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这儿便是你家了
到了清净之地,那领头人最先低头汇报道:“杀手没抓住,是从别的地方请来的,但唯一能确定这场暗杀是彭家的”。
说完低着头,便唯唯诺诺的沉默不语,洛小七平静的坐在轮椅上,她人不能动,心却飘到九霄云外,彭家?她前些天刚派陈德三暗杀彭会长,今天她就被他们家的人反杀,这能说明什么,因果循环吗?
洛小七嘴角泛起了轻蔑的一笑,自顾自的说道:“真是愚蠢,要真能这么轻易杀了我,我的命早就丢了好几回了。模仿洛正廷遭枪袭那一套,那可都是我完剩下的”,她说着长眉一挑:“彭家喜欢玩,那我就陪他们玩玩好了”。
她心有了城府早就做好了准备,她能当地起洛家家主也能撂倒一个彭家,这只是时间上的问题,就像她在轮椅上这几年精心筹划着让洛正廷倒台一样,要先沉下心。
她费力的转着轮椅企图想回戏院门口,看看沈烨灵是否还在。江沅也深知洛小七的意思,帮忙推着,又装出派头来对那些俯首称臣的人说道:“你们可以回去了,家主和我还有要紧事”。
说着又像其中一个指道:“你把车给我,我来给家主开车,你嘛,你去白少爷那”。
他也不好让那人没车回去,再说刚借给张钧耀一辆车,他们即便大阵仗的开了排车,便更容易分配不均。
于是他转过头看了下白少爷,听听他是否对他的分配方法有什么意见,只见程家白面容严肃,也不理会江沅,直接饶过他对洛小七说道:“阿姐,是否需要查一下彭家”,他倒是可以代劳。
洛小七背对着他,抬起一只手:“用不着”,语气漠然,显然是对他管起这种闲事有意见。
江沅转身拍了拍他的肩,一团和气道:“走啦”。
程家白这才将目光转向江沅,轻微的点了点头:“那你们小心”,他的双眼带着诚恳又失落,可终归是不愿意再都说一个字。
于是江沅转身推着洛小七走,江沅他知道洛小七能让他推着自己去见沈烨灵,不单单是因为他经历过他们的过去,而是洛小七足够相信他,洛小七现在站在的是洛家最高的位置,向来多疑,就连程家白这样视如己出的干弟弟都不信任,却能肆无忌惮的将心里的想法原原本本告诉他。
哼!江沅也是心里有愧,刚才发生的暗杀,沈烨灵护着洛小七而他却老老实实躲在洛小七的轮椅后边,想想还真愧对了她的信任。
戏院门口,曲终人散。
因为不再关己事,也看完了热闹于是该走的人都走干净了,张尚植他们随着李经理去了他在醉仙楼准备的宴席,为的是庆祝这次开场演出的成功,而身为主角的沈烨灵却没到。
他要等洛小七,等着他再叫她那声舅舅,唤起他平静潭水的涟漪。
只见他站在戏院门口,原先发生事故的位置一动不动,等了很久,原本头顶的太阳开始倾斜到一边。
“十六”,声音从沈烨灵身后发起,他将头转过去,身后的两人一个站着的身材显高挑,从里到外透露着老成,一个坐着仰起一张娃娃脸,从上到下满身的稚气。
两人在沈烨灵面前,太阳下两人逆光而站,沈烨灵顺势看过去,竟觉得两人会发光。洛小七卸下了方才不可一世的伪装,抬起雪白如瓷的手,招着沈烨灵过来:“舅舅”。
沈烨灵转身,逆着阳跑过去。
这一天,果真是顶好的艳阳天。
于是江沅坐在车前当起了司机,他们将洛小七在后座上安放好,便开始从戏园启程去了沈烨灵的家。其实江沅也想去看看沈烨灵现在的生活情况,只是不好打捞两人的叙旧,他们放在门口,答应着洛小七天黑之前来接他。便自己看着车子狗改不了吃屎似的去了烟花柳巷。
“阿笙,来”,沈烨灵背对着洛小七蹲下身,企图要将她背过门前的台阶,她记得小时候沈烨灵也是这样背着她满院的跑,那时他曾经用手比划过:阿笙的腿不是用来走路的。他会这样背着她去她想去的地方,天涯海角都可以。
如今她的腿真的不能走了,他的背依旧在那里,只是不能背着她去天涯海角,却只能过那门口楼梯的短短石阶。
沈烨灵将洛小七缓缓的放到轮椅上,安稳放好才肯松手,他推着洛小七穿过一路的水泥路,路过的老妈子连连好奇,今天他们家当家的居然唱完戏带了个坐轮椅的妹妹回来。
“这宅子是从哪里买的”,洛小七从一进门就想问这个问题,如今到了会客的大厅才问起。
沈烨灵双手费力将轮椅同洛小七一起举起过大厅最后一道门栏才回答道:“戏院的李经理给我找的,怎么啦”。
洛小七摇摇头,这戏院的李经理找的倒是巧,这宅子可是洛正廷留给他儿子洛明渊的宅子,为的就是怕他不能继承家产,转手给他留的。没想到后来被洛小七找人给买了,买主居然还是沈烨灵。
那天她办着深夜抬棺无非就是让洛正廷丢面子,但更想把那失踪的洛明渊给逼出来,本以为他躲在那宅子里没走,便叫着几个会点腿脚功夫的江湖老手,那晚进屋打探,自己则在门口等后消息,没想到居然和自己指派的抬官人撞个正着。
不过她此后是要在这宅子外安排些人看守,要是洛明渊哪天记得这份他爹给他的房产,来的到这儿闹事可就不好了。
正盘算着,不知何时许曼下了地,得了沈烨灵回来的消息,也到大厅外端着药来看他。
沈烨灵见到夫人是,一皱眉,连忙接过丫头搀扶的手关心道:“怎么出来了,不该好好休息的吗”。
许曼原本是想对他笑来回答,但是一咧嘴在映不出任何血色的脸上就显得有几分滑稽,她虽然面容不好看,声音也有些发虚,但举止和沈烨灵一样从容,又这个家女主人该有的样子。浑身发着贤妻良母的姿态:“我不放心,二郎还没吃药,药劲过了可就不好了”,她一撇头,看到洛小七,脸上更是笑盈盈的,态度友好的道:“二郎,这位是”?
“阿笙”,沈烨灵没做多少介绍,但是一称呼许曼便知晓。
“洛小姐是吗,在北平那会儿,二郎说的都是你的好,说着来旬阳一定要将你寻到”,她说着眼神依旧泛着笑,带点温柔,她对遇见的每个人都是这样柔情:“姑娘长得真是俊,真是好看,我一见就喜欢”。
“阿笙,这是我夫人”。
洛小七很久没听到人这样说她,许曼含着笑像是真心的。以前她听惯了别人面前对她的假意讨好,身后冷语嘲讽,听他夫人这样认真的夸自己,还这么认真不像骗人的,她内心莫名一暖,按着关系叫道:“舅妈”。
她这一声,沈烨灵和他夫人都愣了一下,他夫人费力的走过去,蹲下握着她的手,缓慢蹲下,洛小七的手发白,她的手更加,两只手握在一起颜色相差无几。
“叫我小曼吧,我喜欢你这样叫我,亲切”。
“舅妈,不是更亲切吗”。
许曼摇摇头,回头看着将汤药拿起自顾自喝上的沈烨灵,又转过头:“叫舅妈要给红包,我没钱给”。
许曼说的什么借口,洛小七想反驳但是忍不住就是一笑,无奈道:“我不收你红包,也认你做我舅妈”。
许曼还是摇摇头,被身旁的丫鬟扶了起来,接过沈烨灵的空药碗,说了声抱歉离开了。
洛小七费劲的动着轮椅两旁的轮子,往前推了推,离沈烨灵更近一些,沈烨灵也顺势蹲下,帮她解下红斗篷。
“这个舅妈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就十年前的时候,在旬阳我见过的”,洛小七说道,灵动的眼睛看着沈烨灵像是在渴求答案。
沈烨灵将红斗篷小心的叠好,交给立在角落边上的下人,点了点头,没做回应。
洛小七不管他继续说道:“小曼人好,比杭小姐好,适合做媳妇”。
沈烨灵蹲在洛小七面前帮她拉拉袖子,整理整理头发,听到这句话他停住了,只记得十年前,洛小七口中的‘杭小姐’便是洛家给他指定的媒,那时候姑娘老妈子都会在洛小七身边开玩笑借着沈烨灵问她:“杭小姐如何呀”。
那时候她脸上写尽嫌弃,眼中露着不满:“她怎么配得上我舅舅,能配上的人除非是天宫的仙娥。将来要是舅舅娶人,娶的也是这样的,到时候我就三书六礼让舅舅的婚礼风风光光,让全旬阳,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洛筠笙的舅舅是最好的”。到现在沈烨灵也成不了天下最好的人,而她口中像仙娥一样的舅妈也更是没有,但洛小七似乎也对小曼满意。
或许当年洛小七口中的仙娥根本不是人们心中以为的生在天宫,而是只要是沈烨灵娶来的,那便是仙娥。
许曼出来一会儿就回屋去了,她没力气去和洛小七还有沈烨灵一同吃晚饭,她将自己周身所有的钱拿出来,包上红纸,叫身边的丫鬟送到洛小七那里。
洛小七拿着红包,一面接过沈烨灵递过来的汤,笑道:“这回真可以叫舅妈了”。
沈烨灵看着洛小七脸上微微露着欣喜,点点头,依旧没说什么,他过了许久才缓缓说道:“阿笙,喜欢这里吗”。
“嗯”,她的回答是孩子般天真无邪。
沈烨灵笑着迎着天边渐渐日落的晚霞,道:“那你就把这当成家吧,以后这里便是你的家”。
“好”,她脸微烫,有些发红,被天边的夕阳照着似乎更红了。
旬阳的最后一片落叶,在他们门外的大院子上吹过,叶子已经发黑,扔在地上让人看了就想让它消失。
但十三年前有个少年却不这么想,十三年前那个少年和这片叶子一样,无依无靠,连点重来的希望都没有。当然他不叫沈烨灵那是在北平时,取名的师傅给他取的艺名。他也不叫沈淮安,因为那是在洛家学堂上江沅给他取的学名。
他原本叫十六,因为他母亲在生他时正好十六号出生,应着日子给他取的名,他母亲是个妓女,没爹,也不知道谁是他爹,他跟着他母亲在妓院里生活到六岁,实在不能呆了。
‘在妓院以后能有什么前途’,他母亲依着这个道理,想了半天琢磨了半个月,目光短浅的将他领到戏班师傅那里给他在卖身契上签十,他便卖给了戏园子。于从此他的戏曲之路便开始。
他戏班里有个师兄,脾气火爆,却为人简单仗义,对他是真心的好。他们一个演花旦,一个演武生,正好能凑一对《牢狱鸳鸯》。
有一天一个地主请他们来唱戏,师傅点了学得精进的他们,组成一对上台收获了一致好评。两人像是混出头了似的,之后不少戏都让他们当真主角。
光鲜的日子久了引起了师兄弟的某些嫉妒,一碗不知从哪来的毒药,带着七分嫉妒三分狠心,送进了十六的嘴里,毒哑了他的嗓子,他唱不了戏,还在最后与要去北平的戏班走散。
走头无路的他,哑着嗓子,找了块稻草堆睡了一觉,他原本就爱干净,却不知何时起身上的粗衣麻布分不清是黑还是白,乱蓬蓬的头发掩盖了不少虱跳蚤,他翻着兰花指,开口试了好几遍,都喊不出来,最后也只能放弃。他知道他今后是再也不能唱戏了,没了嗓子怎么唱,不能唱戏那还能干什么。
辗转过后一块烧饼扔到他面前,他没捡起来,任凭烧饼在自己手边被一个小乞丐抢去,他是也饿,但不想吃。也已经心如死灰,他想死,想被饿死。
扔给他饼的是位提着行李的老婆婆,眼角溢满了鱼尾纹,额前刻着几缕皱纹,粒米大的黑斑挤上她两侧高的明显的颧骨,看着显老。却衣着考究,有股端庄大气的大户人家夫人的气质,但仔细对老婆婆前思后想了一阵,更觉得她是家道中落来投靠亲戚的,因为哪有大户人家的老太不坐车改步行的呀。
她从包袱里再掏出一块烧饼放到他手边:“快吃吧,真不会护食”,老夫人抹了额前两把汗,起身往前走,心里想着这算是做了一件善事能积德。
老夫人想着想着,虔诚的将双手合十,任不停地心里碎碎念着:佛祖保佑。果真她的旗袍下摆被人拉着一下,她以为她的虔诚感动了佛,佛来给她反应来了。
哪知少年拿着饼倒着她跟前,让她空欢喜一场,十六躺太久腿麻了,站起来原想拉住老夫人肩上的衣裳,可惜没力气跌倒了,只能拽拽无助的拽拽她的裤脚。
老夫人无奈,不嫌弃他满身是手的泥将他拉起来,拍了拍他脸上的灰,露出白皙清秀的脸,应着阳光更显好看,老夫人看了一眼:“哟,这姑娘长得真俊”。
他现在回头土脸,头发散乱分不清男女,由于在戏班子里,师父细意的教旦角,如何抬手如何走步,深深刻在他脑子里,到现在他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男还是女,他不会说话更是叫人辨不清。
老夫人看着他女儿态表现得淋漓尽致,还真是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这般好看的小姑娘是谁忍心丢下他不管的:“姑娘叫什么名字”。
他不能说话,蹲下身在地上写了这两个字‘十六’,他也只会写这两个字,是他师兄问人问出来,画給他看的。从那以后他就记住了这两个字,那是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