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美人娇[穿书] 第64节
“哎,小宝长得又好看还会做饭,不如给你沈叔做个儿媳妇吧?”
沈奇半开玩笑的道,“你小时候可说了长大要嫁给我儿子,你小铭哥的!”
“小铭哥?”林绫有点懵。
沈奇笑道:“是呀,你可喜欢你小铭哥了,还偷偷亲他呢。”
砰
顾柏放柴的手微微一顿,手中的木柴霎时落在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的爆发果然是一时的错觉哈哈哈对啦,再吆喝一下预收。
幻言:《我养成了一个丧尸皇》治愈系甜宠文,男主又疯又宠现言:《我是替身文里的白月光》虐渣爽文,追妻火葬场古穿:《穿成荒淫无道的昏君后》女扮男装万人迷渣女文,女主又渣又苏嗷,三本我都喜欢,难以抉择。大宝贝们帮忙选一下吧呜呜呜
第41章
“怎么了?”
听到木柴落地的声音, 正聊着天的林绫和沈奇都看向了坐在灶前的少年。
顾柏摇了摇头,若无其事的把柴捡了起来放了进去。
见他没事,沈奇又笑道:“说起来, 你小时候就喜欢长得好看的。小铭当时是院里长得最好看最壮的男孩,好些小女孩喜欢跟着他, 你却是其中最霸道的一个。”
“那些小丫头们都不敢跟你争,办家家酒的时候,你硬是要做小铭的新娘子。”
“小铭不愿意,你个小丫头就直接摁着他亲了一口, 还霸道的宣布以后他就是你的人了。”
说起这些事,沈奇就忍不住笑。
别看林绫丫头长得柔柔弱弱,看上去可好欺负。但其实性格可霸道强势了, 他家小铭当时刻拿小丫头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哎, 小宝还记得不?”
虽然做这些事的不是她, 而是原主。
但她现在成了原主, 林绫就有点尴尬的摸了摸头道:“哈,那不是当时还小嘛,不懂事。”
“那你现在长大啦, 要不就履行了你小时候的诺言,给你小铭哥做媳妇吧?”沈奇笑着道。
“对了, 你不是喜欢长得好看得嘛?你放心, 你小铭哥, ”他指了指安静烧火的顾柏道, “不会比你弟弟差的。哎, 早知道我就该逮着你小铭哥去拍个照。”
小铭哥,小铭哥……小铭?这名字咋这么熟悉呢?
没等林绫想明白,系统便主动解释道:“宿主, 你不记得啦?沈铭就是你未来的丈夫。”
原来是那个被戴了绿帽子的倒霉蛋!
林绫恍然大悟。
在原书中,原主确实是嫁给了林爱军战友的儿子,也就是沈奇的儿子沈铭。
沈铭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大帅哥。
但是沈铭进了部队做了军人,在一次任务中不幸受伤,恰恰伤到了脸,从此脸上便留下了一个狰狞的疤痕。
在当时的医学环境下,这疤痕是根本去不掉的。
也因此,沈铭就从一个大帅哥变成了原主眼中的丑八怪。
后来,原主受不了每天都要对着丑八怪,于是便跟着小白脸私奔了。
而沈铭的下场也不算好。
原主私奔时,他正外出做任务,为了救战友,最后不幸牺牲。
想到此,林绫心里非常的唏嘘。
“宿主,沈铭是个很优秀的男人。有责任有担当且忠诚,在原书中,知道妻子跟人私奔,他也没有怪罪,甚至为了原主的名声,主动申请解除婚约。并且对外解释说,他与原主早就离婚了。”
系统感叹道:“而且他长得真的很好看,不比顾柏差。宿主,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这确实是个好丈夫人选。”
林绫被说得有点心动。
她其实并不太期待爱情,所以倒是不太反对现在的相亲。而且这个时代,她想要真的不结婚遇到的困难肯定很大。
其他人,林绫可以不管。
但是林爱军的想法,她却不能不理。
她可没忘了,自己除了要做一个好姐姐,还必须做一个好女儿。
在原书中,林爱军把女儿嫁给沈铭,足以说明他对沈铭的认可。想必这一世,林爱军也不愿意女儿不结婚。
所以,林绫早已做好了结婚的准备。
听系统这样说,如果结婚对象是沈铭,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她不看重爱情,但是有一个长得帅又优秀,还有责任感的丈夫自然更好啊。沈铭若以真心对她,她定然也会报以真心。
想到此,林绫并没有第一时间拒绝沈奇,而是羞涩的笑了笑道:“沈叔,都说了这是小时候的事嘛,小铭哥可不会这样想的。你可别胡说,让人误会了不好。”
【沈铭确实还不错,如果与他结婚其实还挺好的】她心里想的,与嘴上说的却完全不一样。
结婚。
她想与那个沈铭结婚?
少年的双手不由自主的握紧,眉心深深的拧了起来。
这没有拒绝,那就说明还有希望咯?
沈奇眼睛一亮,说实话,他之前确实是开玩笑,但现在看到了林绫,却想把这玩笑变为事实。
林绫丫头长得好看还又贤惠,若是能做他儿媳妇,那该多好啊!
真是便宜沈铭那臭小子了。
“说起来你们还是青梅竹马呢,你小铭哥……”
“老三?!真的是你啊!”
沈奇话未说完,就听厨房外面传来了说话声,原是林家人回来了。
队里来了一辆大汽车。
这稀罕事自然传得很快。
再加上林爱军还坐在里面,那就更让人八卦沸腾了,因此,早就有人跑去通知林家人了。
因为今时不同往日,所以刘翠芬和孟小娟都去上工了。
消息传来时,因她们许久不干农活,有些生疏,因此任务还没完成,林家其他人做完了自己的,便来帮他们。
以前有林爱国,干农活的效率是很快的。
但现在分了家,几乎是撕破了脸皮,林爱国自然是不会再来帮他们做牛做马。因此就只能是他们自己做。
但林老根年纪大了,林爱民又惯是个偷奸耍滑的,做起来自然慢的很。
别人都收工了,他们还在干,心里别提多憋屈了。
尤其是刘翠芬,她已经在家里做了好几年的老太太,都说由奢入俭难,哪里还能吃得下这种苦。
正站在田地里,指着林爱国一家指桑骂槐,就有人跑来大吼道:“刘婶子,你家爱军回来啦!还是坐着大汽车回来的!”
刘翠芬等人一听,立刻就惊了。
林爱军回来了,还坐着大汽车?
就是林爱国都没心思干活了,一家人收拾收拾就飞快地朝家里跑。等到了自家门口,果然看见一辆大汽车,顿时眼睛都直了。
“这还真是大汽车啊!”
“林爱军不是废了吗?咋能坐大汽车呢?”孟小娟心里又羡又妒,“这大汽车肯定是别人的。”
但就算是别人的,林爱军能坐,那也说明他与汽车的主人关系匪浅吧。
林爱民和孟小娟夫妻俩是羡慕嫉妒恨,刘翠芬和林老根心里却未免多想了些。要知道他们分家时,看似老三受了益,但老三自己寄了多少钱,自个儿肯定是一清二楚的,因此根本经不起推敲。
若是老三并不如他们所想的那般潦倒,那他们岂不是自己推走了一棵摇钱树?
刘翠芬这个亲妈心里更是复杂难言。
倒是林爱国心思最简单,看到大汽车,心里很高兴,这说明老三没有他们想得那么惨。
也没多想,便大步走了进去,果然看见了堂屋里坐着的林爱军。
“大哥,大嫂。”
看到他,林爱军眉色稍缓。
两人年龄差距不算大,又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因为父母偏心两个弟妹,两兄弟的感情倒是挺好。
林爱国忙应了一声,目光落在林爱军坐着的轮椅上,心里一沉问:“老三,你的腿真的……”
“哎呀,三哥,你这腿真的废啦?都坐轮椅了!”
没等林爱国说完,孟小娟尖利的声音便响了起来,立时压过了林爱国的声音。
“孟小娟,你不会说话就别说话!”林爱国如今对四房是一点儿也不客气,冷着脸道,“老三的腿怎么样,与你没有关系!就算腿废了又怎么样?老三还是我们老林家最有出息的人!”
“老三,你别理她的话。”林爱国小心翼翼地看了林爱军一眼,“反正在我心里,你就是我们家最厉害的人。”
“咱家这房子可都是因为你才修起来的,没你,现在还住茅草屋呢。”林爱国冷哼了一声,又冷冷地瞪了林爱民一眼,“老四,这事儿你没忘吧?”
林爱民到底比孟小娟聪明一点,虽然他现在也看不上残废的林爱军,不过这屋里还有外人,还是需要装一装的。
当然,三哥的厉害我永远记着的。小娟,你闭嘴,别说了。三哥伤了腿本来心情就不好,你何必去戳痛处?三哥,你也知道我家这口子口无遮拦,说话很难听,你别放在心上。”
他笑嘻嘻的看着林爱军,看似在教训孟小娟,但话里话外都在提醒众人林爱军废了这个事实。
“你们在说什么啊,我们……”团长哪里废了?
柱子正要开口解释,林爱军却一把拉住了他,阻止他继续说下去。柱子跟了林爱军几年,自然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顿了顿,终是闭了嘴,只是心里对自家团长这些所谓的亲人印象极差。
他只是长得憨实,又不是真的傻,自然听懂了这些人的意思。
除了团长的大哥是真心为团长着想,其他人,比如团长的弟弟弟媳,甚至是父母,都隐隐的看不上团长。
明明看着团长受了伤,可这些亲人至始至终没有问候过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