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末:媳妇要改嫁_分卷阅读_24

  殷朗询问了她喜欢吃什么,随后点了三个菜外加一个汤。轮到他自己时,却问饭点的服务员要了一瓶白干。
  这是要……借酒消愁?
  新月拿眼睛不时扫一眼坐在对面的人。虽然他平时也不苟言笑,可此刻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上却莫名透出一股落寞,整个人更是由内而外散发出颓废的气息。
  看样子,他是真的很喜欢叶楚菲。
  很快,白干端上了桌。
  咕嘟咕嘟,殷朗拧开白干瓶盖,倒满一整杯。
  新月以为他要喝,不想,他却只是定定望着满杯的白干,动也没动一下。
  “你……不喝吗?”终是没忍住好奇,新月问了出口。
  “嗯,部队有规定。”他的回答依旧简洁得近乎潦草。一句‘部队有规定’让新月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竟然生出一种暴力冲动来。
  他真是有把老实人逼疯的潜质!
  就算部队真有不让喝酒的规定,他此刻是在外边,又没人看得见,喝点怎么了?
  就没见过像他这么死板不知变通的人!
  “那不然,我替你喝好了。”说着,新月竟真的伸手去够那杯酒。
  殷朗的眉头立刻拧成疙瘩,不客气地拍掉她‘蠢蠢而来’的手:“未成年人,喝什么酒?”
  新月暗暗吐了下舌头。早就成年了好不?她都三十好几的人啦。
  一顿饭下来,新月险些消化不良。
  因为只有她一个人在吃,而殷朗更多的时间则是在发呆。
  哪怕是说几句话也好啊,起码可以让她不那么无聊。
  虽然气氛不怎么对,本着不吃就浪费的原则,新月还是吃了两大碗米饭,撑得她都快走不动道了。
  “那个,我可以自己回家,你不用送我了。谢谢你的饭,再见!”出了餐馆,新月直接跟殷朗道别。
  让他送?然后还是一言不发?
  算了吧,她宁可坐公车回家。
  更何况,他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保不齐半路上因为驾驶不当再闹出点事来,她可不想平白无故地被连累。
  不过,她是不是忘了什么事情?
  手机,对,手机!
  意识到自己手机还没有还,新月赶紧回头,却懊恼地发现殷朗的车已经开走了。
  哎,只能下次还了!
  ~~?~~
  晚六点,张兰准时回到家。
  新月已经做好了饭菜,就等她回来。
  开冰箱时发现家里没什么菜,新月还特地跑了趟超市,用自己打工赚来的钱买了排骨和鱼。
  因为只有她们母女两个,新月没做太多的菜,除了一盘红烧排骨一盘清蒸鱼之外,她另炒了一盘青菜,也算是有荤有素。
  张兰只是低头吃饭,从打回来几乎没说过话,也很少抬头看新月。
  她的这副模样看在新月眼里,就像是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
  新月的心口莫名一痛,放下筷子,她绕过餐桌来到张兰身旁,蹲了下去。
  “妈~”
  张兰也停下吃饭的动作,低下头看她。
  “事情已经过去,就别再想了,嗯?”
  心事被女儿看穿,张兰深深地叹了口气。她也不想老是揪住这件事不放,可白天发生的事情一遍一遍在她脑海中重演。如果只是她自己倒也罢了,偏偏月月还刚好出现在那儿。她觉得,她给女儿丢脸了。
  一眼看穿她心中想法,新月轻轻握住她放在腿上的左手,微笑着说:“妈,靠自己双手挣钱,怎么丢人了?今天的事明摆着是那个女人无事生非,后来不也证明了她那枚钻戒根本是假的吗?有些人就是这样,因为找寻不到自身的存在感,才总想着要闹出点事情来,让大家注意到她。其实丢脸的是她才对。你看,她最后不是灰溜溜地逃掉了吗?”
  听女儿这么一说,张兰的心里才算舒坦一点
  吃过饭,新月照旧把张兰推去客厅,自己则留在厨房洗碗整理。
  张兰看着女儿忙碌的身影,一时间百感交集。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自从那天大吵一架月月气得撞了墙住进医院之后,她就发现月月这孩子突然懂事了。以前那个从来只想着自己的任性小公主,终于也能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想事情了。
  第42章 惯犯?
  晚饭后,新月出门扔垃圾,却意外见着了在自家门口木头桩子一样站着的谭文军,她顿觉好笑:
  “谭叔叔既然来了,怎么不进去?”
  谭文军赧然地干笑两声:“你妈她……还好吧?”
  “我妈挺好的呀。”新月发现他一直在紧张地搓手,眼神也左闪右闪,似是有话想说却一时间又不知该从何开口。
  “谭叔叔如果有话就请直说。放心,我保证不告诉我妈。”说完,她还把手指竖在嘴前,‘嘘’了一声。古灵精怪的模样逗得谭文军一笑,终于脸上表情也不再那么紧绷了。
  从他的讲述中,新月总结出一点,就是:妈不肯理谭叔叔啦!
  换言之,妈生谭叔叔的气啦!
  难怪谭叔叔站在这里,连屋都不敢进。就没见过像他这么木讷又老实的人,真服了他。
  “谭叔叔别急,我妈不理睬你,估计是在生你的气呢。谁叫你前段时间玩起了失踪?”
  “那、那怎么办?”谭文军又开始搓手了。每当紧张的时候,搓手几乎快成了他的标志性动作。
  “还能怎么办?哄她呀。”新月觉得好气又好笑。谭叔叔今年都42了,总不会这点事还得她教吧?
  事实证明,就得她教才行!
  谭文军真正成熟的就只有年龄,在男女相处这方面,他是一窍不通。要不然,哪会相一次亲就失败一次?
  大冷天的,总不能在这里干站着,新月就提议去附近的小吃部,点了两碗热乎乎的羊汤。
  “谭叔叔,这么跟你说吧,我妈之所以生气,多半是因为你遇到事情就躲避的态度。冒昧地问您一句,您跟我妈相处,可是奔着结婚去的?”
  谭文军脸皮薄,听她问得这样直白当即便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好在他脸黑,红不红的委实看不太出来。
  在新月的紧盯下,他磨蹭了一会儿,终归还是点了点头。
  新月会心一笑:“这就对了。你是要和我妈结婚的。结婚是什么,不仅仅是一对男女生活在了一起,还要他们的心紧紧连在一起才行。就是所谓的‘荣辱与共’‘同福共祸’。可是谭叔叔你呢?一遇到困难就先玩起了失踪。难道你认为我妈是不能和你共进退的那种人吗?”
  谭文军忙不迭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你别紧张。相处了这么久,我会不知道谭叔叔是怎样一个人吗?你之所以避开我妈,是不想连累到她,对不对?”
  谭文军低下了头,用沉默代替回答。
  “您认为是对我妈好,可是在我妈看来,她会觉得您不信任她。”因为谭文军在这方面实在有点迟钝,不,是太迟钝了。新月索性把话挑明。
  “那、那我该怎么办?怎么做才能让你妈消气呢?”
  听他这么问,新月暗暗松了口气。还算他没有迟钝到无可救药。
  “将功补过喽。”
  ~~?~~
  又到了哀鸿遍野的周一,却只有新月是满面春风地走进教室。
  在自己的座位坐下后,她开始从书包里一一取出等会儿要用到的课本。
  “苏新月,你捡到钱了?”同桌莫晓雨把她的大脸凑过来,充满好奇地询问她。除了捡钱,她想不出什么别的理由,能让苏新月在这个黑色礼拜一还笑得像个白痴一样。
  “是比捡钱还要好的事。”苏新月喜上眉梢,回忆起清早出门时的情景——妈叫住她,让她去沙发上坐一坐。随后,妈道出了一整晚前思后想的结果,她终于决定要开一家饺子馆。当然,启动资金正是当初新月从苏暨那里要来的‘抚养费’。不过妈说了,权当她借的。等饺子馆营业以后,赚了钱,就把钱还给苏暨。
  新月当然百分之一百的同意。开饺子馆,虽说一样会累,至少妈不用再仰人鼻息、看人脸色。等以后饺子馆生意慢慢好起来,妈还可以雇人帮她。这样,她就能清闲一点。
  还有谭叔叔……大老板出面主动扛下工地事故的责任,并承诺对工友家属给予合理的赔偿。解除了危机的谭叔叔终于想到要跟妈重修旧好。至于他怎么做,就得看他的了。
  如此,新月等于一下子除掉两块心病,能不高兴吗?
  教学楼里响起了熟悉的上课铃声。第一堂课,是英语,也就是班主任的课。
  包括新月在内的同学们正襟危坐,等了会儿,走廊上却并没有传来李敏那熟悉的高跟鞋声,反倒是一个戴黑边眼镜的男士抱着书本走了进来。
  “哇,听他们轰轰说换老师,原来是真的。”
  听到莫晓雨的嘀咕声,对这件事一无所知的苏新月立刻凑过去小声的问:“换老师?谁说的?”
  “不知道,大概是从教导室传出来的吧?我听说,李敏因故请了长假。看来这次我们班不仅英语老师要换,班主任也得换。希望别来个母夜叉公夜叉什么的,我还想多活几年呢。”
  不理会同桌兀自的祷告声,苏新月微蹙眉头,暗暗想着李敏为何会请长假?是因为她吗?李敏无颜面对她才会……
  当初揭穿李敏的阴谋,她并没想过要逼她走。不过李敏走便走了,省得她们见面尴尬。横竖自己还有一年多就从这个学校毕业,等她毕业后李敏再回来也不迟。
  今天是去游泳馆的日子。只要没有特殊事项,每周一三五晚,她放学后都会去游泳馆帮忙收拾泳道。这不算打工,纯粹是她想去那里帮忙。不过老板林曦却说不能占了她一个学生 的便宜,只要她去帮忙,就会额外支付她二十块钱的酬劳。
  就在几天前,新月发现一条近道去游泳馆特别方便,而且不用坐公车,快走的话十几分钟就到了。
  “这位太太,我们的水果都是新鲜的,怎么会吃坏肚子呢?”
  “少废话。我儿子就是吃了你们这里的榴莲,现在还在医院里输液呢。你们说,怎么办吧?”
  类似的买和卖之间的纷争每天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都会上演,新月对看热闹这种事没什么兴趣。不过,那自称买家的女子声音,她却越听越熟悉 ……
  等等,这位不就是那天在商场用一枚假戒指为难过妈的人吗?合着今天又跑这儿来闹了?难不成是……惯犯?
  几句话,苏新月就听明白了怎么回事:自称买家的太太因为在这里买了榴莲,她儿子又吃了这里的榴莲闹出了肠胃病,于是她就跑到这里非要人家赔偿一笔钱不可。
  通常呢,卖家为了自己的声誉着想,怕有人在这儿闹被其他顾客看见就不再买他们的商品,所以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赔钱了事。
  估计这位女士正是看出了卖家的这种心理,才会趁机讹诈。
  转回到商场里发生纠纷那一天,如果不是范范及时出现,诈出她的戒指是假的,事情也不会就那么草草了之。说不定到最后,她也会趁机敲诈妈妈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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