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仙吏 第227节

  如这女子一般的人,古今都不缺少,所幸的是,这种人只是少数,大部分人心中,正义仍存。
  这胭脂铺的掌柜,倒是性情中人,李慕进店买了两盒胭脂,算是照顾他的生意。
  小白天生丽质,不施粉黛,也是人间绝色,但李慕觉得她还是打扮一下的好,这样可以降低一些魅力,以免他晚上又作一些乱七八糟的梦。
  自从上次梦中大被同眠被女皇发现,她就再也没有光顾过李慕的梦境。
  李慕就这个问题,曾经问过李肆,当然是在隐瞒女皇身份的前提下。
  李肆说,如果一个女子,不顾身份,时常在晚上去和一个男子相会,不是因为爱,就是因为寂寞。
  李慕和女皇之间,自然不会有前者存在。
  但女皇怎么会寂寞?
  李慕起初觉得李肆在扯淡,后来越想越觉得他说的有道理。
  女皇身为一国之君,万万人之上,因为身份,地位,实力的关系,一国之君,往往都是孤家寡人。
  他们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世人对他们只有尊敬和畏惧,长此以往,心理很容易压抑到变态。
  李慕觉得,女皇陛下,已经有一点这方面的倾向了。
  她在人前是高贵的女皇,说话都得端着架子,在李慕的梦里,对他可是一点儿都不客气。
  作为立志要成为女皇贴心小棉袄的人,只是替她在朝堂上排忧解难,未免有些不够,还得帮她敞开心扉,除了让她抽自己发泄之外,一定还有别的办法。
  李慕走在街上,想着女皇之事,目光不经意的一撇,在前方看到了一道身影。
  那是一个中年男子,他的身材算不上魁梧,但却十分挺拔,样貌中正,比不上崔明,但至少比得过两个张春。
  李慕通过王武,调查过刑部侍郎周仲。
  他无妻无子,居住在北苑的一座五进宅院中,这座宅院,是先帝赐予,宅中除了周仲自己,就只有一位老仆,并无其他的丫鬟下人。
  李慕不明白,周仲投靠旧党,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生活拮据,居住的府邸虽然大,但却没有一位丫鬟下人,李慕可以确定,那宅子如果给张春,他起码得招八个丫鬟,还得是漂亮的。
  屠龙的少年变成恶龙,也是因为贪图财宝和公主,周仲一不爱财,二不好色,也没有依靠权势欺压百姓,为所欲为,他图什么?
  周仲忽然回过头,问道:“李大人跟了本官这么久,难道是想向本官炫耀,你们抓了崔侍郎吗?”
  李慕冷笑一声,问道:“崔明为什么被抓,周大人心里没点数吗?”
  既然周仲的实力,能够控制楚夫人,影响她的神智,他就同样能够让楚夫人在刑部公堂上发狂,借崔明之手,彻底除掉她。
  但他却没有这么做,而是压迫楚夫人突破,如果不是周仲和崔明有仇,就是旧党中出了一个内鬼。
  周仲看了他一眼,说道:“朝中之事,不尽如李大人想象的那样,现在谈输赢,还为时过早。”
  李慕问道:“你什么意思?”
  周仲道:“最迟明日,你便知道了。”
  他说完这一句,便转身离开,走了两步,脚步又顿住,回过头,说道:“楚家一事,算是给朝廷敲响了警钟,你若是真的一心为民,就应该提议陛下,收回各郡对百姓的生杀大权……”
  李慕道:“这就不牢周大人费心了,此事我刚才已经奏请陛下,以后重案命案,各郡复核之后,再将卷宗交给刑部审议,最终由陛下亲批,再下发各郡。”
  周仲点了点头,说道:“那就好。”
  李慕想起一事,看向周仲,问道:“如果我没有记错,十多年前,周大人推动的律法改革中,也有这一条,后来为何被废止了?”
  周仲淡淡道:“因为先帝觉得麻烦。”
  李慕在心中暗骂一句昏君,先帝时期的很多政令法规,遗毒至今,好好的大周,被他搞得乌烟瘴气,如今被老周家夺了天下,也怨不得别人。
  想到先帝,李慕就不由联想到女皇,不由感慨道:“还是女皇陛下圣明。”
  周仲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说道:“忠犬虽然难得,但也要遇到明主。”
  李慕庆幸道:“幸亏我遇到了陛下……”
  然后他便意识到什么,抬头怒道:“你骂谁是狗呢!”
  第277章 周姐姐
  为人臣子,和为人忠犬是两回事。
  可惜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不明白这两者的区别。
  天地君亲师,在人们心中,此五者依次为人生必须尊崇且服从者,这种观念,古来便深入人心。
  人们必须对天地保持敬意,忠君爱国,孝敬父母,尊敬师长,这固然是美德,但忠君是为了爱国,爱国却并不一定要忠君。
  遇到先帝那样的昏君,忠君与祸国无异。
  为了修行,也为了实现他心中正义的价值,李慕愿意为大周朝廷,为大周百姓做些事情,不代表他要匍匐在女皇的脚下,做一只忠犬。
  女皇在别人的眼中,或许是高高在上,威严无比的,但她在李慕的心中,却威严不起来。
  一想到她在梦中蹂躏自己的样子,好不容易才对她建立起来的威严形象,就会瞬间崩塌。
  周仲这个人,李慕看不透,但他知道,这些年来,他作为刑部侍郎,包庇了不少旧党中人,但他也为完善大周律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
  若是细读《周律疏议》,便会发现,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周仲就会修改或补充一段律法条文。
  魏斌一案,若是按照旧的律法,他毫无疑问是会被减刑的。
  但周仲在两年之前,将两人以上的强暴,定义为情节严重的情况,魏鹏的《大周律》没有及时更新,阴差阳错之下,成功的为魏斌争取了死刑。
  仔细研究《周律疏议》,很容易发现一件事情。
  周仲这十多年来,并没有触及神都权贵们的利益,自变法失败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试图废止过代罪银法,而是以一种润物无声的方式,在推动底层律法的改革。
  若是没有他两年前的修律,几年之后,李慕就能在神都再次见到魏斌等人。
  人性复杂,对于周仲这样的人,很难对他贴上一个好人或者坏人的标签,但毫无疑问的是,他是一个聪明人,不会无缘无故对李慕说出那番话。
  崔明一事,现在谈输赢,还为时过早。
  李慕深思许久,可以确定,以律法的角度,崔明所犯之罪,难逃一死,除非女皇保他,所以,云阳公主一定会说动太后或是太妃去劝说女皇,但以女皇的性格,必然不会同意,却也免不了为难……
  心疼了女皇一会儿,已经走到李府门口。
  李慕推门进去,说道:“小白,过来看看,我给你买什么东西了……”
  李慕踏进门口,脚步一顿。
  小白蹲在院前的花园里,拿着一把小铲子,花园里除了小白之外,还站着一名女子。
  小白将前些天买的花种种进去,又用小铲子拍了拍土,问道:“周姐姐,这些种子什么时候才能开花啊?”
  女皇轻声道:“你退到一边。”
  小白拿着铲子,走出花园,看到李慕时,高兴道:“公子,你回来啦!”
  李慕刚刚在皇宫和女皇分别,去了一趟中书省,还在街上和周仲扯了几句,耽搁了不少时间,她却比李慕先到家,看起来,已经到李府好一会儿了。
  女皇看了他一眼,说道:“宫里这两日不会太平,我来你这里避一避。”
  李慕瞬间就领会了她的意思。
  崔明一案,云阳公主一定会求助太后和皇太妃,这些人是先帝的妃嫔,女皇的长辈,她们若是低下身份,为崔明求情,女皇必定陷入两难的境地。
  在这种情况下,眼不见耳不闻,倒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李慕想了想,问道:“陛下在这里避多久,用不用为您收拾一间屋子?”
  小白放下铲子,笑着说道:“我和周姐姐说好了,她晚上和我一起睡。”
  李慕有些感叹,小白什么时候才能变得警惕一些,就李慕从皇宫回家的这段时间,她俨然已经将女皇当姐妹看了。
  人类的心思复杂,像她这种从小在山里长大,没有和人类打过交道的妖族,很多都十分天真,天真到给人感觉少一根筋,她和白听心,都是这种类型。
  当然,女皇是值得信任的,对于小白和她搞好关系,李慕乐见其成。
  小白还不知道,她口中的周姐姐,是大周最富的富婆,和她亲近一些,说不定就有长出五尾六尾的机会……
  让李慕意外的是,小白天真不懂事,对她女皇的身份,没有多少的敬畏,女皇竟也能放下身份,和一只小狐狸称姐道妹的,实在是没有一点儿女皇该有的样子。
  然而很快他就意识到,事实很有可能被李肆说中了。
  她实力强,地位高,但也是人,是人就会寂寞。
  成为女皇之后,她就没有了亲人,没有了朋友,甚至连敌人都没有。
  萧氏皇族为了皇位,和新党争的头破血流,但他们争的,是下一任皇位,作为大周最年轻的超脱强者,萧氏不会,也不敢成为她的敌人。
  李慕叹了口气,做人做到连敌人都没有,难怪她会寂寞。
  小白傻就傻在这一点,别人知道女皇的身份,会敬她而远之,小白是谁对她好,她就对谁亲近,这是天狐一族的本性。
  而小白自己,因为长得太过漂亮,漂亮到连女人都升不起丝毫嫉妒之心,也很容易俘获女皇的心。
  上次女皇给了她几滴玄狐精血,让她晋级四尾,她心中记得这份恩情,恐怕已经忘了柳含烟交代她的任务,自动将女皇排除在狐狸精的行列之外。
  李慕脑海中闪过这些念头的功夫,女皇也已经走出了花园。
  她站在花园之外,轻轻挥了挥衣袖,李慕瞬间察觉到,院内的天地灵气,忽然变得充裕了起来。
  花园里,小白刚刚种下的种子,生出嫩芽,破土而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生长,先是生出绿叶,而后结出花苞,又是短短的一瞬,刚刚结成蓓蕾的花苞,便争相盛放……
  几个呼吸的功夫,李府之内,花开满园。
  李慕惊叹于超脱强者通玄的道法,小白已经看傻了。
  她抓着女皇的衣袖,呆呆道:“周姐姐,我想学这个……”
  女皇捏了捏她的脸,说道:“等你再生出一条尾巴,我就教你。”
  李慕没有告诉小白,她想要做到女皇这种程度,还要再生出三条尾巴,成为七尾玄狐之后。
  枯木逢春,是造化境的强者就能施展的神通,但第五境的道行,也仅仅是让枯木上生出嫩芽的程度,女皇这一手花开满园,在短短的时间内,从种子催生到开花,至少要具备第七境的修为。
  小院之内,花香弥漫,小白跑进花园,东闻闻,西看看,李慕想到家里已经没菜了,而崔明之事,恐怕一两天的时间也无法结束,也就是说,女皇还要在这里住至少两天。
  他看着女皇,问道:“陛下,您喜欢吃什么菜,我去买。”
  女皇淡淡说道:“我说了,在宫外,不用这么叫我。”
  看来她是真的不喜欢做皇帝,出了宫,连“朕”都不说了,但这样一来,怎么称呼她,又让李慕有些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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