加分,最终达到了北京大学中文系的分数线。”
“那么你呢?”
“我继续留在n市,第二年就要大学毕业了。”
“从叶燕到北京大学读书,直到在大一期末考试前夕被人毒死,其间将近一年,你始终留在n市?”
“是的。”
这个男人的表情如此诚恳,令人不得不相信。
“北京与n市远隔千里,小说中关于叶燕在北大的种种生活细节,包括她在遇害前发生的那些事,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鸿雁往来。”
“什么?”
“如今早就不用这个了,但在九十年代中期,手机还叫大哥大,固定电话用起来也很麻烦,异地沟通只能写信。”
“既然如此,叶燕遇害以后,警方没有调查过你吗?”
“我与叶燕之间的书信都是匿名的,也不寄到学校或宿舍,而是一个保密的邮政信箱,普通学生没有权利使用,都靠她托了关系才办下来。我们保持每个月两封信,差不多每隔一周,我会收到她的来信,等到下周再回信。她在信里详细描述了大学生活,包括寝室里的每一个人,以及老师与其他同学,还有爱慕与追求她的男生们——我差不多都写在小说里了。”
我不置可否地点头,因为最重要的问题都没答案。
“信里还聊了什么?”
“死亡。”
“没听清楚,再说一遍?”
对不起,我是故意的。
“十八年前,我与叶燕相距一千公里,通过书信讨论死亡的话题。”
“比如——”
“死亡是什么?”
“你觉得是什么?”
虽然,作为悬疑小说的女编辑,对此我已习以为常,但面对这样一个男人,又关于那个早被毒死的女子,仍旧让我心怀恐惧。
“忘记一切。”
“死亡就是删除回忆?这也许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事了吧。”
“不,恰恰相反,一辈子留着那些记忆,才是最难以解脱的痛苦。”他的嘴角泛出离奇的笑意,如同化学反应,令人内心油腻起来,“阿丸,你迟早会明白的。”
“你相信来生?”
“但我不在乎!就像许多人担心的是,当自己死去以后,别人听说噩耗,却只是说一句:‘哎呀,他死了啊?我们要多注意锻炼与饮食哦!’然后,就把你忘了。”
“也许,我就会这样死去吧。”
该死!我在说些什么啊?真想抽自己一耳光。
“我会记住你的。”
这话说得好暧昧啊,我的脸颊一红,反问道:“记住你的人是谁?”
“不会有人记住我的。”
“我想,应该是爸爸妈妈吧,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
但我想起叶燕死后那么多年,网友们讨论了无数遍,可她的父母始终保持沉默,甚至有人指责他们对女儿的无情,就像当年早早离异、远赴国外,未曾尽到做父母的责任。
不过,还有一种说法——叶燕的死关系到某个更大的秘密,死者亲属被迫要永远保密,否则便有杀身之祸。
“叶燕在信里问过我一个问题——人,为什么要杀人?”
“好吧,这个问题与我的职业有关,但从来没人能回答清楚。”
“第一种,为保护自家性命;第二种,为夺取他人财产;第三种,为占有异性而消灭竞争对手;第四种,因各种理由而对他人复仇;第五种,为了执行上头的命令;第六种,为佣金而杀人;第七种,无理由杀人。”
“这都是叶燕写在信里的?”
男人沉默良久才说话:“不,是这么多年来我总结的。”
“对不起,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
“在八月的最后一天,次日她坐上火车离开n市,去北京大学新生报到了。”
“整整两个学期,她没有回过n市吗?寒假都没回来过?”
“没有,我也没去过北京,再也不曾见过她,直到死。”
“我还以为——”我的眼神与嘴唇都在犹豫,但我早已泄露了心思,不妨直说,“你们是一对秘密的恋人。”
这番话令他的表情颇为惆怅,伸手遮着略微上扬的发际线,嗓音像从闷缸中发出:“我不知道,叶燕有没有爱过哪个男人。直到她死后多年,我才希望那个人会是我。”
“为什么不去北京找她?”
“我没钱……或者说,我打工攒下来的钱,除了供弟弟妹妹读书,就只够买一张单程车票,而我不想让她为我花一分钱。”
刹那间,这个男人忧伤的脸,让我的心底发满了同情的嫩芽。
“对不起,你是怎么知道她的死讯的?”
“开始完全不知道,那年头还没有网络,消息非常闭塞——在北京有个女孩被毒死了,你以为能传到n市一个穷学生的耳朵里吗?”
“那么……”
还是他抢先说了:“十八年前的盛夏,当暑期来临,而我等待了漫长的一个月,都没收到她的来信,我就确信她已不在人世了,尽管我多么希望只是个错觉。”
“为什么?”
“因为,在叶燕出事前的两个月,她在信里反复写过——她有这样的预感,死神就徘徊在左右,也许在她的寝室枕边,或在宿舍楼下的草地上,也可能是那栋传说闹鬼的老楼屋檐下,抑或夏夜里四处飞舞的蝙蝠翅膀……她说,要是超过三周没收到她的信,就说明她已经死了,而且,一定死于他杀!”
忽然,我开始相信他所说的一切了,因为他的手指在颤抖,就像杂乱无章地扫过钢琴琴键的手指。他喉咙里吐出的那种恐惧,不是普通人可以虚构与掩饰的。
“叶燕有没有说有谁想要杀她?”
“没有,哪怕连可能的暗示都没有,我想她自己也不知道吧!她只是一种感觉,女人无比灵敏的第六感,知道杀人凶手就潜伏在身边——每日每夜无时无刻,都在心底盘算着如何杀了她,却始终面不改色,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没有任何痕迹泄露。”
“最可怕的杀人犯就是这样,离你最近的人,每天都在计划杀你,却能与杀人对象朝夕相处,丝毫不露马脚。”
“对不起,我无法给你答案,就像我也无法向警方提供线索一样,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凶手是谁?”
“是。”男人露出失败的面色,干枯地摇头,“可能是任何一个人。”
虽然,我已对他有了好感与同情,渐渐放下了戒备与敌意,但这是我最不愿听到的答案。我花了那么多心思,承受那么大的危险,跑到这个恶心的地方,就是为了这一句话?
“那你为什么还要写这篇小说?”
真的很怕自己无法控制情绪,站起来像个泼妇那样对他吼叫。
男人却如同做错事的小学生,窝在椅子里低头道:“对不起,我的小说,只是为了纪念叶燕——这个在我的记忆中匆匆走过的女子,在我彷徨的二十岁时,似一团火焰或一滴鲜血,闯入我的镜头的女子,别无他想,纪念……”
我站起来整理散乱的长发,避免在他面前失态:“为什么这篇小说要叫《蝙蝠的回忆》?跟蝙蝠有关系吗?”
“因为,叶燕只管我叫蝙蝠——无论在那年暑期,每次见面聊天,还是在她去北京读书以后,我们漫长的书信来往。”
“原因呢?”
“我没有什么朋友,除了拍照片,也没有任何爱好。同学们都不喜欢我,几乎没人愿意主动跟我说话,总是小心地提防我,以为我会偷寝室里的东西。他们私下里都说我是个怪胎——有天晚上我救了一只受伤的蝙蝠,把它养在宿舍,每天喂它吃各种小飞虫,最后竟然痊愈被我放生。所以,蝙蝠成了我的代号,这些小东西是我唯一的朋友。”
男人回忆的往事,我根本不敢将之变成脑中画面,只能打断道:“跟你的名字有关吗?”
“我妈生我的时候,有只蝙蝠飞进了屋子,几乎就停在床前,看着她把我生下来,乡下人都说这是好兆头,就给我起名‘福生’。”
“就像蝙蝠在中国传统中象征福气,蝙蝠的回忆——就是你的回忆?”
“正解。”
我绾了绾脑后的头发,努力调整呼吸,坐回到他对面的椅子上:“为何在《蝙蝠的回忆》标题下面标注为‘阳面’?”
“还有一个阴面。”
“阴面?”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磁带放完一半,还可以翻过来放后面一半。
“那是另一个版本的剧情,极端阴暗,你如果看到必定会后悔的——后悔认识我。”
“真实的吗?”
“一半真实,一半虚构。”
“非常期待,真的!蝙蝠先生。”
我居然如此顺溜地叫出了这个男人的笔名与代号。
“你不会看到的,阿丸。”
“请把你的‘阴暗面’写出来吧!拜托了,作为一名编辑,我的感觉非常灵,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如果写成长篇出版的话,没准会成为畅销书,还能拍成电影,可以让日本人来拍……不,韩国人更合适!对啊,金基德,我太喜欢他了!”
突然,我不确定刚才是否口误,把“阴面”说成了“阴暗面”。
“茶快要凉了。”
“啊?”
他指了指桌上的茶杯,我才反应过来,自己从坐下来到现在,都没有碰过一滴水。
再看手表,已过去两个小时,窗外夜色正浓,似有黑色小点飞舞。
我还是不敢喝他的茶,即便渐渐信任这个男人。我不敢想象杯子里会藏什么东西,更不想等到明早醒来,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他的浴缸中——并被分成了几十块。
“对不起。”
看着我诚挚地道歉,他并不介意地起身,将冷却的茶水倒掉,又倒满一杯热茶。
“那么热的天,我屋里没有空调与电风扇,给你喝那么热的茶,真抱歉。”他第一次在我面前露出局促的表情,“不知道你要来,冰箱里也没饮料,我下楼去给你买些冷饮回来吧!”
“不用!”我极力掩饰着恐惧,“千万别这么麻烦!我也不太喜欢喝饮料,何况窗户开着也挺凉快的。”
事实上一丝风都没有,房间闷热得像微波炉,额头滑落的汗水,早已公然将我出卖。
“阿丸,我想知道,除了作为一个编辑,你还有什么理由,对《蝙蝠的回忆》与叶燕那么感兴趣?”
“我也是n市人。”
“怪不得,我从你的口音听出来了,虽然你的普通话相当标准。”
这一点让我吃惊,很少有人能听出我的口音,即便面对n市的同乡。
“我在n市出生长大,考进大学才离开那座城市,从此再没回去过。”
“这才是你来找我的原因吧。”
“是的,但你能证明刚才说过的一切吗?”
“你不相信我?”
说实话,我几乎全都相信了,但我想要得到更多,比如他刚开始拿出的那张照片,一身红裙的叶燕在夏日林荫道上——n市郁郁葱葱的法国梧桐,是我在小女孩时深刻的记忆,而今许多古老的大树都被砍倒,只剩下丑陋与光秃秃的宽阔车道。
“她从北京寄给你的那些书信,在哪里?”
我想亲眼看到叶燕的字迹,哪怕轻轻触摸一下,或许能感应到早已死去的鬼魂——我疯了吗?
“烧了。”
“说什么?”
我选择性地过滤掉了答案。
“在叶燕死后的几年,我陆续把她写给我的信,全都烧成了一把灰。”
“原因呢?”
好想站起来掴这个男人耳光!当时你可不是年少无知啊!你毁灭了多么重要的破案线索!我要是警察的话,会把你以藏匿毁弃证据的罪名抓起来!
“回忆太痛苦了。每次重看那些信,就会加深一次痛苦,即便放在床底下积灰,也会忍不住想起信里的每一个字,原封不动地背出来——不如烧了干净,反正人也死了,同样烧成了一把灰。”
“可你现在还是在回忆?你的痛苦并不会减轻半分?不后悔吗?”
“后悔——但不是为了这件事。”
“我不明白。那么你写给她的信呢?警方早就发现了吧?为什么没有因此而找到你?”
“阿丸,我和叶燕的关系,是专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秘密,绝对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因此,她收到我的每一封信,都会在看完后烧掉,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现在,第三个人已经有了。”
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说完小腿肚子就打战了——为什么要提醒他?提醒他让我知道了太多秘密,唯有把我杀掉灭口吗?
“你不是第三个人。”
“为什么?”
“不解释。”
“或许,根本就没有任何一封信,完全是被你捏造出来的,当你无法拿出证据时,只能杜撰这个拙劣的谎言。”
好吧,我想我可以彻底翻脸了。
“我从没想过要说服你。”
“那你干吗让我知道?”
“因为,你就坐在我的面前。”
男人动情地瞪大眼睛,令人哑口无言。不错,是我自投罗网进来的,岂能责怪他?
“对不起,今晚打扰你了,再见。”
我的语气变得异常柔软,竟有些不舍地提臀,缓缓离开他的椅子,抓着包走到大门背后。
“就这样走了吗?”
“嗯。”
“能等一等吗?阿丸。”他的表情有些可怜,就像被女朋友甩掉的小男生,还在幻想让对方回头,“我有其他证据。”
“什么?”
我没有拉开房门,而是僵硬地站着,又保持随时可以逃出去的姿势。他走进那个小房间,传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再捧着一本相册出来。
是那种蓝丝绒封面的相册,看起来也有许多年头,翻开浮起一阵腐烂味,还有无数张少女的脸……
同一个少女,同一座城市,同一个暑期,不同的白天与黑夜,不同的街道与公园,还有市郊的盘山小路,山谷中的千年古刹,布满斑驳痕迹的古城墙,艳阳下大片盛开的荷花——她独自坐在北湖的小船上,戴着一顶太阳帽,悠然自得地眺望着远方。不知相机是在哪个角度?也许在附近的另一条小船。
至少好几沓的照片,全是十八九岁的叶燕,每张照片的背景都有些眼熟,一看就知道是n市的夏天。
不过,有两点让我感到奇怪——
第一,全是叶燕的独照,没看到她与眼前这个男人合影,即便许多照片中都有过往路人。
第二,几乎所有照片都是侧面照,叶燕从未正对镜头,或者在看其他什么人?
正当我要提出疑问,他及时回答:“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不喜欢被人拍照,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我只拍景物与别人,自拍都没有过,更别说合影了。”
“原因呢?”
“一个贫寒的农村男孩的自卑,不是你们这些城里人可以理解的。”
“我理解,对不起。”
看着他粗糙黝黑的皮肤,还有飘忽不定的眼神,心底油然生出一种莫名的同情。
“但是,你不会相信的,叶燕也有镜头恐惧症。她不敢面对镜头,就连直视他人双眼的勇气都没有。因此,除了证件照,她每次拍照都只露出侧脸,或是退到离镜头很远的地方,不信你可以自己去查一下。”
听起来似乎有些扯淡,但回想叶燕在网上流传的照片——我能默记住每个细节,确实没有任何一张正面的生活照,只有大头照例外。
“其实,我想要问你的是——”
这是我真正来到此地的原因,在这场漫长而惊惧的谈话中,无数次想要抛到他的面前,却又被我犹疑地吞回了腹中。
“阿丸,请问吧,我会说出一切秘密的。”
“十九年前,发生在n市的夏天,另一桩骇人听闻的案件。”我能听到自己牙齿之间的战栗声,狠狠心,闭上眼睛,发出一个轻微的清齿龈有咝擦音,“s——u——i——”
“碎?”
“碎尸案。”
第五章
我想要尿尿。
膀胱压迫着小腹,令人难以忍受,如同一颗即将吹爆的气球。
可有哪个女孩子,胆敢在这样一个陌生男人的家里上厕所?谁知道他的马桶有多恶心,里面漂浮过怎样的物体,说不定是跟某种动物共用的吧!
窗外,没有一丝风的闷热夜晚,数只扑着翅膀的老鼠,构成奇怪的剪影,在那栋焦黑死亡的大楼背景中。
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能坚持到此刻。始终跟他讨论一桩多年前的杀人案……并且,即将迎来另一桩更为毛骨悚然的案件,这才是我要回忆的往事。
“蝙蝠先生,既然你当年在n市读的大学,那么肯定听说过——十九年前的暑期,有个大一女生失踪了,她叫谢小微。几天后的清晨,环卫工人在鼓楼附近扫地,发现路边有个叮满苍蝇的塑料袋。打开一看全是肉,环卫工人以为捡了便宜带回家,准备煮一锅热汤开荤,没想到煮出一只死人的手指!”
“著名的碎尸案,九十年代n市第一大奇案。”听到这段可怕的故事,男人的表情毫无变化,“问这个干什么?”
“听我说下去!警方在鼓楼周边的街道角落,许多个居民区的垃圾箱中,都发现了藏有尸块的袋子。虽然惨遭斩首与分尸,仍能看出是个美少女,海藻般乌黑的长发,还有白皙纯洁的脸庞,几乎没有任何损坏的痕迹。”
“是,发生案件的那个夏天,我正好在n市的肯德基打工。每个人都在谈论分尸案,公安局将它立为头等大案,我们大学离鼓楼只有两条街,无数警察在校园出没,查询每一个能找到的学生与老师,直到开学以后——”
不,必须由我来说这个故事,我便抢先打断他:“警方很快查到了谢小微,经过家属与同学辨认,确定那颗头颅就是她。n市经历了一次地毯式搜索,尤其鼓楼附近的学校与居民区。谢小微出生在n市,妈妈生她时大出血死了。她读小学时父亲再婚,只能搬去跟外婆一起住。后来,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离世了,大家说她是一个克星,只有爸爸还活在世上,却因为新的家庭,跟女儿很少来往。谢小微的同学们说,她是个内向的女生,平日与世无争,在寝室也很少说话。她没有多少零花钱,穿着也极其朴素,完全是灰姑娘的形象。她的社会关系简单,没听她说起过有什么朋友。警方细致入微地调查了几个月,拘捕了几名屠夫与厨师,因为凶手分尸的手段相当专业,符合这些人的职业技能,却始终没有突破,最终在冬天来临时,撤销了专案组。凶手至今还没有抓到……”
“我可以说话了吗?”
男人老实地举起了手,我大口喘息了几下,仿佛被回忆淹死:“可……以……”
“那个被分尸的女生,跟我是同一所大学的,但在不同的学院,我读大三,她读大一。我第一次见到她,还是在她死后,模糊的证件照,警方贴在学校墙上征集线索的告示。”
“前几年,网上有人重提这桩案子。”我静静地看着桌子,相册却已不见,只剩一杯重新变凉的茶,“有个神秘网友说,谢小微在遇害前几个月,很可能迷恋上了死亡金属或哥特摇滚,因为在大学后门的小路上,有许多贩卖打口碟的小摊。”
“我知道,打口碟是国外库存cd,以废塑料或处理品的名义进口到中国,价格比较便宜,又都是正版音乐。我的同学们常去买,但我一个囊中羞涩的穷学生,只能看看罢了。”
这番回答让我强忍着心头狂跳:“没错,这个你当然比我熟,那条街上的打口碟,大多是摇滚乐与重金属,有许多看似普通人在那里淘碟,却是狂热的哥特音乐爱好者。网友推断谢小微就是在那里,第一次接触并喜欢上了死亡金属,并认识了一个奇怪的男人。”
“都是臆想吧?”
“不知道,但是很真实。”我的喉咙几乎要喷出火来,后悔没能先买一瓶饮料放包里,“我猜想发帖的神秘网友,就是参与破案的警察,或许早就圈定了嫌疑对象,只因凶手的背景深厚,甚至可能是高官之子,最终只能不了了之。但在十多年过后,警察无法遗忘当年被分尸的女生,更难以忍受无法说出口的屈辱,便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引导大家发现凶手踪迹。我相信一定有这样执着的人。”
“这只是你的职业偏好吧。”
“请不要嘲讽一个女编辑,我是认真的!我也不全信这种说法,因为,有第二种可能——杀人犯是个医生!”
“就像开膛手杰克?抱歉,为了写我的第一部小说,必须做许多功课,因此看了不少类似的资料。”
这句话似是不经意间的漏洞?我停顿了几秒钟,回想他说的“类似的资料”。开膛手杰克这样的变态肢解杀人案,与叶燕被毒死的悬案完全不同,倒是更像n市的谢小微分尸案。
“法医鉴定报告认为,被害人分尸的过程很顺利,凶手应该熟悉人体解剖学,很可能是用手术刀切割的。尸体中的油脂基本没了,应该是在分尸同时,不停地用水冲洗,然后放在锅里煮熟,这样就难以留下凶手痕迹。何况,普通人即便是屠夫遇到杀人这种事,肯定也会手忙脚乱,更别提分尸两千多块了。有如此强大的心理素质,恐怕非医生莫属。而在抛尸地点附近,正好有一家著名的医科大学,谢小微有可能认识那里的学生或老师。我查过网上公开的资料,在分尸案发生的那年暑期,大学附属医院完成了亚洲第一例高难度的器官移植手术,这不仅仅只是一种巧合吧?”
“你是说——这是一起杀人盗取器官,然后再分尸掩盖罪行的案件?”
“或许吧,要知道警方还是没能集齐死者所有的内脏,要么早已在下水道里腐烂,要么还活在某个人的身体里。”
说完这句话,我悄悄打量了男人的上衣,黑衬衫掩盖了他结实的肌肉,不晓得是否藏着疤痕。
“你的叙述让我感到害怕。”
这个男人居然害怕了?我是个可怕的女人吗?连“蝙蝠”面对我也会恐惧?
“还有,第三种可能——被害人的室友向警方表示,谢小微在出事前几个月里,似乎认识了某个新朋友,原本学习刻苦的她,就连大一期末考试都荒废了。那所大学以文科为主,培养过不少知名的作家与诗人,就在那条卖打口碟的小路上,还有许多书店与咖啡厅,常会有这些文人出没。凶案发生之后几年,在一些诗歌论坛上,出现了描述死亡与杀人的现代诗,发帖id大多是些奇怪的英文与数字。”
“凶手是个作家?他还会写小说,而他的最新一部作品,就是《蝙蝠的回忆》?”他异常平静地看着我的眼睛,“阿丸,这是你要跟我说的重点吗?”
“不,你误会了!还有第四种说法呢!几年前在网上,大家认为凶手就是最初发帖的那个神秘网友——这个人对于分尸案的文章,竟然从头到尾没有一个错别字,就连标点符号也很规范,就像在我们编辑部经过校对一样。他的思路如此清晰,在描述各种杀人细节的过程中,丝毫不带有感情色彩,没有对凶手的任何谴责,这是典型的犯罪成功后的炫耀心理。”
“从警察到凶手,这个变化也太大了吧。”
我听出他话外有音,但必须硬撑下去:“不错,毕竟是轰动n市的大事件,许多人至今记忆犹新。”
“这么众说纷纭,听起来就像叶燕的毒杀案。”
“但是,一个n市的普通大学女生,又没有丝毫家庭背景,怎能与北大的高干子弟相提并论?她注定会被时间遗忘。比起碎尸万段的谢小微,睡梦中被氰化物毒死的叶燕,简直是没有痛苦的解脱!”
忽然,我的肾上腺素剧烈分泌,泄愤般地吐出这些话。
“有道理。”
“对于十九年前分尸案的关注,主要限于n市的范围,这两年渐渐不再有人提了。呵!世界上永远没有公平,包括死亡。”
“阿丸,你说了那么多话,口渴了吧?”
“谢谢。”我下意识地拿起茶杯,还残留一点温度,刚靠近唇边,脑中响起红色警报,本能地打了个冷战,半杯水全洒到了地上,“对不起!”
一滴水都没喝到,我慌乱地从包里掏出纸巾,擦着被打湿的裙摆,才发现双腿已坐麻了,传来针扎般的疼痛,半厘米都无法动弹。
男人伸手来帮我,却被我一巴掌打了回去。第一次接触到他的身体,冰凉彻骨,就像死尸的温度。
“没关系。”
他毫不介意地去拿拖把。
“等一等,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我是谢小微的妹妹。”
“是吗?”
这样轻描淡写的回答,让我产生某种挫败感。
“你不信?我叫谢小晚,小名阿丸。谢小微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在她十岁那年,我们的爸爸再婚,娶了我的妈妈,第二年有了我。在我童年记忆中,很少见到姐姐,她没来过我们家,因为是我妈妈的房子。我没去过姐姐住的地方,也没见过她的外公外婆。当我刚读小学一年级,姐姐送过我一个铅笔盒,是所有礼物中最廉价的一个,后来被我扔了。”
“你还记得姐姐的脸吗?”
“现在回想起来,姐姐应该是个很压抑封闭的人,对我也有些冷漠。我想,她有一种自卑心理,眼神里又藏着某种傲气。对不起,也许是我的想象吧。虽然,爸爸是她唯一的亲人,但他们的关系很糟糕,她从不跟爸爸打招呼,更不会跟我的妈妈说话。爸爸是个小气的男人,虽然他有抚养的义务,但他很少给姐姐零花钱,等到她读了大学,除了学费,几乎一分钱都没给过。”
“因为惧怕你的妈妈?”
我幽怨地摇头:“爸爸讨厌姐姐,说因为她的出生,害死了他的第一个妻子。现在想来,姐姐真是可怜啊——她遇害并被分尸的那年,是我的第一个小学暑假。开始几天,爸爸不知道她失踪,反正平时也见不到。后来,有一大群警察找上门来,说是姐姐老宅的邻居说她不见了,正好发现一具尸体特征很像姐姐。爸爸极不情愿地去认尸,他咬定那是个误会,女儿不过是出门旅游或打工去了。他没想到在公安局里看到的只是一颗人头……”
“阿丸?”看我像是中邪似的不动了,男人提醒我一句,“阿丸?你没事吧?”
“哦,我没事——说到哪儿了?”
我并未意识到,嘴唇被自己咬破了,“爸爸在公安局看到姐姐的头,还有那张几乎完好无损的脸……许多年后,他偶尔回忆起那天情景,就会说:‘没想到小微变漂亮了!’我想他要么是老糊涂了,要么是有些变态吧。认尸回来以后,爸爸连续几星期没睡觉,也吃不下饭,就连喝水都会呕吐。直到今天,爸爸一辈子没再吃过一口肉,哪怕连鱼和荤油都不沾了。”
“你……见过死后的姐姐吗?”
“怎可能让一年级的小女孩去认尸?但是,从那天起到现在,我每个夜晚都会梦到姐姐——她被分尸以后的那张脸。”
我正看着这个男人的脸,他没有半丝表情流露,一如蝙蝠般的冷血。
“阿丸,你最后一次见到姐姐是什么时候?”
“还是那年暑期,当时街上还算安全,大人也放心让小孩独自出门,我常去鼓楼那边,找街边的杂货店,买香蕉糖或盐水棒冰来吃。有天黄昏,我正要回家,却在十字路口看到了姐姐。一开始我完全没认出她来,因为平常姐姐穿着很朴素,夏天里也是碎花布衬衫,或是灰白色的汗衫。而我在过马路的人群中,看到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生,裙摆差不多就到膝盖位置,脚上还有双中跟的凉鞋——天知道我怎么会记得那么多!十九年来,始终在我脑子里打转,丝毫没有模糊过,反而越发清晰。”
“也许,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事,给你的记忆打上烙印,再也无法忘记了。”
“请不要打断我的记忆,让我继续说——等到姐姐走到我的面前,我才惊讶地认出了她,完全判若两人,就连肌肤都变得光华透亮,不再像个灰姑娘般暗淡。就像墙脚下的一蓬野草,转眼成了花盆里的吊兰!这样的比喻很蠢吧?但在当时,我的脑子里就是这么想的!”
“你,没有认错吗?”
我向男人瞪了一眼:“我天真地说:‘姐姐,你好漂亮!’姐姐也认出了我!先是意外,然后微笑。虽然,她跟爸爸的关系很差,可对我这个妹妹却很友好。她把手指竖在嘴上说:‘阿丸,你越来越会说话啦,但别告诉爸爸哦!’我却像所有小女孩一样,羡慕地看着她的脸,还有她第一次留起的披肩长发。我摩挲那条红裙子,感觉面料好舒服,有种沁人心脾的清爽,真想长大后自己也穿上它。也许是早熟的缘故,我一下子想起灰姑娘与王子的故事,便向四下里张望。姐姐打断了我的好奇:‘阿丸,快点回家,别让爸爸着急!’当我还没回过头来,她已消失在人群中了,那正好有个夜市,四周全是各色人等,我后悔没抓住姐姐的裙子,或许她还能带我去吃豆腐花。”
“鼓楼的豆腐花?那时候挺有名的,又便宜,我也去吃过。”
“几天之后,姐姐的尸块在鼓楼被发现,那是个清冷的早晨,差不多同一个路口。”
一分钟前,我还在饱含深情地回忆,转瞬如此冷静。
当我看着他的眼睛,看着他难以察觉的细微变化,如同打死黑夜里的蚊子。
“对不起,我能说说自己的看法吗?”
“请。”
“十九年前,发生在n市的分尸案,凶手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他是个中等个子的男人,年龄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头发与胡子都整理得很干净,除小拇指外不会留指甲。他戴着眼镜,受过高等教育,家庭背景很好,有着收入不错而体面的工作,独自居住在一套大房子里。他有一套稀有的进口音响,邀请谢小微来家里欣赏,获得了被害人的信任,然后作为某种神秘仪式的牺牲品,杀了她。”
“住嘴!”
我无法接受最后那三个字,就连杀死小狗小猫,也不该用这样的语气!不是吗?
然而,他的水龙头已经打开,再也无法关掉了:“这个男人不喜欢露出自己的手,大部分时间插口袋里,冬天自然戴着厚厚的手套。他不抽烟,也不喝酒,不碰咖啡,但会喝很浓的茶。他的记忆力惊人地好,过目不忘,尤其这辈子见过的每张脸、每个名字,甚至包括他们的生日。他的视力出色,应该在二点零以上,即便在没有灯的房间里,也能准确地拿起细小的物体。他是个极其小心的家伙,每次杀人前,都会反复观察周边环境,包括与被害对象说话的时间地点、带她们离开的方式、旁边是否有其他人等等。他的心理素质奇高,就算警察坐在对面,也能面不改色,应对自如,以他的谈吐与教养,很难会被认为是嫌疑犯,因此总能侥幸逃脱。谢小微绝非他唯一的牺牲品。每次杀人之后,分尸之前,他都会对尸体说一声晚安!再跟着对方的名字。”
“晚安,谢小微?”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仿佛有双手在抚摸我的后背。
“没错。”
“凭什么?”
我同时注意他的手的位置,还好没有插在口袋里,而是自然地放在桌子上,关节粗大而突出,手背上布满青筋,说明干过不少重活,至今仍然保持不错的身体状态。
“感觉。”
他平静如水地说出这两个字,在我的耳中却是骇人听闻。但我不敢露出害怕的样子,还得装作这是编辑的工作,为了稿子而与作者的正常来往。我更不敢轻易提出离开,生怕只要一拉开他的门,这个男人就会从背后……
漫长的沉默,男人突然冒出一句:“阿丸,说了那么多话,你不口渴吗?”
该死的,这家伙又给我倒了杯水,将我的注意力拉回体内——饱胀的小腹足足憋了几个钟头,差不多要把我折磨死了。
他是故意的!
但是,我真的忍不住了,就像小时候在幼儿园,哪怕再等待一分钟,都会出现最悲惨的状况。
老天啊,我宁愿承受各种残酷的死亡方式,也不愿在他面前遭遇羞辱。
“我能用一下洗手间吗?”
虽然,客厅里没有镜子,但我能想象自己苍白的脸色,还有裙子底下夹紧的双腿,以及小腿肚子暴出的血管。
“当然!”男人移开一道帘布,原来还有道小门,打开便是卫生间,“不胜荣幸!”
去吃屎吧!
我在心里咒骂他,匆忙跑进卫生间。这是个没有气窗的密室,看起来还算干净,抽水马桶旁边是个淋浴棚,里面有两瓶男士洗发水。
来不及擦马桶了,连纸巾也没有垫上,直接坐上去……
漫长的一分钟。
终于,我如转世还阳般活了回来,竟有释放后的轻松快感,如同电流滚过全身每个细胞。起身洗手,才看到有面小镜子,布满灰色斑点,照出一张年轻女子的脸,看似像个雀斑女,稍微有了一点血色。水滴溅到头发上,让我想起小时候在家里洗澡,也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卫生间,湿漉漉的头发像泡软了的方便面……
在镜子里微微晃头,忽然从镜中反射的墙面上,看到几点血红色的污迹,发出亚光似的亮度。
n市的警方判断——姐姐是在卫生间里被分尸的。
不,不可能是在这间屋子。
大脑飞速旋转,无数个假设掠过水面,正是这幽暗房间里的积水,多年来未曾被风吹过,静得似凝固的冰,又像坚硬的镜子。
镜子碎出了裂缝。
我恍若窥透了镜子背后的那张脸。
如同弹簧跳出卫生间,男人依旧一本正经地坐着,面对我坐过的空空的椅子。而我总算可以轻松地踱着步,像个侦探那样说话了——
“其实,姐姐与叶燕长得很像。”
蝙蝠先生,镜子再多碎一点吧。
“不会吧。”
“从没人注意过这一点,无论十九年前办案的警察,还是如今依然讨论这两起案件的网友。姐姐留下的照片极少,全是灰头土脸的证件照,大部分都是短发,肤色灰暗,发着青春痘,如果光看照片,确实与叶燕截然不同。可是,在我最后一次见到姐姐的记忆中,穿着红色裙子的她,变身为公主般的美人,脸上的痘痘都消退了,分明就与叶燕一模一样!我是说你刚才拿出来的,那张在n市的梧桐林荫道上的照片。”
“你觉得这并非巧合?”
“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子,一个是n市大学一年级的贫寒之女,另一个是即将去北大读书的名门闺秀,却有着几乎相同的容貌,这当然是老天爷安排的巧合。可是,你的出现却不是巧合!”
“我?”
“是的,你——蝙蝠先生!如你所说,你只是一个农村出来的穷学生,标准的宅男屌丝,怎么可能与叶燕这样的高干子女做朋友?我不是小女生,请不要用童话故事来欺骗我,就像每天挤地铁上班的女孩,只会遇到猥琐的胸袭色狼,绝不会有高富帅的白马王子。”
“请说下去。”
我感觉两颊都在颤抖,清了清嗓子:“你,根本就不认识叶燕,你只是个可怜的农村大学生,没有任何朋友,无论同性还是异性,你只能每天拿着侥幸借来的相机,装着社团提供的免费胶卷,在街头巷尾偷拍漂亮女孩子!尤其是穿着清凉的夏天,不是吗?”
“是。”
“感谢你的诚实!你只是个偷窥与跟踪的狂人,在n市的梧桐大道上,偶然发现了叶燕,她那清纯的容颜,绝世独立的气质,让你如痴如醉。你在心底爱上了她,但出于强烈的自卑,你担心自己一出现在她眼前,这副可怜巴巴的穷酸相,还有一辈子无法掩饰的乡下人的脸,就会把你心中的女神吓跑。你只能继续跟踪,躲在暗处或装作路人,在不经意间拍下她的照片,再悄悄冲洗出来,藏在枕头底下以供自渎。”
天哪,我居然说得那么直接与残酷,击碎了对方最后的羞耻心,他会不会恼羞成怒地用桌子把我砸死?
而我如何发现他的破绽?因为叶燕的那些照片,无一例外全是侧脸与远景,这不是正常拍照的结果,只有一种可能——偷拍。
“阿丸,我不会生气的,我愿意继续听。”
“好!接下来,都是我的猜想,那年暑期,你在偷拍叶燕的过程中,意外发现了我的姐姐——我确信那张红裙的照片,并非叶燕,而是谢小微!为什么姐姐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我没有答案,但我相信我的眼睛与记忆。那天黄昏见到的姐姐,她的眼神就是那样的,也许容貌可以相似,可没有谁能取代她的眼神,即便只是一张侧脸。”
“怪不得,姐妹有心灵感应,即便是同父异母。”
我不去理会他故作镇定的表情,那只是迷惑我的烟幕弹,我自顾自地说下去:“你不敢与叶燕做朋友,但我的姐姐谢小微,在你面前却没有优越感。因此,你主动与她搭讪,也许就在我与姐姐相遇的鼓楼,也许你就隐藏在我的身后——恶魔蝙蝠!”
“好吧,我依稀记得,是有这么一个小女孩。”
“你欺骗了我的姐姐,将她带到某处秘密的住所,然后将她残忍地杀害,或者先强奸了她?还是杀了以后再强奸?该死啊,我怎么说出这种话?姐姐,请宽恕我吧,但我已经找到了这个人,请让我把话说完吧——你杀了她,我的姐姐,谢小微。”
我真的很佩服自己,居然忍住了呕吐的欲望。
“但这只是你的猜想,怎么证明这一切?”
“爸爸曾经告诉过我——警方在姐姐的尸块上,检查出了某种动物的粪便,经过鉴定是蝙蝠粪便。”
“我喜欢蝙蝠,身边会有蝙蝠粪便,因此我就是凶手?”
“将近二十年来,我不会忘记最后一次见到姐姐的黄昏,不会忘记鼓楼的十字路口,不会忘记夜市门前的人潮汹涌,更不会忘记姐姐的一身红裙,那几分钟里她的一颦一笑,以及给我的幸福感觉,我第一次发现她是如此漂亮,让我羡慕地梦想成为她那样的女生。”
“你很像她,真的,阿丸。”
“蝙蝠,你承认了?”
“不。”
“高中毕业那年,我报考过公安大学,想要成为一名警察,破获姐姐的分尸案,抓到逃脱法网的恶魔……然后,亲手杀了他!我坚信他还隐藏在某个地方,但应该不是n市。报考公安大学失败后,我不幸考入一所普通大学的中文系。但我像男生们那样,痴迷于各种推理小说,以及杀人的故事。大学毕业,我顺理成章地进入《悬疑世界》编辑部,就想通过这个职业,接近当年案件的真相。两年前,网上大量讨论叶燕的毒杀案,仅比姐姐的分尸案晚了一年,再加上叶燕也是n市人,我也开始关心那桩案子,却在搜索叶燕照片的过程中,意外发现她与姐姐很像——我是说记忆中姐姐的最后一面,或许也是她生命的最后一天。”
“说完了吗?”
“是!”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谢谢你,说我很像姐姐。”
“几小时前,当我刚打开房门看到你,我还以为是她又回来了。”
她又回来了?
片刻之间,脑中不断回响着这句话……姐姐,魂兮归来,附在我的眼中?
“阿丸,快要子夜了,你一个女孩子独自回家,路上不太安全吧。”
要命啊,我真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
“不用你管。”
“你谈过恋爱吗?”
突然,他问了一个不搭界的问题,让我更为惶恐不安。通常来说,这是男女谈恋爱之前的试探,普通朋友哪怕是男女同事,恐怕都不太方便这么问。
我该如何回答?要命,双颊仿佛烧了起来,怎能让他看到我脸红?
“有过。”
犹豫再三,我还是如实回答。我不是个会说谎的人,何况也很难预料,在这个男人面前说谎,会有怎样严重的后果。
“我想听听,你会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第一个男朋友,是我的大学同学。他长得还算不错,个子也很高,是个小公务员的儿子。我们相处了大约两年,但我从没真的爱过他,尽管他看起来很爱我,还要带我去见他的父母,但被我拒绝了。大学毕业,他回老家进了政府部门工作,就此一刀两断。”
“你的选择是对的,阿丸。”
“第二个男朋友,是在我成为编辑以后,在下班地铁上认识的。那是两年前的夏天,我没想到会遇到色狼拿手机在我裙底偷拍。我愤怒地抓住对方,可在拥挤的地铁里,居然没有一个人帮我,直到有个小伙子出现,扭住色狼交给警察。出于感激,我请他吃了顿饭,他跟我一样也是外地人,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他的相貌与身高普通,家境与学历都很一般,是个屌丝宅男,仅有的娱乐是打dota。他是个大脑简单到可爱的家伙,我真的很喜欢他。我们相处了半年,偶尔也有几天是那么开心。后来,他上班的公司破产了,他四处投简历失败,眼看存款即将耗尽,恰巧父母在老家给他找好了工作,居然是电力系统的铁饭碗。他不知该何去何从,抓着我的胳膊哭了很久,最后我安慰他说——回家吧,我会经常去看你的。于是,他告别了奋斗五年的上海,窝囊废那样踏上火车。但我再没有去看过他。”
好吧,这算是分散他的注意力吧。
“这不是你的错。”
“但我骗了他。”我背靠在他的墙上,双腿放松地交叉,疲倦的眼皮耷拉下来,蒙眬地看着男人的脸,视线已被泪水模糊,“也许,是姐姐不让我跟男人谈恋爱吧。”
“不会的。”
“是你杀了她吧?”
突然,我的唇齿无法抑制地喷出这句话,虽然一秒钟后就无比后悔,心头却是那么爽快。
“哦?”
“十九年前,n市的分尸案,是你干的吧?”
“阿丸。”
“你!你是凶手!你杀了我的姐姐,然后把她分尸,再把尸块抛弃在鼓楼附近。”
“小微。”
他刚想说什么,但总是被我打断:“我不是小微,我是阿丸!”
“好吧,阿丸。”
“你不仅杀了谢小微,你还在一年以后,离开n市来到北京,因为相同的原因,毒死了叶燕!”
“两个?”
“谁知道有多少个?也许,就在这个房子里,还藏着许多具女人的尸体,或尸体的一部分!”
没错,我已代表法官,判处他犯有故意杀人罪与侮辱尸体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要注射,最好枪毙。一把枪顶着他的后脑勺,让子弹掀翻他的头盖骨,轰掉大半个脑袋,花花绿绿的脑浆喷溅在墙壁与天花板上,而他死后的手指还在条件反射地抽搐,急促地敲打地板,以至于楼下打麻将的牌友们打电话找居委会投诉……
我是昆汀的粉丝,与职业无关。
同时,我也不是无知的小白兔,会让这个变态杀人狂就这么把我当作第n个牺牲品。我飞快地从包里取出防狼器与电击棒,只要他胆敢靠近我一厘米,立马让他变成一只电烤公鸡。
果然,他站了起来,眼神竟如此诚恳,向我一步步靠近,就像美国片里的忏悔神父。
但我敢保证,他很快就要被电飞出去了。
零点已过,蝙蝠的嘴唇轻轻嚅动……
“阿丸,我不是凶手。”
第六章
谢小微与叶燕的第一次相遇,在十九年前春风沉醉的夜晚。
当天刚过完清明,氤氲的春雨落尽,n市潮湿得催人萌欲,女生们的发丝都仿佛卷曲的水藻垂下,一如捧着塑料脸盆、毛巾与洗发水的谢小微。
大学浴室在后门对面,与宿舍区隔着一条马路。这是条拥挤的小街,差不多只容自行车通行,每晚摆出上百个摊位——从假冒伪劣的牛仔裤,到一块钱的牙刷牙膏,自行车防盗锁与女生用品,还有署名雪米莉与西村寿行的盗版书。
小微穿着一件灰色的大毛衣,冒着热气的头发还在滴水,怀里的脸盆就像她妈妈那一代人——尽管她从未见过妈妈。
穿过旺盛的小路,眼角掠过一个红色的人影,她下意识地转过头来。那是条绯红色的长裙,下面有双红色的中跟鞋子,往上是瀑布般垂下的长发,让人想起“发长七尺,光可鉴人”。小微没理由地停下脚步,将脸盆夹在腋下,跟在那头长发背后,像只被鲜血吸引的雌蚊子。
她在猜测这头长发的主人,究竟是怎样的长相。真像张丽华那般倾城倾国?还是背面惊艳却正面潦草?虽然,大部分回头率都以失望告终,她却执拗地跟着对方,最后停在卖打口碟的三轮车前。那身长裙的袖子管下,有一只白到吓人的纤细手臂,伸到印有morbid angel封面的打口碟上。
卖碟的摊主是个年轻男子,颇为意外地说:“呦,小姑娘,你也喜欢这个啊?”
“随便看看。”
女孩说话了,声音温柔清脆,听起来很像小微的音色,却与手中打口碟的封面格格不入。
谢小微无声地转到三轮车另一边,借着大学后门口惨白的路灯,才看清女孩的侧脸——在黑发红裙映衬下,跳出一团雪白皮肤,果然是个妙龄美人,但那眉眼与鼻子,看着却有些眼熟,就像……
她在脑中搜索了一圈,从港台日本的各类明星,到国产电视剧上的美少女面孔,最后落到了自己腋下的塑料脸盆——似乎每天清晨洗脸时,从满满一盆清水中,可以看到这张脸。
像自己?
不,乍看完全是两个人,挑不出任何相似之处,简直是公主与村姑的天壤之别。但若细看五官与轮廓,每个位置与尺寸,还有远远的感觉,都与自己相差无几。只是穿着打扮与发型的关系,还有浑身散发的气质,将两人拉开遥远的差距。就像把巴黎街头的时髦小妞,与阿富汗深山里裹着头巾的女孩,脱光衣服洗洗干净扔到一起,恐怕也难以分辨吧!
三轮车前挑选打口碟的红裙女孩,抬头看到了小微的眼睛。
她,认出了小微的脸,即便在嘈杂的人声中、四周无数张面孔里。
就像认出镜子里的自己,她的嘴角微微上翘,递出一个难以察觉的微笑。
谢小微惶恐地将脸盆塞到背后,不敢让人看到自己的狼狈,毛巾与洗发水同时掉到地上。她避开女孩的眼睛,自惭形秽地蹲下来,寻找滚落到三轮车底下的洗发水瓶子,心疼只用了一半的海飞丝。
忽然,有只纤细的手捡起洗发水,隔着堆满打口碟的三轮车,还到了小微手中。
半瓶海飞丝的底下,两个女孩的手指轻轻相触,彼此都冷得像冰块。
“谢谢!”
小微绝少主动跟人说话,羞涩地低头,正要转身逃跑,红裙女孩说:“等一等,还有这个!”
她还帮小微拾起了毛巾,湿漉漉的温热的毛巾。
“哎呀,不好意思。”
谢小微难以自制地笑了,也不知自己为何会笑。因为刚才的手忙脚乱?还是心底由衷的忐忑?
“没关系。”
红裙女孩笑了起来,直到整个人花枝乱颤,卖打口碟的小伙子莫名其妙,甚至有些毛骨悚然。
“你在看什么?”
终于,小微大胆地问了一句,塑料脸盆又抱在胸前,将洗发水瓶子与毛巾放进去。
“死亡金属。”
“嗯?”
这是谢小微从未听说过的,红裙女孩神秘地微笑,拿起一张打口碟问摊主:“多少钱?”
“五块。”
女孩在口袋里摸了摸,皱起眉头:“糟糕,忘记吃鸭血粉丝汤把钱花光了,只剩下坐公交车回家的一块钱了。”
“我借给你吧。”
不知哪根筋搭错,谢小微从裤兜里掏出皱巴巴的五块钱,扔到三轮车上。摊主还以为她俩是认识的,收下钱说:“拿去吧!”
“啊,这个……”
轮到红裙女孩羞愧难当了,小微却大方地说:“没关系,下次再把钱还给我吧。”
其实,她的口袋里一分钱都不剩了。
“谢谢!”女孩心满意足地拿起这张打口碟,“要不明天吧,正好星期六,下午两点,我到这里来找你?”
“好啊!你买的是什么碟啊?”
“《wildhoney》!”红裙女孩指了指封面,“瑞典的哥特摇滚乐队tiamat的最新专辑。”
“好酷啊。”
小微从没在任何人面前伸过舌头,除了刚读小学一年级的同父异母妹妹阿丸。
两人在卖打口碟的三轮车边挥手告别,小微轻快地端着脸盆往大学宿舍区走去,红裙女孩却走向鼓楼。
小微没忍住又问了一句:“同学,你是我们学校的吗?”
红裙女孩已消失不见。
第二天,谢小微早早来到大学后门口。卖打口碟的三轮车还没摆出来,被卖廉价丝袜与香水的地摊占据。她换上自己最喜欢的一件衣服,依然是化纤毛衣,只不过尺寸贴身很多,颜色成了花格子。她特意梳理拉直了头发,却也不曾超过肩膀,怎么看都缺乏健康的光泽。皮肤倒是苍白,还向室友借了大宝脸霜,在镜子前擦了又擦,但距离昨晚那张脸,始终有些不伦不类的差距。
她来了。
没穿红裙子,而是紧身的黑色小夹克,配着苹果牌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她几乎小跑着奔到小微面前,抬腕看了看手表:“嘿嘿!没迟到吧?”
“没有啊。”
小微把空空的手腕藏到背后,她只记得自己提前半小时就出宿舍了。
“昨晚,谢谢你了,tiamat的歌很好听哦。”
女孩从背包里取出一张崭新的五块钱,还有个精致的小礼盒,只有饭盒大小。
谢小微收下五块钱,看着礼物摇头:“我不要。”
“没关系,这是送给你的。”
女孩拆开印着小花的包装纸,是个迷你的hello kitty玩偶,无论是做工面料还是标签,都说明是大商场品牌店里的正版。
“太可爱了!”小微本能地把玩偶抱在怀中,“真是送给我的吗?”
差不多从有记忆开始,她就没收到过这样的礼物,更没指望过爸爸或妹妹。
“当然——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谢小微。”
“小微,好听的名字,我叫叶燕。”
“你不是我们学校的吧?”
“嗯。”她并不回答,而是从包里拿出两个棒棒糖,“给你。”
“哎呀,上个月我还给妹妹买过,但我都好几年没吃过了。”
小微再也不客气了,心满意足地剥开包装,将棒棒糖塞入嘴中。
“能陪我逛街吗?”
“好啊。”她跟着叶燕走出这条小路,来到鼓楼前的大街上,看着春天里茂盛的梧桐说,“真高兴啊!”
“为什么?”
“终于,我和朋友一起逛街了啊。”
“没有人跟你逛街吗?”
“这个——”小微本来还想撒谎,不好意思承认,但看着叶燕的眼睛,摇摇头说,“从来没有。”
“其实,我也是!”
说罢,叶燕放肆地笑了起来,直到路边行人回头来看她俩,才低调地矮下头来。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还想问你呢——昨晚,你为什么把钱借给我?我们又不认识,谁会把钱借给陌生人呢?你怎相信我会来还钱?”
“不知道。”小微看着她春日阳光下的脸颊,白里透红到吹弹可破,“感觉。”
两人不知不觉间,已走了半个多钟头,迎面却是北湖公园的大门。
“哎呀,走得也累了,去公园里休息一下吧。”
小微还有些不好意思,叶燕却拉着她买了门票。跑进公园柳树成荫的堤上,看那一汪广阔的湖水。一阵风不知从哪个方向吹来,带来漫天遍野的柳絮,每到春天这个时候,n市总会飘满雪花般的纤维,过敏的人会感到讨厌,小微却眯起眼睛很是享受。
耳边响起叶燕的声音:“你说,人为什么活着?”
“哦……”这是小微从没考虑过的问题,她皱起蛾眉说,“为了活着。”
“答案正确!”
那个春日的下午,北湖柳荫下的叶燕,像一朵初绽的夹竹桃花,美得几乎要滴出汁液了。
自此之后,每个周末,谢小微都会与叶燕见面,每次约在不同的地方,就像间谍在秘密接头,从卖打口碟的学校后门口,到鼓楼夜市深处,再到新开的肯德基,或是街边的鸭血粉丝汤。
叶燕的钱包鼓鼓的,有永远花不完的零用钱,无论在商场买衣服鞋子,还是去溜冰场与电影院,一律由她埋单。小微自打考进大学,吝啬的爸爸只负担学费,平常吃用开销全在学校,几乎没买过一件新衣服。她正考虑晚上出去打零工赚钱,或去给小学生做家教之类的。所以,每次跟叶燕出去玩,碰到付钱总是最尴尬。她说将来有了钱会还给叶燕的,尽管她不晓得何时才能等到这一天。
“小微,我们两个是最好的朋友吗?”
“当然是啊。”
“好啊,但我希望不要有第三个人知道。”
“这是一个秘密?”
“秘密。”
“好,我会永远保密的。”
“你发誓?”
虽然,小微以为她是在开玩笑,但还是认真地说:“我发誓,谢小微永不泄露与叶燕的秘密,直到死!”
“叶燕也发誓,直到死!”
那个深夜,她俩徘徊在无人的街头,布满梧桐树影的路灯下,谢小微看着叶燕阴鸷的眼神,后背心的汗毛骤然竖起。
谢小微是个认真的人,严格履行了誓言,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过叶燕,反正也没有同学关心过她,包括睡在她下铺的室友,以及上小学一年级的阿丸妹妹。
有个周六,她俩坐着公交车,晃晃悠悠穿越大半个市区,到了古老的南城,叶燕指着一所高中的大门说:“这是我的学校。”
“啊?你是高中生?我一直以为你在读大学呢。”
叶燕这天打扮得颇为清纯,穿了条黑白格子的学生裙,吐了吐舌头:“小微,我看过你的身份证,我只比你小三个月。”
“嗯,我是六月出生的,你是九月的吗?所以我比你高一届。”
怪不得,完全看不出两人有年龄差距。
“哎呀,早读书就是好啊,你该叫我妹妹哦。”
“我有个妹妹,叫阿丸,长得超级可爱,才小学一年级。”
下了公交车,叶燕停留在马路对面,一排冬青树丛背后,刻意远离高中大门。
“你不想被同学或老师看到我们在一起吗?”
“别忘了,我也发过誓,不让任何人知道我们的秘密。”小微远远看着学校门牌说,“以前,我家也住在南城,这所高中是出了名的市重点,听说进去很难的。”
“对我不难。”
她说得那么轻描淡写,小微有一丝羡慕:“那你快要高考了吧?”
“嗯,再过两个多月。”
“填志愿了吗?”
“第一志愿是北京大学中文系。”
“你的成绩很好吧,特别是语文?”
“还行吧。”
“嗯,我读的也是中文系,最喜欢古典诗词。”
叶燕拉着她的手说:“嘿嘿,看来我们所有的爱好都一样。”
“是老天爷的安排?”
“小微,你跟我来一个地方吧。”
“很好玩吗?”
“嗯,你来了就知道了。”
她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严肃,小微也不敢多问,跟着她穿过这片老城区。一路上两人都没再说话,走进一个静谧的住宅小区,全是两三层的小洋楼,高高的围墙上插着碎玻璃或铁丝网,偶尔有隐秘的花蕊伸出墙头。
叶燕掏出一串巨大的钥匙,打开厚重的铁门,小微惊诧道:“这是哪里?”
“我家。”
“你爸爸妈妈在吗?”
“都不在。”说着她已走进一个小院,门后种着两株夜来香,还有几十盆快要枯萎的花,“我一个人住。”
“天哪,那么大?”
小微难以置信地看着这栋小楼,虽然只有两层,但前后左右没有邻居,简直就是电影里的深宅大院。
“进来吧,不用换拖鞋了。”
叶燕慵懒地走进屋子,这是个硕大的客厅,摆着领导级别的黑色大沙发,还有两个比人还高的景德镇瓷瓶。
“好漂亮啊。”
小微拍了拍大瓷瓶,叶燕已从厨房拿出两瓶冰汽水:“都是爷爷留下来的。”
“你爷爷是个大人物吧?”
“嗯,还行吧。”她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机,“记得小时候,省长经常来我们家做客,就坐在这个位置。”
这话说得小微都不敢往下坐了。
“爷爷奶奶去世后,就很少有人再来了。小微,别客气。”叶燕一边将她拖下来,大口灌着汽水,心满意足道,“以后,我会经常带你来我家玩的。”
“那你爸爸妈妈在哪里?”
“哦,他们还活着。”这话说得真是奇怪,叶燕耸了耸肩膀,“我爸爸在美国,妈妈在欧洲,已在外面很多年了。”
“哇,真羡慕啊,他们是不是经常给你带各种好东西回来?”
要知道,那年头有个在国外的亲戚,是一件多么有面子的事。
“我有两年没看到爸爸了,妈妈也是今年春节才回来一个礼拜。”
“一个人住的话,谁来照顾你呢?”
“有个老保姆,每天中午会来打扫卫生,给我做菜做饭,但她经常回乡下去,那时就得靠我自己了。”
小微站起来走了一圈,看着幽深的楼梯,拐角下藏着蛛网:“要是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会不会害怕呢?”
“不会哦,我在这里并不孤单。”叶燕的笑容里藏着些什么,“你跟我上来吧。”
她拉着小微走到楼上,木地板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墙上挂满各种老旧照片,包括不知多少年前的奖状与勋章。
在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里,叶燕打开巨大的衣橱,挂着无数件时新的衣服,不乏电视里常见的港版与日版。小微自卑地低头,她连一个像样的衣橱都不曾拥有过。
“平常我不敢把这些衣服穿到学校去。”叶燕拿出一条红色的连衣裙,放到小微的胸前:“送给你的。”
“我不要!”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在红裙触到身体的刹那,小微仿佛被针扎了一下,不是本能地弹开,而是忍着疼痛要把它抓紧。
“穿上试试,这条裙子很适合你!”
没等小微同意,叶燕已合上窗帘,几乎是强行褪下她的衣裳,让她暴露在窗帘后的微暗阳光下。
“你干什么?”
小微手足无措,却没有丝毫反抗,任由自己赤裸在叶燕面前——墙上有面大落地镜,反射着刺眼的皮肤,像一头剃光毛洗干净等待屠宰的羔羊。
忽然,她想起高中时看过的一卷录像带。
开始她还抬手遮挡胸口,却被叶燕柔和地拉下来,两个女生这样面对镜子,就像一对孪生姐妹。
“姐姐,你真好看。”
“不要叫我姐姐。”
每次听到“姐姐”这样的称呼,小微就会想起阿丸妹妹。
“穿上它吧,相信我。”
叶燕贴着她的耳朵说,发丝间传来痒痒的感觉,好像直接摩擦着心脏。
闭上眼睛,伸开双手,像在耶路撒冷……
再一次照镜子,小微已是穿着红裙的少女,宛若古时凤冠霞帔的新嫁娘。
“这是我吗?”
叶燕悄然站到她身后,两人身形合二为一,镜子里完全看不出第二个人。
忽然,一只手绕过小微的脖子,轻抚她的嘴唇与下巴,就像在抚摸自己,无法分辨,难以分离。
小微深呼吸了几下,胸口剧烈起伏,却紧紧抓住这只手,就像左手抓着右手,强行将她拉下来。
“对不起,叶燕!”
她飞快地脱下红裙子,换回本来的灰白衣服。
叶燕接过这条裙子,放到鼻子底下嗅了嗅,冷冷地抛出一句:“小微,总有一天,你会穿着这身衣裳离开我的。”
小微茫然地摇头,冲出房间。
二楼走廊深处,有股奇怪的味道,趁着叶燕没有追出来,她推开一道虚掩的房门。
她看到了蝙蝠。
一只孤独的蝙蝠,蛰伏在正方形的铁笼子里,像是狗或猫的笼子,只是网格更为细密,以免这只动物钻出缝隙。
它有一只古代壁画里恶魔才有的鼻子,充满红色血丝地突出着,几乎比脑袋还大的一对尖耳朵,瞪圆的双眼亮得吓人,似乎能反射出人的面孔。它还有一身纯黑色的毛,密密的让人直起鸡皮疙瘩。
但有一只翅膀折断了。
半边翼膜完全耷拉下来,无力地垂在身体下方,另半边如伞骨完好地支撑着。这只蝙蝠只能依靠半边爪子,紧抓着笼子的铁网,将整个身子倒挂下来,注视这个颠倒的世界,以及一对颠倒的少女。
“我一直在想,在蝙蝠的眼睛里,它们的世界是不是倒过来的?”
突然,响起一个冷飕飕的声音,谢小微惊恐地回头,看着幽灵般飘浮到背后的叶燕。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进入这个房间的。”
小微拍着自己心口,空气中充满熟悉的蝙蝠味,又腥又臊,令人胃中翻腾。
“没关系,我是在家门口发现的这只蝙蝠,当时已折断了一只翅膀,我从野猫嘴里把它救了下来。我想是邻居家的小孩用网抓住了它,然后各种虐待的结果吧——其实,人类才是可怕的夜行动物。”
“可怜。”
“折断翅膀的蝙蝠,无法飞上夜空,不可能自然生存,只有关在笼子里喂养。”叶燕打开一个小抽屉,爬满了小虫子,包括绿色的毛毛虫,还有半死不活的绿头苍蝇,“我专门给它抓昆虫吃,院子里有捕虫的网,还可以去花鸟市场买虫子。”
普通人听着就毛骨悚然,这间屋子的家具都颇为古老,还有张布满灰尘的棕绷床,小微轻声问道:“这是谁的房间?”
“我爷爷的,他就是死在这张床上的。”
“哦。”
退出这间屋子前,小微又瞄了一眼蝙蝠,隔着细密的铁网,那双灰溜溜的野兽眼睛,发出似曾相识的目光。
叶燕带着她回到一楼,互相挽着胳膊说:“你害怕蝙蝠吗?”
“不,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像蝙蝠。”她莫名地微笑,镜子里反射上翘的嘴角,“因为,我也喜欢黑夜。”
“我也是啊!”叶燕打开窗户,看着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哎呀,天气热了啊。”
恰是黄昏,天色擦黑,小微痴痴地眯起眼睛,看着头顶飞来的几只黑影……
转眼,六月,已近高考。叶燕却没有努力复习的意思,依然每个周末约小微出来玩。怕被认识的人看到,选择的地点越来越偏远,差不多都是郊外山林。
她们先去某位帝王的陵墓,在参天大树的绿荫下,走过六百年前的神道,手拉手数着脚下的青石板。两边矗立着文臣武将的石人,憨态可掬的石羊石马,只是身体都有些残缺,面目也模糊不清,仿佛个个遭遇了严重的虐待、肢解与毁容。小微总感觉神道两边的石人,贴着她的耳朵低声说话,含混不清的中古汉语,只听得一知半解,关于手足相残的血腥往事。
离开帝陵,她俩去了更为幽静的一座古寺。据说始建于李后主的年代,在东山的最深处,必须通过一条盘旋的小径,才能在白云之间抵达。此间不曾有一个游人,唯有三两年迈的僧人。空旷的寺院倚着石壁,处处是竹叶与青苔,阴凉得好似深秋。
谢小微与叶燕背靠背,坐在冰冷的石头台阶上,侧脸看着不知名的花儿开放。
她越看越觉伤心,满耳的鸟鸣都静止了,便从包里掏出笛子,这是小微唯一掌握的乐器。呜呜地吹了一曲,笛声回荡在古寺禅房间,惊动着满山寂寞竹林,却是台湾电视剧《八月桂花香》的主题曲《尘缘》,几年前她看着报纸上的简谱学会的。
一曲终了,叶燕已把头倚在她肩上,痴痴地说:“姐姐,真想永远这样下去,直到死!”
“在我们认识前,没有人关心过我。跟我做了多年同学的人,居然叫不出或叫错我的名字。偶尔,我也会跟大家去参加聚会,冬天登山赏梅之类的。可我总是被人遗忘,最后所有同学都回家了,只把我一个人抛在山上,居然谁都不知道少了一个人。高二那年,我因此在这座山上迷路,困了整整一个晚上,几乎活活冻死。也许,就像我的名字一样吧——小微,微小到像粒尘埃,无人发现。”
“无人发现,就像我俩的秘密。”叶燕转过身来,看着她的眼睛,“再过一个月,我就要高考了。”
“加油!你一定会考进北大的。”
“自从认识你以来,半个学期都没怎么复习,我想我考不进的吧。”
“怎么会?”小微自责地低下头,“哎呀,是我不好,应该督促你好好复习的,这种时候不该出来玩的。”
“不怪你!是我不想去高考。”
“你疯了吗?”
小微真想抽她一个耳光,多少人打破脑袋一辈子的机会,怎么就这样轻易放弃掉?
“小微,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吗?不,是唯一的朋友。”
“是,至少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你代替我去吧。”
“什么?”
其实,小微已在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却还要装作一无所知。
“请代替我去参加高考,我们不是一对孪生姐妹吗?”
“不,不可能,我这么寒酸的样子,一眼就会被认出来的。”
“穿上我的衣服,没人分辨得出来。”
小微摇摇头,惶恐地摸着鼻子,又拉着白衬衫:“那你的同学们呢?”
“我的考场已经定下来了,是跟同学们分开的,你不会碰到认识我的人,何况我平常都不跟他们说话的。”
“就算可以代你考试,但我怎么考得上北大呢?又不是什么高才生。”
“我有三十多分的加分。”
“天哪!”
“教育系统的领导是我爷爷的老部下,为我想了很多加分办法,北京大学招生办的关系也打通了,只要不考砸就行。”
“原来……”
小微苦笑一声,还想说些什么,却全被吞回肚子里。她的手压在裤子底下,指甲深深地嵌入石阶,几乎挖出了鲜血。
“我想知道你不去高考的原因?”
“恐惧。”
“考试恐惧症?每个考生都会有的吧。”
忽然,叶燕的眼眶微红,掩着脸颊:“不是,恐惧未来——从我生下来的那天起,一切就被人们安排好了,因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
“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来说,这是多么大的幸福啊,前生今世都换不来的。”
忽然,古寺里不知名的山花竟然凋谢了。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小微闭起眼睛轻轻念道,古寺的庭院竟已满地残花。
“这是谁说的话?”
她拈起几片花瓣,放到唇边说:“一个死了很久的人。”
一个月后,小微穿着叶燕的衣裳,绾着很久没剪过的长马尾,忐忑地走进高考的考场。
n市的夏天是出名的火炉,尽管窗外可眺望葱绿的群山,但教室里几乎把人烤熟了,头顶的电风扇刮来的也是热风。小微的后背心湿透了,热汗与冷汗交替流淌,发丝粘在额头与鬓角,苍白的面色略略发红。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印着叶燕的名字与身份证号码,还有她那似笑非笑的照片——没有监考老师看得出这张脸与她的不同,小微不时抬头看着桌角,仿佛另一个人的眼睛盯着自己。
数十天来,她放弃了大一期末考试,重新翻出一年前的高考复习资料,讶异居然没把这些扔掉。其实,小微念高中时的功课很好,高考分数相当不错,是他们高中的文科第一名,放在北京的话都能进北大了。每个周末,她都会到叶燕家里,两个女生一起复习高考,她们的模拟卷都做得很出色。不过,她从没见过叶燕的保姆,每次都算好了时间错开。二楼的房门也始终紧闭,小微没再见过那只折翼的蝙蝠,只是整栋房子隐隐飘荡着一股腥臭味。
她是最后一个离开考场的,低头交出那份字迹漂亮的考卷——她与叶燕的笔迹原本就十分接近,都是典型的女孩子的娟秀小字,一个月来还努力模仿对方字迹,即便是班主任都未必看得出端倪。
高考过后,漫长的暑期来临,每个人都在焦虑地等待分数以及录取通知书,除了没有走进过考场的叶燕。
小微不能继续住在大学寝室,回到外婆死后留下的老宅,等待拆迁的破房子的顶层阁楼。她几乎每天都跑出来找叶燕,着急地打听分数有没有下来,直到叶燕笑着问了句:“你要跟我一起去北京读书吗?”
那天,她俩去了北湖边的古城墙。有很长一段荒无人烟,底下是起伏的小山丘,见不到一座楼房,似已远遁到数百年前,这座城池曾经无数次被攻破,洗劫一空,血流成河,尸积如山……
还好没什么太阳,沿着还算完整的城垛走了许久,两人脚底都要起泡了,才坐在城墙上休憩片刻。
风,穿过空旷的湖面与山林,从小微的脸颊上卷过,就像有人用冰凉的手指摸了她一把。她无动于衷地坐着,沉默得像神道上的石人,跟自己相对百年的那个家伙,是同样无声发呆的叶燕。
“五彩辉煌的夜晚/屋内的灯光有些昏黄/我们燃烧着无尽的温暖/虽然空气中有些凄凉……”
忽然,小微扯开嗓子唱了一首马兆骏的歌。
叶燕双手抱着膝盖,痴痴地看着小微的脸,发现她的眼里涌出泪珠。
“这首歌叫什么?”
“《会有那么一天》。”
“明白了。”叶燕握住了她的手,“会有那么一天!”
“我很害怕。”
“怕什么?”
小微看着阴沉的天际线,坠落到远方黛色的山峦:“怕等不到。”
“昨晚,我跟妈妈通过越洋电话,她说已经安排好了,等到我大学毕业,就送我去澳大利亚读书,几年就能办下永久居留权或国籍。”
“等到那个时候,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吗?”
叶燕也不知该怎样安慰她,低头,不语。
忽然,小微趴在布满野草的城墙上,发神经似的找着城砖上的文字,比如“某某府某某县洪武某年某某人”,大部分字迹已漶漫不清,遗留最少的就是烧砖工匠的名字。
她抚摸着一块残破的砖头:“这些人好可怜,整座城都是他们造起来的,最后却没人记得他们的名字。”
“我想,这些把名字刻在城砖上的人,也有疼爱他们的妈妈,喜欢过他们的女子,还有在怀中抱过的孩子——说不定我就是其中某一个名字的后代。”
“等到我死后,还会有人记得我吗?”
“我会让全世界都记住我们的。”
“你骗我。”
叶燕抓紧了她的胳膊,力道大得像要把她的四肢切下来,高声说:“如果录取通知书到了,你就代替我去北大读书吧?”
“你说什么?”
“小微,你去吧,代替我的人生。”
“那么你呢?”
“我想留在n市,留在古城墙上、北湖边、深山的陵墓中。”叶燕爬到古老的城垛上,脚下再往前挪几厘米,就会坠入深深悬崖,“这样,我就永远都不会再见到爸爸妈妈——我讨厌他们!”
“叶燕,太危险了!”
她却甩开小微的手,风吹乱披散的长发,像空中飞过的海藻:“在那样的世界长大,你是无法想象的——很脏。”
“我走了。”
小微别过头去,独自走下古城墙,她知道叶燕会下来的。
第二天,叶燕收到了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大约有一个礼拜,她俩没再见过面,直到农历七月十四晚上,小微敲响了叶燕家的房门。
“你怎么自己来了?”
叶燕很是意外,以前两人每次见面,都是她主动约定时间,以免被其他人撞见。
“我是来祝贺你的。”
“哦,录取通知书啊,我还得谢谢你呢。”
“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忘了,对不起。”
小微的目光却如刀子:“你是故意的。”
“别乱说。”叶燕拥抱了她一下,“快进来吧,你来得正好,保姆的老公死了,回乡奔丧去一个月,接下来我得每天煮方便面吃了。”
“直到你去北京报到?”
“是的,别那么严肃好吗?我去给你切水果,前两天有人送的美国水果哦!超级好吃!”
小微却拉住她的手腕:“你这里有啤酒吗?”
“你居然会喝酒?”
打开冰箱,有几听青岛啤酒,小微拉开了易拉罐:“会一点,很容易醉。”
她喝了一小口,唇边爬满泡沫,叶燕摸了摸她的嘴唇,手指上充满啤酒味。
“外婆快要死的时候,我去过医院的急诊室,许多人临死前,嘴里都会吐出白色泡沫。”
小微冷静地说着,仿佛周围已充满消毒药水,以及行将就木的病人。
“我不怕。”
叶燕坚硬地回答,自己打开一罐啤酒,大口喝了下去。
随后,她打开客厅的音响,放入最近淘来的打口碟,还是北欧的哥特摇滚。
小微果然不胜酒力,一听啤酒喝完,脸已涨得通红,半躺在宽敞的沙发上,听着瑞典人或挪威人的黑嗓,披散长发,醉眼微醺,红唇湿漉,姿色撩人。
窗外,月光分外明媚,叶燕敞开衣领,闻着庭院里绽开的夜来香。
“叶燕,你忘了那天说过的话吗?”
“什么话?”
“在那段古城墙上。”
“对不起,我不记得了。”
看着叶燕冷漠的神情,小微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手中的啤酒罐,已被捏出两个深深的凹陷。她又从冰箱中掏出一听啤酒,仰起脖子喝光了。眼前越发模糊,灯光的颜色都如此暧昧,耳边依然震动撕心裂肺的歌声,却催促她倒在沙发上,再也无法睁开眼睛……
不知何夕,等到小微醒来,晨曦已如流氓剥开衣裳,将每寸皮肤与毛孔亵玩得一览无余。
叶燕还在地板上熟睡,不知从哪找来的竹席垫在身下,均匀的鼻息喷涌着酒气。
她慌乱地穿上衣服,悄无声息地绕开叶燕,踏上楼梯来到二楼。
清晨,依然飘荡着一股腥臭的气味,循着味道推开那道门,谢小微看见了它。
蝙蝠、伏翼、仙鼠、飞鼠、天鼠、夜燕……其实只有它独自一个,但她喜欢排在最后的名字。
隔着笼子细密的铁网,它仍然全身倒挂,用利爪钩着笼子上端,只是折断了一边翅膀。
它也在看着她。
那双野兽的眼睛,虽然微小,却在黑暗的房间里,发出刺目的光。
某种难以言说的神情,似乎在对她祈求些什么。
小微提起铁笼子,将它放到自己眼前,相隔不到五厘米,近得能感到它的呼吸与体温。
它是公的母的?天知道如何分辨蝙蝠的性别!笼子外边有它喜欢的异性吗?还是单纯地渴望出去交配,然后生下自己的后代?不过,没有哪只蝙蝠会看得上它,因为折断了翅膀,只有强者才能传播基因,弱者只能默默地灭亡,血脉也将断绝腐烂于泥土中。
然而,她还是带走了它,小心翼翼提着笼子,而它不安地抖动身体,几乎要扇起另一边翅膀。
在颠倒的世界里,蝙蝠看到她走在天花板上,同样头朝下悬挂着,无声地坠下楼梯,绕过头顶睡着的叶燕——救过它命的女主人。
悄然打开房门,多么美好的泥土啊,夜来香的根茎摇曳,墙角的网里满是垂死的飞虫,它不禁垂涎欲滴。唯独让它恐惧的是,自己被暴露在天空下,如果阳光洒在身上,是否会烧成一团灰烬?
幸好,今天n市被雾霾笼罩,倒吊在笼子里的它,只能看到肮脏的地面,却看不到灰暗的天空。
小微抛下叶燕,带着她饲养的蝙蝠,离开这片幽静的小区。
清晨六点,不知该去哪里。总不见得带着蝙蝠笼子坐公交车,就算没人看见,蝙蝠气味也会把人熏走。她只能寻找僻静小路,被浓密梧桐覆盖,铁笼紧靠自己身边,伪装成鸟笼的样子。
经过河边大树参天的绿地,只有几个早起的老人在锻炼。小微独自游荡片刻,躲在茂密的小树丛中,看着笼子里的蝙蝠。她很想把它放了,但是附近有野猫出没,一只断了翅膀的蝙蝠,恐怕就会成为别人的早餐。
忽然,她想到了一个地方。
小微沿着偏僻的河边往前走,直到看见n市最高的那栋大楼。
一个月前,叶燕带着她去过那栋楼,通过不起眼的货运电梯,可以直达五十八层的顶楼。有扇秘密的小门,平常也没有人管理,打开就是楼顶的天台。
于是,小微找来一个塑料袋,将蝙蝠笼子罩起来,偷偷闯入大楼后门,找到那台货运电梯。
她与它来到了n市的至高点。
俯瞰整座城市,已在白云之间,脚下才是浓密雾霾,无法看清地面的街道。远远飘上来喧闹的车流声,还有街头小摊的蛋饼味,想必到了上班的早高峰。她平视着向远方眺望,依稀辨认出黧黑的连绵山峰,不知名的山花独自绽放与凋谢的古寺,就在那片黑色中的某个小点吧。
她低头看着笼子里的蝙蝠,然后把它举过头顶,这样才能看清它倒挂下来的脸。
它的眼睛在说话。
小微听懂了,微笑着点头,站到楼顶天台的边缘,脚下就是万丈深渊,她轻轻打开笼子。
蝙蝠展开那只完好的翅膀,如同无数个黑夜里的影子,飞向五十八层楼上的天空。
两百米高的顶峰之上,一阵风几乎吹散雾霾,同时托起这小小的蝙蝠。
纵然折翼,竟乘风飞舞,看似要直上苍穹。
小微痴痴地眺望它,看它变成黑色小点,在云雾缭绕的天空,好想自己也这样飞出去。
最终,蝙蝠羽化登仙,消失在n市的雾霾深处,抑或在白昼之中烧成灰烬。
不知在遥远的地面,有谁能幸运地捡到它的尸体,或永远无人发现它的存在。就像自己。
她将铁笼子扔在角落,手指间残留蝙蝠的气味,今天是农历七月半,中元节。
小时候,她跟外婆回过乡下,彼时农村还有过盂兰盆节的,上祖坟烧纸钱、吃扁食、放河灯……为了死去的鬼魂,这是亡灵的节日。
可是,在这偌大的城市中,很少还有人遵照旧习俗。两百米下的雾霾中,匆忙赶路上班的人们,还有几个记得今天是七月半?
谢小微独自回家,摇摇欲坠的老宅阁楼,四处散发着腐烂味道。她从未带叶燕来过这里,不必担心会被找上门来。胃里还有些酒精,昏昏沉沉睡了一整天,直到黄昏时分,才爬起来面对镜子。
忽然,她很想穿条裙子。
这里没有衣橱,只有床底下的柜子,叠着一条红色的裙子,那是叶燕送给她的。
她穿上这条红裙子,重新梳好头发,甚至给嘴唇与脸上化了些淡妆,尽管是地摊上买来的唇膏与粉底。她在镜子跟前转了一圈,似乎看到的是叶燕而不是自己。
雾霾已然散去,接管它们的是黑夜,小微穿着一双中跟的凉鞋,步行来到人潮汹涌的鼓楼,对面是热闹的夜市,她跟叶燕常去逛小吃摊。
走过马路,迎面出现一个小女孩,居然是阿丸妹妹,那年才读小学一年级。
小微以为妹妹没认出她,刚要低头穿过去,却被小女孩一把拉住:“姐姐,你好漂亮!”
这是第一回有人在街上认出她——是谢小微而不是叶燕。
她很好地掩饰了自己的紧张,做出噤声的手势:“阿丸,你越来越会说话啦,但别告诉爸爸哦!”
7岁女孩的眼神颇为羡慕,她从未见过姐姐打扮成这样,爱不释手地抚摸红裙子,又转头向四下里张望。
“阿丸,快点回家,别让爸爸着急!”
趁着妹妹还没反应过来,小微已闪身冲入夜市,脚下的中跟鞋一扭,几乎摔倒在人群中。
她能听到自己飞快的心跳声,就像鼓点催促在耳边,推开眼前表情麻木的人们。她不敢再回头去看阿丸,更不敢面对任何人的眼睛,只是低头往前冲去,鼻子里满是五味杂陈。夜市里的人声鼎沸,耳边是各种怪异的声音,有悍妇的高声吆喝、锅子里翻滚的水饺、臭豆腐爆裂的油炸声,还有断了腿的乞丐刺耳的二胡声。
终于,小微穿过夜市,宛如溺水者呼吸到第一口空气,世界近乎于死寂下来。
她看到了张国荣。
新版《夜半歌声》的电影海报,贴在鼓楼电影院门口。小微摸了摸干瘪的钱包,只剩最后的十几元钱,刚够买一张票。
于是,她进去看了场电影。
两个钟头后,谢小微走出了影院,身后的海报分外明媚,张国荣的半张脸在阴影中,那是被毁容后的宋丹萍。
中元节的夏夜,蝙蝠出人意料的多,似乎有意盘旋在小微头顶,难道是这身红裙的缘故?她跟着黑色的夜燕,来到叶燕家的小洋楼门口。
闭着眼睛,不断深呼吸,在铁门外站立十分钟,才按响门铃。
叶燕打开门,惊讶地看着她,还有那身醒目的红裙。
“你终于穿上这条裙子了。”
“谢谢你,叶燕。”她微微抬起眼皮,嗓音里像被卡住了什么,“中元节快乐!”
“什么节?”
“我能进来吗?”
两人刚进客厅,主人就露出怒容:“早上为什么不辞而别?”
“对不起。”
“是你带走了我的蝙蝠?”
“它不是你的。”小微冷冷地斜睨着她,“它只属于它自己。”
“还给我。”
“不可能。”
“你这个小偷!”
“我不是。”
叶燕推了她一把,指着鼻子说:“你偷走了我的蝙蝠,你还会偷走我的其他东西,乃至一切!”
“不。”
“小微,对不起,请你告诉我,它在哪里?”
“它自由了!”
随后,她将实情告诉了叶燕,最后一句话是:“我想,它做梦都在渴望那一刻吧——在最高的天空飞舞,像只真正的夜燕,俯瞰整座城市,并且不再是黑夜。”
叶燕沉默许久才说:“你杀了它!杀了我最心爱的东西。”
“是我救了它。”
“那你为什么不救你自己?”她狂怒地吼道,“请你滚出去!”
小微摇了摇头,目光如此平静,接着被扇了一记耳光。
脸颊泛起几道血红的指印,她却依然站在客厅不动,仿佛是在自己家里,脚下是属于她的地板与席子。
于是,叶燕扇了她无数个耳光,疯狂地将她打倒在地,墙上的镜子都被打碎了。叶燕抓起沙发上的靠垫,紧紧压在她的鼻子上。小微的双脚不停蹬踏挣扎,厚厚的靠垫底下,发出野兽般的声音,直到剧烈抽搐,再也无力反抗,像具僵尸那样硬挺在地上。
叶燕也僵住了,这才感到害怕,以及无尽的悔恨。她颤抖着扯下那块靠垫,看到面色苍白的谢小微,还有唇边溢出的鲜血。
“天哪……小微……你……你……不要死……不要……死……”
泪水,滚烫的液体,从她的眼角坠落,滴到小微没有呼吸的鼻尖上。
就当叶燕跪倒在地,抱着小微的尸体哭泣时,却感到脖子上一阵冰凉,就像夏日冰箱里的啤酒罐头,整个砸在自己灼热的肉里。
然后,她感到除了眼泪,还有另一种咸咸的液体,正急促地冲出自己体外,甚至喷溅到半空中,最后洒上光滑的地板,留下一汪暗红色的水洼。
她看不到自己的脖子,却看到小微睁开了眼睛。
魂兮归来。
她还看到小微的手里,抓着一块锋利的碎玻璃,那是刚才被打碎的镜子,沾满鲜红的血——价值连城的处女的血,如异教的献祭仪式。
就是这块碎玻璃,在二十秒前,割断了叶燕的颈动脉。
忽然,叶燕的脑腔中响起一首孟庭苇的歌:谁的眼泪在飞?是不是流星的眼泪?
她的眼泪也在飞。
还有血。
叶燕坠落在地板上,整个客厅里都是她的血,就像个纸糊的假人,全身苍白地看着天花板,直到谢小微出现在眼前。
被血水模糊的眼里,赤红色的世界中,有一条撩人的红裙子,还有她自己的脸。
叶燕剩下最后一口气,嘴唇艰难地嚅动,发出蛇行般的咝咝声……
她死了。
她还活着,在她死去的刹那,她确信。
小微把耳朵贴在她嘴边,却终究不曾听清楚,叶燕此生的最后一句话。
双脚与裙摆,都已沾在血水中,她的嘴唇沾满叶燕的血,看起来像个女吸血鬼。小微坐倒在沙发上,痴痴看着那具尸体,正在变冷的美丽的尸体,即将发臭腐烂的少女的尸体——不,那是自己的尸体。
谢小微也死了?
几分钟前,小微被沙发靠垫压住而窒息,心跳停止、呼吸中断、大脑死亡,根本没有机会再活过来。
它救了她,或者说,它替代了她——这个名叫谢小微的少女心脏里,住着一只折断了翅膀的夜燕。
她看着死去的叶燕,自己脚上的鲜血,犹如深深的沼泽地,一旦抓住人的脚踝,就再也无法逃脱,直至灭顶之灾。
忽然,耳边又响起叶燕死前的那句话,不再是含糊不清断断续续的气声,而是丝绸般柔软的嘱托——
“代……替……我……”
于是,小微趴在冒着热气的血泊之中,贴着死者的耳朵说:“亲爱的,我一定会完成你的心愿!”
地上死去的少女,美得惊心动魄,脸上大片鲜艳的血迹,就像院墙外绽开的夹竹桃花。
窗外,发出奇异声响,惊慌转头,只见好几只蝙蝠,挟带着黑影来到玻璃窗边,倒挂着偷窥屋里的情景,一双双幽暗的目光,欣赏两个迷人的少女,一个鲜红,另一个也鲜红。
它们是在垂涎地板上的鲜血吗?
“中元节快乐!”
小微对着蝙蝠们说了一句,牙齿微微打战,但没有拉起窗帘,反正有高高的院墙,最近的邻居相隔数十米外,没有活人能看到她们。
小微情不自禁地抚摸,却是自己的身体,依旧滚烫与颤抖的身体。
“再见,亲爱的!”
天亮了。
蝙蝠退散,鸟鸣声声,又是个生机盎然的清晨,茂盛葱绿的盛夏,农历七月十六。
小微这才感到疲惫不堪,坐倒在卫生间的马桶盖子上,看着浴缸里自己的作品,眼角坠下泪水。
再也不能见到自己了,只能如影随形,抑或只是个幻影。
忽然,她感到饿了。
走出卫生间,打开厨房的冰箱,有许多进口水果。但她对这些不感兴趣,而是取出速冻包装的小馄饨,点燃煤气烧了一锅水,看着锅里沸腾以后,全部倒了进去。
最后,她给碗里加了许多辣酱,泪流满面地吃完了小馄饨。
小微在这栋大房子里睡了一整天,在属于叶燕的席梦思大床上。
天黑以后,她回到卫生间里,将叶燕分别装进十九个塑料袋,晚上十点才收拾完。院子里有辆女式自行车,叶燕经常骑它去上学。小微在把手前的网兜里,放了两个大袋子,趁着夜色骑了出去。
凉爽的月光下,她穿越大半个n市,从南城骑到鼓楼。头顶不断盘旋蝙蝠,昏黄的路灯穿过梧桐树叶,人与自行车投下悠长的影子。
接近子夜,街头空无一人,夜市也如鬼市。她将两个袋子分别扔在街边,无人注意到她的踪影。
如此这般,整个夜晚过去,来回骑行十次,终把叶燕全部埋葬——在市中心的每一条街道,从垃圾箱到下水道,包括凌晨时分的大学后门,曾经卖打口碟的摊位,她俩第一次相逢的所在。
永别了,亲爱的。
又迎来天明,她开始收拾房间,就像在自家那样勤快,冲洗地板上每一个角落,用抹布一寸寸擦去墙上污迹,有些已发黑而坚硬,如同镶嵌在人身上的胎记。至于沙发靠垫与窗帘这些无法清洗的东西,就在院子里悄悄烧掉,宛如七月半烧纸钱,不会有邻居注意深夜冒出的烟雾。
除了倒挂在屋檐下的蝙蝠们的眼睛。
小微给硕大的浴缸放满了热水,就像在一昼夜之前那样。现在,轮到她浸泡在烟雾缭绕的热水中,赤条条不着寸缕,让苍白的皮肤泡得通红。虽然,浴缸被反复清洗了几遍,用了各种洗涤剂,甚至有部分腐蚀作用,以至于皮肤有些刺痛,但她依旧感觉有血丝漂浮,掠过发丝与毛孔,以及身体的隐秘私处。即便睁大眼睛,她仍像一具僵硬的尸体。如果有人躲在角落偷窥,几乎就是叶燕死后的录像。眼前再也看不清了,只觉有双手抓住她的腰,与滚烫的热水相比,竟如水蛇般冰冷缠绕。
终于,这栋房子里再也没有女主人死亡的任何痕迹了,同时有了一位新的女主人。
她再没回过外婆的老宅,更别提大学与宿舍,就连鼓楼方圆十公里内,她也没有踏入过半步。她伪装成叶燕的声音,给在乡下的保姆打了个电话,得知对方要九月才能回来,而那时北大已经开学了。她从抽屉里找到了几千元现金,足够她过去一年的生活费。她只在夜晚才出门,也仅限于城南活动,戴着墨镜伪装自己,去小店购买些生活必需品。她就像栖息于洞穴的蝙蝠,终日躲在屋里,看电视听音响消磨时光。她翻出了叶燕生前所有的东西,衣服、书籍、作业、相册、磁带、信件……
她完完全全融入了另一个人的世界,虽然偶尔还会怀疑——自己究竟是谁?
谢小微想要彻底忘记谢小微,只记得叶燕,可她无法忘记爸爸的脸,还有,阿丸妹妹。
不晓得妹妹是否会记得自己?记得鼓楼夜市的黄昏,汹涌的十字街头,血一般鲜艳的裙子。
两周后,她才听说警方发现了叶燕的尸体,大街小巷贴满了协查通告,警察也明显多了起来,偶尔黑夜走过街边,会听到人们谈论这起骇人听闻的碎尸案。
然而,通告上的死者姓名却是“谢小微”,并附有一张她的照片——平凡至极的灰姑娘,任何人都不会多看第二眼,从她的学生证上抠下来的。没人会把如今的她,与这张照片联系在一起。就像没有警察来这里询问过一样,因为住在周围小洋楼里的,不是高官贵爵就是勋旧之后,连公安局局长都要敬畏三分,谁会想到藏着个杀人狂呢?
她平安度过了整个暑期,虽然在公安局的档案里,在同学与室友们的记忆中,在爸爸与后妈还有阿丸妹妹的恐惧间,她已死去。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她拿着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坐上了北上的火车。
火车通过长江的刹那,有种要飞起来的感觉,她看着遥远天边的晚霞,泪水涟涟。
她想,她已经忘记了谢小微。
在北大读书的日子里,她没有什么朋友,也很少主动说话,没有男人能接近她。更多的时候,她坐在未名湖边发呆,偶尔吹吹笛子,脑中泛起的却是古城墙下的北湖。她很想再看到一个人,尽管她不清楚那个人是自己,还是谁?
开始的那些日子,她可说是度日如年,每晚蜷缩在寝室,任何轻微的声音都会使她惊醒,带着一身冷汗。她默默数着每个月份,从丹桂飘香到香山尽染,从寒风凛冽到飞雪连天,从冰封的未名湖到萧瑟的早春二月,从漫天柳絮到春光明媚直到夏日蝉鸣。
九个月过去,她是否还会从噩梦中惊醒?以为自己回到破烂的老宅,回到n市大学的后门口小街,回到鼓楼夜市的人潮中?
我不知道。
唯一确定无疑的是——她死在了北京大学女生寝室的床上,在夏天刚刚来临的夜晚。
她是被人谋杀的。
凶器是毒药,氰化物,死得很高级,也很干净,尸体绝对完整。至少,相比另一个她,没有多少痛苦与悔恨。
在她被杀以后两周,叶燕的父母才分别从美国与欧洲飞回来,在公安局的停尸房查看尸体——已被解剖过的尸体,洁白无瑕的胸口,像被画上了一道y形的拉链。
早已离婚的中年男女,抱着这具美丽的尸体放声痛哭,妈妈却在女儿的后背上,发现了一个微小细节——叶燕打生下来就有块胎记,约有一分钱硬币般大小,在腰背部最不显眼之处。
然而,这具尸体的背后却没有任何胎记,哪怕连颗黑痣都找不到。
她明白了。
眼前躺着的女孩,只是一个陌生人。而自己的女儿叶燕,或许已在另一个世界,也可能藏匿在n市的人间,甚至是某个遥远的角落,谁知道呢?
不过,叶燕的父母已没有必要再追查这桩投毒案了。
何况嫌疑对象的家族背景权势更大,与其为了别人的女儿同对方交恶,不如假装知难而退,或许还能有个不错的交换。
到此为止。
至于,毒死她的真凶是谁?
我真的不知道,很抱歉!
阿丸妹妹,你唯一需要知道的是——
人类,是比蝙蝠更可怕的夜行动物。
第七章
听他说完这个故事,我忽然感到肚子饿了。
我是阿丸。
我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反胃?没有大口地呕吐?我才不在乎把他的地板弄脏!
后半夜,我居然饿了。记得小学一年级,姐姐带我去鼓楼夜市,吃过五毛钱一碗的小馄饨,要是如今再吃一碗,大概还能清晰地回想起姐姐的容颜吧!
“十九年前的凶杀案,发生在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我庆幸选择了今天这个日子,找到了眼前这个男人,“今天也是中元节。”
“不,那是昨天。”
男人指着屋里的简易挂钟,时针已走到凌晨四点。
“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
“其实,挂在叶燕家窗外的,是我。”
“蝙蝠?”
“只有照相机的镜头,才能从很远的地方,看清楚小洋楼里发生的一切。”
他果然是蝙蝠,长期监视谢小微与叶燕。他眼睁睁看着凶案发生,看着姐姐骑上自行车去抛尸,看着她代替了叶燕的身份,看着她……
“为什么不告诉警察?”
“阿丸,你还不懂吗?我既然愿意远远地看着她,也愿意远远地保护她。”
“我懂了。”
此刻,我对他的最后一点恐惧都已消失殆尽。
“现在你满意了吗?”
这个男人说了那么多话,嘴唇已干裂,脸色从黧黑变得苍白。他连喝了三杯茶,却没有要去上厕所的意思。坐在这狭窄的房间里,我一下子不知该说什么。转头看着黑沉沉的窗外,依稀可辨那栋焦黑的大楼,蝙蝠们也不再飞舞,而是倒挂在窗边,安静地盯着我的眼睛。
“谢谢你,蝙蝠。”
“再过一个小时,它们就要回巢去睡觉了。”
“我该回家了。”
该死的,说出这句话时,我的神情竟有些恋恋不舍,还给了他一个微笑。
“你笑起来很迷人。”
“真的吗?”我起身要往门外走,“我怎么不觉得?”
他却抢先靠在门背后,身体笔直地向后仰头,目光专注地盯着我的眼睛:“阿丸,你真的很像你的姐姐。”
“这是在夸我吗?”
男人摇摇头,眼眶里却分泌出了泪水,他的嘴唇在发抖,眼泪带着热气,从双颊上滑落,坠落到我脚下的地板上。
“请告诉我,你为何悲伤?”
我不再像是个小女生,也没将他当作神秘的怪大叔,而是像女老师对高中生那样说话。
“为了小微。”
“你永远不会忘记她的,就像我一样,对吗?”
“是。”他的眼泪止住了,恢复了石头般坚硬的表情,“对不起,我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坚强。”
“想象总比现实美好一些,就像死亡那样。”
“不要天真地以为,在死亡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如果你是一个阿富汗小女孩,你可能被强奸而死,被地雷炸死,被传染病毒死,被分娩时的大出血害死,却永远没有机会在世贸双塔上被烧死。死亡是一种难以逾越的资格,我们终日活在可鄙的地洞里,换来的不过是更高级别的死亡资格,更值得让所有人记住的被谋杀的方式与地点。”
这番话从他的喉咙深处吐出,完全不再是他的声音,而是某种奇异的假声,或者是女人的声音——我已经忘记姐姐的声音了。
我无法抗拒地闭上眼睛,额头感觉湿湿的,尽管只有,一秒钟。
睁开眼,看着他干裂的嘴唇,我知道,这个叫蝙蝠的男人,刚刚吻了我。
但我并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反而低头惶恐地猜测——他是在吻我,还是姐姐?
男人却没有把我留下,而是打开房门,我第一次觉得他的眼神里有种令人着迷的物质。
当我走到门外又回头,颤抖着盯着他问:“你说,蝙蝠眼中的世界,是不是颠倒的?”
他平静地回答:“小型蝙蝠的视力都很差,它们依靠超声波定位飞行,所以能在漆黑的夜间行动。”
“对不起,这个问题好无聊。”
“阿丸,亲爱的——人类的世界,本来不就是颠倒的吗?”
“再见。”
我想,在他的眼里,临别时我的表情,大概是恬静与满足的那种,尽管背景是幽暗杂乱的楼道。
用了漫长的十分钟,我一格格走下黑暗的楼梯,穿过寂静无人的小区,头顶是宝蓝色的天空,还有归巢的蝙蝠。
我在凌晨的路边等待出租车,头顶就是被烧焦的大楼。好久才拦到一辆车,虽然疲惫已极,但我强忍着不能睡着,终于熬到了家里。
打开门,躺在狭窄的床上,大口呼吸,仿佛重新活了一遍。
天,已亮了。
在我沉沉地睡去之前,没忘记给主编发短信请假。
醒来已是下午四点。我饿得头晕眼花,连洗漱的力气都没了,黑着眼圈,披散着头发,跑到楼下的沙县小吃,要了一碗小馄饨。
当我嘴里咀嚼着馄饨馅,眼里看着碗中漂浮的馄饨,忽然想起馄饨有个别名“扁食”,而在爸爸的老家乡下,中元节那天就有吃扁食的习俗,为了祭奠先人的亡灵。
我又想起了姐姐。
姐姐。
昨晚,那个叫蝙蝠的男人,他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吗?尽管,彼时彼地,我已深信不疑。
十九年前,在n市的鼓楼街头,如果我能拼命拖住姐姐,不让她一个人冲进夜市,或许她就不会死了——不管是那一晚的碎尸,还是一年后致命的毒药。
对不起,姐姐。
正是这种内疚心,才让我执着地找到了“蝙蝠”。
于是,我把七个小馄饨都吐在了地上。
我被赶出了沙县小吃,继续蹲在街边干呕,淘干最后一点胃液。
然后,我靠着油腻的墙壁,虚弱地拿起手机,拨通110。
这天深夜,原本闷热得让人抓狂,却突然下起瓢泼大雨,满世界乱箭般的雨点,凉风袭来竟如波浪般卷过街道。警车载着我来到那栋焦黑的大楼下,飞溅起的水花不知沾到什么颜料,竟是一片刺眼的暗红色。我惶恐地看着夜空,自然不会再有蝙蝠的影子。夹竹桃被风雨打得乱颤,一不留神被枝叶打在脸上,身边的男人扶着我说:“别害怕,不会毒死你的。”
男人的名字叫叶萧。
因为职业关系,我能辨认出他的警衔,属于比较资深的那种,与这张三十多岁的脸不太相称。警官替我撑着一把硕大雨伞,冲进那黑乎乎的门洞,未能阻止半边衣服湿透。
六楼,敲门,无人应答。
警官叫来房东,用备用钥匙打开门。迎面一阵腥臭之气,我呛着掩住鼻子,不晓得昨晚如何在此度过的。灯光下满地黑色污迹,我想那是蝙蝠的粪便。
然而,我看到了他留给我的礼物。
两三个警察入内搜查,只剩空空荡荡的家具,也没有半件衣服留下来。冰箱里干干净净,厨房似乎刚被清洗过,卫生间也是空的,茶杯放置得整整齐齐,就连垃圾桶都是新的。
他逃跑了,只把一样东西留给了我。
面对房门的白墙上,贴着一张巨大的照片,几乎占据半面墙壁。至于照片里的人,我也难以分辨,谢小微还是叶燕?总之,她是个迷人的少女,穿着鲜血般耀眼的连衣裙,长发如黑色挽联披在肩头,目光迷离地面对镜头,暴露所有的五官与轮廓。只要看着照片里的女子一秒钟,方圆十公里内一切雌性生物,都有了自惭形秽甚至想要自绝的念头。
昨晚,那个男人给我看过许多“叶燕”的照片,其中也包括穿着这条红裙子的,但所有照片无一例外都是侧脸——唯独这是一张正面照。
眼前的这张照片,是“蝙蝠”唯一能证明自己不是偷拍的证据。毫无疑问,小微/叶燕看到了他,至少是他的镜头,并给予他足够的善意,就像照片里微翘的嘴角。
他没有说谎。
窗外闷锅般沸腾的大雨声,让我的神经元之间不断电突触,几乎要把我按倒在地上。
比照片里的少女更吸引我的,是她身后的背景——《夜半歌声》的电影海报,张国荣的半张脸没于阴影,看似就站在她的身后,宛如合影。
而在照片上方的墙壁,用红色油漆刷着一行字——
阿丸,我一直在想,在蝙蝠的眼睛里,它们的世界是不是倒过来的?
这是“蝙蝠”给我的礼物。
我跪倒在布满蝙蝠粪便的地板上,绝望地看着这些红字,很难说是油漆还是什么液体。
忽然,鼻孔里也冒出一股血腥味,热热地流到嘴唇上,接着舌头感到咸涩的滋味。我抬起手指擦拭,看到满手鲜红的血迹,湿润得就像黄梅天里泛潮的墙壁。
难以制止的鼻血奔流,我如中箭的兔子倒地,再没力气睁开眼睛,也无法听到任何声音……
夜雨奔流。
混沌,黑暗,冰冷。
等到我再醒来时,已经是两天之后,逃脱了六层楼上的蝙蝠巢穴,而是在医院纯白的病房中。
叶萧警官坐在我的面前,哎,我并没有想象过他是王子。
“蝙蝠在哪里?”
见到他的第一句话,却是在关切另一个男人,我还没从失心疯里走出来吗?真想这是一部国产恐怖片,最后发现全是幻觉,而我正被关在精神病院的铁窗内,接过强壮的男护士塞进来的药丸。
“不知道——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与叶燕或者谢小微的凶案有关,所以无法立案侦查,更不可能发布通缉令。”
警官的表情像沉默的冰块,我想我无法融化它。
“我明白了。我不是个疯狂的女人,他对我说过的那些话,也没有录音保留下来。我都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说谎,更别说证明他是凶手了。”
“阿丸,昨天我去了趟n市,专门调查了这个人——他叫卞福生,是在贫穷的农村长大的。但他没有读过大学,初中毕业就来到n市。他在照相馆打了几年零工,终于成为摄影师。当年的照相馆老板说,这个人的性格怪异,用几年的工资买了台相机,每逢休息天就去街头拍照,主要活动在鼓楼和大学附近。”
“没错,那就是他了!”
“他还喜欢拍摄夜景中的蝙蝠。”警官起身看着窗外的阳光,白晃晃地刺眼,“因此,他确实有可能接触过你姐姐,或者叶燕。他在照相馆工作了二十年,此间从未去过北京。至少,他不可能与叶燕的死有关。”
“不,叶燕在十九年前就死在了n市,她是代替我的姐姐被碎尸的——警方还有没有尸体的残本?我是谢小微的同父异母妹妹,只要我提供dna样本,很容易就能查清楚的!”
叶萧平静地摇了摇头:“对不起,那些都没有留下来,不可能再查下去了。”
“那么叶燕住过的房子呢?虽然,过去了十九年,但我知道有许多技术,可以把多年前的血迹都检测出来!”
“昨天我也去看过了,那栋房子几年前就被拆了。”
“也就是说——不会有任何人相信我的话?”
“很抱歉。”他的手指触摸病床上方的墙壁,似乎为我拈去灰尘,转身就要离去,“再见。”
“你也不相信我吗?”
“这不重要。”叶萧依然背对着我,或许是不想让我面对他警服上的徽章,“或许——卞福生说的话都是真的,这一切都是他的故意安排,为了让谢小微的秘密,在坟墓里埋藏了十八年后公诸于众,至少要让她的阿丸妹妹知道。为此,他不惜冒着被警方抓获的危险。”
“是,如果他真的认识姐姐,那么也一定知道我的存在,也很容易查到我现在在《悬疑世界》做编辑。”
“因此,小说只是一个诱饵。”
我看着警官的后脑勺,茫然地点头说:“就算是用来钓鱼的,《蝙蝠的回忆》也是篇不错的小说,我还是想让它在杂志上发表。因为这个原因,他深深吸引了我,即便明知道小说不可能被主编采用,但只要让我着迷就达到目的了。他在小说里故意安插了几处细节,使得我可以循着线索找到他的住处。他早已准备好了那些照片,也编织好了谎言,最终卖个破绽,让我坠入他的陷阱。看起来像是我逼迫他说出了秘密——其实都是我的自投罗网。”
“不错,如果他一开始就说出谢小微与叶燕互换身份的秘密,恐怕你是绝对不会相信的,更不敢在他家里坐到凌晨。”
“他是个心理游戏的高手,利用了我的种种弱点,居然把我牢牢钉在了座位上。”
我想起了那个肮脏的卫生间。
胃里,有股淡淡的恶心感,我不敢抬头去看警官,更不敢想象背后的墙壁,仿佛布满晦暗不明的血迹,同时汩汩流淌着某种液体……
“阿丸,你知道比痛苦更痛苦的是什么?”
“痛苦的回忆?”
忽然,这个回答让我泪流满面。
等到我的哭声响彻病房外的走廊,小护士惊恐地冲进来,像对小孩子那样安抚着我。
“告诉我!正确答案?”
叶萧警官却已消失不见。
我躺回到病床上,深呼吸,强迫自己瞪大眼睛,凝视天花板上的污迹。我只是不敢睡着,生怕这一觉醒来,又回到了蝙蝠的房间……
一个月后。
已过了中秋节,几场秋雨落后,天气果然渐凉。傍晚时分,我来到那栋焦黑的大楼底下,仰望灰暗的夜空,除了杂乱无章的高楼顶组成的天际线,什么都没看到,包括月亮。走进夹竹桃凋谢了的小区,造访蝙蝠住过的六层楼下,却再没见过一只蝙蝠,只有墙上残留着无数斑点。我不清楚它们是隐入巢穴,过早准备度过寒冷的秋冬,还是迁徙到了别的什么地方——或者,跟随那个男人?
秋风里夹着小馄饨的气味,我的裙摆落到了小腿,长袖裹紧裸露一夏的胳膊,就连头发也被绾在脑后,越发像个待嫁的少妇,惹得编辑部的同事们揶揄,说我是不是谈了男朋友。
说实话,这是真的。
他是舅妈介绍的,也是n市人,在上海的一家外资企业上班,月收入一万元,自己买了辆江苏牌照的日系车。他是以结婚为目的在谈恋爱,计划在明年领证买房摆酒,并且回老家创业开公司——舅妈把他的情况全告诉了我,而我也在认真地谈恋爱,跟他一起看午夜场电影,去台北纯k唱歌,挥舞荧光棒听张宇的演唱会。
我想要早点结婚,回n市,不管跟哪个男人。
第二天,编辑部收到一封信——真正的实体信件,古老的牛皮纸信封,摸上去有股光滑的油墨感觉,收件人写着我的名字。
信封上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姓名,我仔细辨认邮戳,那是个遥远的城市,距此至少有两千公里。
午休时分,我躲到公司的露台,铁灰色的天空底下,独自拆开这封信,迎面一股熟悉而刺鼻的腥气。信封里装着几十页稿纸,竟全是手写的蓝色钢笔字,密密麻麻就像这几年常做的梦——乌黑的夜空挤满了蝙蝠。
我已知道这封信是谁写的了。
尾声
《蝙蝠的回忆》
阴面
作者:蝙蝠
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
那是一个闷热潮湿的夏夜,许多人都想剥光自己,不仅是衣服。笼罩全城的雾霾,傍晚还未散尽,圆月在烟云里时隐时现。几个老人在街边角落烧着纸钱。大群蝙蝠飞过夜空。那时还没有戴口罩的习惯,大人们骑着自行车在街头横冲直撞,放暑假的孩子们结伴叼着盐水棒冰,男孩不用担心被人贩子拐走,小姑娘也没有遇到怪叔叔的危险。
鼓楼的十字路口,正对着夜市大门,像尊十字架斜扛在谁的肩头。有个八岁的小女孩,脸上带着婴儿肥的红晕,站在十字架的交叉点上,差不多就是耶稣心脏的位置,那流淌漫延的鲜血,恰好染红了她的小百褶裙。
她叫阿丸。
“姐姐,你好漂亮!”
“阿丸,你越来越会说话啦,但别告诉爸爸哦!”十九岁的红裙少女,跟妹妹同样鲜艳欲滴,只是表情尤其不自然,掩饰慌张的目光,“阿丸,快点回家,别让爸爸着急!”
小女孩还没回头,姐姐已被人群吞噬。阿丸并不知道,这是她们最后一次见面,也是第一次。
阿丸回到家,妈妈烧了一大锅肉,爸爸喝了半杯白酒,全家三口默默吃完,她始终没提起姐姐。坐在妈妈怀里看了会儿电视,她就倒在小床里睡着了。
她没有梦见姐姐,但梦见了那条红裙子,穿在自己身上——阿丸已经长大,有了像姐姐那样的长发,还有凸起的胸部、细腰与宽臀、毛孔里的某种气味……
那一晚,穿着红裙子的少女,尚在撒谎后的兴奋中,于人群深处穿过夜市。最喧闹的角落里,闪光灯的阴影背后,一个镜头对准了她。
她飞奔到一棵梧桐树后,果然是那个叫蝙蝠的男人,他看起来二十出头,肤色与眉眼却有些沧桑,就像许多在农村长大的孩子。他双手捧着照相机,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简直要超过自己的命,就像数月前春风沉醉的夜晚。
而在这个炎热的夏天,中元节的夜市,他的镜头再次抓到了她,还是侧脸。
她和他找了个小吃摊位坐下,点了两碗小馄饨。
“你知道吗?我们乡下管这个叫扁食,每年七月半鬼节必须要吃的。”
她知道,这是纪念亡灵的食物。
等到胃里已被扁食塞满,他们走出夜市后门,来到鼓楼电影院,《夜半歌声》的海报前。
“能陪我看一场电影吗?”
于是,他买了两张电影票。
没有爆米花,没有可乐,今晚最后一部散场电影。
两小时后,两个人走出影院,月光依稀坠在身上,鼓楼的街头颇为寂寥,夜风卷来几片落叶,只有蝙蝠倒挂在枝头。
“我能给你拍张照片吗?”
他在她的耳边说,她微微点头,走到张国荣的海报前,影院最后一盏灯光挂在头顶,让她的面孔略略有些诡异,连同鲜红的衣裙,就像在马尔克斯笔下遥远的南美,说着西班牙语的新嫁娘。
她第一次把自己整个正面暴露给了他和他的镜头。
闪光灯刺了一下瞳孔,将这张脸永远烙印在底片中——忽然,她很想把这张照片放在自己的墓碑上。
“谢谢你。”
在宋丹萍残缺的目光注视下,她几乎紧贴着他的脸,却保持几厘米的缝隙。
他的手刚要抚摸她的头发,却无力地垂下,在她耳边说:“今晚,你决定好了吗?”
“是,我决定了,在农历七月十五。”
“但愿你别后悔。”
“决不。”
走过空无一人的马路,月光拉长了他和她的影子,进入对面一条深深的小巷。
“我能拉着你的手吗?”
她没有回答,却已伸过手来,放到他的手中。
一只手是冰凉的,一只手是滚烫的——很多年后,他再也记不清了,到底谁的手是冰凉的,谁的又是滚烫的。
在小巷的尽头,有栋六层楼的老式工房,她抬头看着夜空,黑压压一片飞舞的影子。
“那些都是蝙蝠吗?”
她注意到在昏暗的路灯下,门洞外墙上布满了腥臭的污迹。
“是我的朋友。”
他说着走上楼梯,没有灯光,全凭脚下感觉。她拉着他的手,如此放心,不曾疑惑,即便什么都看不到。
心底默念着每一层,直达六楼顶层。
“这就是你家?”
说罢,她从包里掏出一张打口碟,封面上是挥舞金发的瑞典人或挪威人。
“是。”
他掏出钥匙,轻轻打开房门,屋里亮起微弱灯光,照出一个空旷的客厅。墙壁油腻而潮湿,只有张折叠的餐桌,还有两把黑色的椅子,桌上有杯早已冷却的绿茶。她的双腿有些犹豫,但还是先后迈过了门槛。
突然,他的嘴角悄悄下撇,无法形容地悲伤,如影随形在她身后。进门,上锁。
空荡荡的门外,蝙蝠飞过顶层楼道,楼下的麻将声也告停歇……又一片死寂过后,有个猩红色的影子,蓦地从阴暗深处走来,暴露在抖动的白炽灯光下。她也有一袭血色连衣裙,相同的长发与眉眼,苍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肤,宛如安在门外的镜子。
世界安静在墓穴中,她把耳朵贴紧房门,浑身上下每根毛孔都在战栗,远处传来一个男声——
只有在夜深
我和你才能
敞开灵魂
去释放天真
把温柔的吻
在夜半时分
化成歌声
依偎你心门
我祈求星辰月儿来作证
用尽一生
也愿意去等
总会有一天
把心愿完成
带着你飞奔找永恒
2013年7月3日星期三初稿于上海苏州河畔
2013年7月14日定稿于上海苏州河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