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海有龙女_分卷阅读_57

  杜小姐愣了一下,眼底突然闪过一抹心虚:“你在说什么!我根本听不懂,爹,这些人到底都是什么来历啊,是不是坏人?赶紧叫他们离开!”
  “还不住口!”之前杜县令担心女儿害怕,特意向她隐瞒了三法司派人来的消息,只说殷无垢等人是他请来的帮手,可眼下情况危急,若是再不能将犯人捉拿归案,只怕不仅是他的女儿有危险,他的顶上乌纱也保不住了!“这位是三法司的殷大人,是来捉拿采花贼的!”
  玲珑好整以暇地看戏,就听见殷无垢对杜小姐说:“方秀才已被我的下属抓到,你既然敢谎称被采花贼看上,自然应该承担后果,那人一次不中,必来第二次。”
  杜县令听了,愣住,回头看向女儿,只见她神情忐忑,分明是被说中了,顿时勃然大怒:“你竟还在跟那姓方的来往!殷大人所说的谎称是何意?!”
  “很简单嘛。”玲珑用优秀的推理能力做出解释。“你的女儿喜欢上了个穷酸秀才,可是你这当爹的不同意,那怎么办才能让她如愿以偿嫁给他呢?自然是名节毁了,恰好有个采花贼在潍城犯事,她便灵机一动想了这个点子,本来以为你会点头答应婚事,谁知你却不答应,偏偏在这时候,采花贼知道她谎称被采,便真的上门了,杜小姐被抓走,受了惊吓吃了苦头,殷大人要她再来一次,她当然不乐意。”
  说完她还摊摊手,问殷无垢:“无垢哥哥,我说的对不对?”
  何止是对,简直像是亲眼所见。早知这是个小滑头,没想到脑子这样好使。
  杜县令不敢置信地看向杜小姐,杜小姐却不敢与他对视,显然证明了玲珑所言非虚。杜县令只觉得眼前一黑,差点昏迷过去,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女儿被那秀才鬼迷了心窍,居然撒出这般弥天大谎,置自己的名节于不顾,招来这般祸事!
  偏偏玲珑还嫌他被刺激的不够,软绵绵地对杜小姐说:“叫我看,你一个闺阁女子,父母疼爱如此,也不是能想出这样点子的人,想来是那秀才鼓吹的你,由此可见,他要你毁了名节去嫁他,对你也未必有几分真心。否则,这是人能想出来的办法么?”完了叹口气,对殷无垢寻求共鸣,“慈父多败儿啊。”
  “慈母。”殷无垢纠正她。
  玲珑摆摆手:“都一样都一样。反正现在你惹了那采花贼,你说他采了你,结果人家没采,现在人家真的要采了,你看着办呗。”
  杜小姐这回真被吓出了眼泪,弱不禁风的身子往后一仰,居然就这么晕过去了!
  玲珑慢吞吞地看向殷无垢,露出甜美的笑:“无垢哥哥,你觉得我怎么样?”
  殷无垢沉默了两秒钟说:“……不要那样叫我。”
  “哪样?无垢哥哥不说清楚我不懂诶。”玲珑站起身,右手食指卷着头发玩儿,“那家伙看了我,就跟苍蝇见了蜜一样,无垢哥哥,我胆子很小的,你可要保护好我。”
  殷无垢淡淡地看着她,突然觉得,她着实生得是漂亮又可爱。
  ————
  玲珑虽然是十几岁的少女模样,身高却与杜小姐差不多,换上杜小姐的衣服,从背影来看的话,几乎可以以假乱真,除了她腰肢更细体态更好头发更黑更亮……不过这些都是小瑕疵,不要紧。
  她施施然从马车上下去,今儿个她扮演偷偷溜出府去会情郎方秀才的杜小姐,而方秀才已经被抓起来,谁叫他鬼鬼祟祟的在府衙外头张望,还给杜县令的宝贝女儿出那么个馊主意,杜县令正准备弄他呢。
  因此,扮演方秀才的不是别人,正是殷无垢,当然,这是在玲珑的强力要求下。
  殷无垢身形高大,穿黑蟒衣的时候玲珑觉得他很强壮,可穿上书生袍子拿本书坐在窗前,居然就显得很是斯文,真想把他扒光了看看。
  反正她现在是跟方秀才有私情的杜小姐,矜持是什么她才不懂呢,对龙女来说,喜欢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
  她把婢女留在外头,进去后就从背后扑向了殷无垢,甜蜜的气息在他耳畔鼻息炸开,出声调戏:“早知道无垢哥哥穿书生袍这样好看,我就早些跟无垢哥哥一起玩了。”
  殷无垢特别想把她不安分的手拿开,她这个时候把两只小手伸前,恰好与他过来拿开的手靠在一起,颜色一深一浅,形状一大一小,一刚一柔,煞是好看。与他满是老茧的手相比,她娇嫩又脆弱,像是必须细心呵护的琉璃珠翠,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你怎么不理我啊?”玲珑嘟哝。“人家方秀才可是满嘴酸溜溜的情话,你不同我说情话,好歹回应我一下嘛。”
  “乞丐不会有一双这样的手。”
  不解风情,木头,呆子,傻子,大笨蛋,有便宜都不知道占。玲珑把自己的两只小爪子一伸,“谁说我是乞丐了,我是龙女。”
  殷无垢用沉默来讽刺她的扯淡。
  她说真话的时候,总是无人相信。玲珑深受打击,叹气道:“你看你,又不信我,又要问我,反正我是不会去蹲牢的,那里的食物可难吃死了,又脏又臭,还有人打呼噜抠脚丫,好恶心。”
  完了把头埋进殷无垢脖子里狠狠一嗅:“无垢哥哥真香。”
  他哪里能有她香。
  “我跟你说,你是一定要对我负责的,我无父无母,你就得养我陪我照顾我。”玲珑扯他耳朵,感觉他的身躯紧绷,似乎已经极力容忍,但她压根儿不怕,这人自制力超群,决不会伤害她,再说了,她就是胆子大想撩。“你不用娶我,我也不喜欢那些繁文缛节,你让我时时刻刻跟着你就好了。”
  嫣然一笑:“我是不是很贴心?”
  殷无垢被她缠的心力交瘁,正要说话,忽将玲珑从背后拽至怀中,低声道:“掩住口鼻。”
  第115章 第十一片龙鳞(五)
  迷烟之中, 二人装作已经昏迷的模样, 这时候一只手伸过来,似是想要握住玲珑的手腕将她带走, 不知为何,殷无垢瞧见那手便觉得分外碍眼, 他将这归咎于看到犯人的厌恶,没等那人的手碰到玲珑,他便已经将人扣住,反手一剪, 已是捆了个结结实实。
  采花贼轻功再好, 又怎么是他的对手,再狡猾的狐狸都要被猎人拿下, 更何况是个败类。
  玲珑推开窗子在鼻间扇啊扇,抱怨道:“诶,你这人, 下次迷烟能不能换个味儿啊?这茉莉味儿的闻着我脑壳疼。”
  采花贼这会儿见不是自己要抓走的杜小姐,反而是自己一见钟情求之不得的那位美姑娘, 顿时骨子都酥了,他这人谨小慎微,惟独有两个缺点,一是心高气傲, 二是好美色, 有美如此, 他怕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忘了, 当下也不顾自己被捕,连声应道:“是是是,姑娘说的是,下回在下必定换个味儿,不知道姑娘喜欢什么味儿?”
  “我喜欢红烧肉味儿的,你有吗?”玲珑眼睛一亮,还真就跟人聊起来。“倘若你有,不如给我一点让我防身啊。”
  殷无垢冷眼看他们相谈甚欢,一只手把玲珑挡在了身后,不再叫犯人再去盯着他瞧,采花贼终于反应过来屋子里还有一人,对殷无垢的态度就不那么友好了。“干嘛,被挡着我跟美人说话。”
  “他是我相公。”玲珑从殷无垢背后露出一颗头如是说。
  对采花贼而言,这无疑是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那表情,仿佛遭雷劈了一般:“这、这这这!这岂不是焚琴煮鹤,对牛弹琴!姑娘你这样美,怎生做这木头桩子的娘子?!”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你不懂,我就喜欢无垢哥哥这样不解风情的。”玲珑挑起一边眉毛,灵动至极,叫那采花贼心心念念,被捕快押走的时候,口中还不住地念叨着倘若能一亲芳泽,别说是被抓,就是立刻砍头死了,他也不枉此生。直听得殷无垢隐忍到极限,将他封口,这才得了片刻安宁。
  杜县令经此一事,对杜小姐更是严加看管,至于杜小姐跟方秀才最后能不能在一起,那可不归殷无垢管。玲珑就更不会管了,陌生人的死活与她何干,她还要跟无垢哥哥培养一下感情呢。
  押解犯人回了京城,玲珑终于如愿以偿住进了三法司,就连殷无垢的下属们都默认了她是未来的殷夫人,殷无垢就是不想承认也没办法,尤其玲珑还威胁他倘若不收留她,她就立刻扮成小乞儿再出去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殷无垢本不应该在意这种可笑的威胁,可他也说不出自己究竟为何心软,默认她留了下来,任她作天作地,昨儿是嫌弃床不够软被子不够轻暖,今儿是嫌没有漂亮衣服穿,明儿又是吃不惯三法司的粗茶淡饭……总之殷无垢那点家底,没几日就被她花了个底朝天。
  他的钱是真不多,除却给她的那一百两希望她能做个人之外,剩下的多余的银子大多被他赠予了贫穷人家,可以说是真正的两袖清风,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留着钱也没有用。然而直到养了玲珑,殷无垢才知道银子有多么重要。
  说出去旁人可能都不信,这小姑娘非说一个人睡会害怕,霸占了他的房间又不许他离开,殷无垢就一直坐着睡觉,若非他早已习惯这般艰苦,怕是精气神儿都没了。然而属下们每每看到他都是一副又羡慕又畏惧的模样,殷无垢又不擅长解释,所以根本无人知晓,虽然两人共处一室这数日,他却连她的头发丝儿都没碰过。
  就是平日里玲珑朝他身上蹭,殷无垢也会立刻躲开,决不占她便宜。
  后来为了避嫌,他干脆晚上都不回去了,原本想着这么个小姑娘家家的,虽说脾气古怪些,却到底是柔弱女子,然而万万没想到……
  “无垢哥哥!”
  一听到这娇滴滴的声音,殷无垢就头大,只他也不想想,这若是旁的女子缠着他,早教他绑起来扔牢里饿个几天了,偏他却躲着玲珑走,若不是她特别,又怎会如此?
  “我给你送午饭来啦,马大哥告诉我说你在这里。咦,这位是谁呀?”玲珑提着饭盒好奇地看向坐在殷无垢对面的锦衣男子,他年约而立,眉目英俊气质尊贵,身后还立着两名侍卫,一看便是非富即贵。可殷无垢坐在他面前却没有丝毫卑微,二人同样出色俊秀,不过玲珑还是喜欢殷无垢,因为他干净美味。
  那男子见了玲珑,先是目露惊艳,随后便被遮掩下去,笑起来,他一笑,眼角便有数道皱纹,由此可见,虽然保养得宜,可岁数确实也是不小了。
  “这位是当今圣上亲叔叔,平阳王。”殷无垢站起身,不着痕迹地挡在了玲珑身前。“王爷见谅,这位姑娘是我的——”
  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了,“我是无垢哥哥的玲珑小娘子,王爷好。”
  平阳王还是第一次见这样活泼可爱又美得出奇的小姑娘,知道他是王爷也没有丝毫畏惧,不卑不亢,倒是与殷无垢如出一辙。他轻笑:“玲珑姑娘。”转而对殷无垢道,“想不到素来铁面无私孑然一身的殷大人,也有这样一位佳人陪伴在侧,真是叫本王欣羡不已。”
  “王爷谬赞。”殷无垢面无表情的应了一句,对玲珑道,“回去等我。”
  “不要。”她立刻拒绝了。“我给你做的午饭,一定要立刻吃,否则就不好吃了。”
  殷无垢便对平阳王拱手:“王爷所言,属下心中记住了,属下告退。”
  “殷大人慢走,玲珑姑娘,慢走。”
  玲珑对平阳王灿烂一笑,不顾殷无垢的僵硬,挽着他走了,头都没回,似乎那俊美的如同天人一般又高不可攀的王爷,在她眼里连殷无垢手心的老茧都比不上。“他缠你许久了?马大哥说你都去了一个时辰了,诶,你手受伤了?”
  殷无垢没注意那点小伤口,但玲珑却不许,她用手帕给他包起来,殷无垢很想拒绝,毕竟他身着黑蟒衣,手上却是块粉红色绣着小鱼的手帕,怎么看怎么不搭调。只是瞧她打扮的漂亮极了,果然是锦衣玉食才能养得起,顿时便觉得自己攒了许久的钱,就是都给她花了也无妨。
  只是这些话,他是说不出口的。
  等到玲珑把饭盒打开,殷大人的表情瞬间就变得难以捉摸起来。他沉默了两秒钟,看向玲珑:“……这些,你做的?”
  “对呀对呀。”完全不在意那一坨坨黑糊糊的玲珑笑得天真又可爱。“你快尝尝嘛。”
  殷大人觉得,这姑娘完全不是想做他的小娘子,而是想谋杀亲夫了,这东西……这都是些啥?
  说来惭愧,龙女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穷奢极欲没有良心,她老人家活了这么久,就不会做饭。反正她总是能找到长期饭票,这就是为什么每到一个新世界,她都特别喜欢去找权力顶峰的人当保姆的缘故。而且食爱又无需烹饪,那她学这个干什么?
  而且她就是故意的,谁叫殷无垢这几日连房间都不回的躲着她?要不是她找过来,对方说不定还能坚持不回去。
  她双眼晶亮,显得赤诚又纯真,殷无垢犹豫了半晌,最后都吃了。酸甜苦辣咸百味陈杂,幸而他幼年过惯了苦日子,从前大雪天,想吃这样的食物都没可能。
  玲珑见他面不改色的吃完了,没忍住问了一句:“好吃吗?”
  这人也不骗人:“不好吃。”
  “那你还吃?”
  “你亲手做的。”殷无垢把饭盒盖上,找了有水的地方洗干净。
  他没有家,义父死后更是孤家寡人,哪怕义父还在,两个男人也是凑活着过,这还是头一回有人专门给他做吃的。便是这份心意,他就不能辜负。
  玲珑蹲在地上,撑着下巴打量他,越看越喜欢,等他要走的时候就不肯动,伸出双手。“背我。”
  殷无垢沉默。
  “背我嘛!”
  他就屈服了,在她面前蹲下,横竖已经到了吃饭时间,一天之中也就这会儿难免清闲。玲珑在他背上,殷无垢沉声道,“日后在家里老老实实待着,不可外出。”
  他很自然地将他们住的地方称为家了。玲珑在他背上,两条小细腿晃呀晃,“为什么呀,我喜欢出去玩。”
  是出去玩还是出去欺负人,彼此心里都有数,虽然她机灵,但是……“最近这段时日危险,你乖。”
  “那我要是听话了,无垢哥哥给什么奖励?”她往前蹭蹭,跟他贴的极近。
  无利不起早啊这姑娘。
  殷无垢想了想:“我的钱都给你了。”
  “才那么一点。”玲珑毫不客气地说。“都不够我塞牙缝的呢!那你先告诉我,为何不让我出门?”
  第116章 第十一片龙鳞(六)
  殷无垢这个人,口风是极紧的, 应该保密的事情谁问他都没有用, 所以哪怕玲珑问了, 他也始终保持沉默, 把她送回了三法司。玲珑从他背上下去的时候故意气哼哼的踩了他一脚,殷无垢也面不改色, 好像压根儿没觉着疼, 仍是镇定的走了。
  只是靴子里的脚趾头动了动。
  他下午有差事要办,要不怎么说三法司的那些捕快们看到殷无垢对玲珑那样和颜悦色觉得稀奇呢,他们殷大人向来不近女色, 惟独每个月月底会去天香楼待上个半天,这天香楼可是京城最大的妓院, 里头的妓子大多是出身良好,却因家道中落突逢巨变被划入贱籍,所以大部分知书达礼温婉可人,身价也不便宜。
  殷大人一个月只去一次妓院, 又是孤家寡人, 这算不得什么,是?只是话又说回来, 这大人都有了玲珑小娘子了,还雷打不动的朝妓院跑……
  因此当玲珑在屋子里想了会儿又打算找殷无垢的时候, 他的属下们个个支支吾吾难以启齿, 尤其是看着她, 脸一红, 低下头去,也不知道是害羞个什么劲儿。
  玲珑本来想严刑逼供,后来改变主意了,这些捕快哪怕纪律严明,经过苛刻的训练,也难以抵挡她这样的美色,她只是稍微吸吸鼻子再梨花带雨的流个眼泪,就自然有人告诉他殷无垢去哪儿了。
  结果得知殷无垢去向的玲珑却并没有像捕快大哥们想象中的那样生气,反而露出了好奇的表情,别人兴许不知道,她却看得清楚,殷无垢的灵魂太干净了,干净的没有丝毫瑕疵,这样的人极其正直自律,自制力比一般人不知道强出多少倍,怎么可能是那些捕快口中说的“男人单身太久会憋坏所以找个地方发泄一下”?
  好歹跟了殷无垢这么多年,殷无垢是会去逛青楼喝花酒的人?他若是对那位什么什么姑娘有了心思,早攒钱把人赎出来明媒正娶了,怎么会让心上人继续住在那种地方。人类不是都非常反感从事那种行业的人么?殷无垢可不是那种迂腐之人,他迂腐的地方在于愚忠,对女子却不曾有过半分轻视。
  综上所述,殷无垢去天香楼肯定不是嫖娼,那他去那里做什么?听三法司的捕快们说,他每个月月底都去一趟,迄今为止,都已经维持三年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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