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娇医:带着萌宝去种田_分卷阅读_466

  “是,我的部下燕十六,在晋州办事,他跟我说,遇到温姑娘了。”
  宋桀回答了温九的问题。
  温九这才想起跟宋桀之间的关联:“原来是这样。燕大侠他也在容城?”
  “不,他的事还没办完。”
  温九点了点头,接着,把自己这两天的遭遇,简单的跟宋桀说了一下。
  ,精彩!
  1450宋大哥
  听了温九的讲述,宋桀脸上的表情并没多少变化,然而,他的眸子,却越来越深沉了。
  “温姑娘,你受苦了。”宋桀并没有说太多安慰温九的话。
  然而,温九没看到的是,宋桀藏在衣袖中的手,已经骨节发白。
  “倒也还好。”虽然遇到绑匪的时候,温九是挺慌的,但是,她还是觉得,自己活了两辈子,前世,比这两天更加危险的时候,她都经历过,不管什么样的境遇,她也会想办法脱险,所以,也并没有觉得自己会丧命,起码比其他那些被抓到的女人,要强的多。
  但是,如果这事儿只靠着温九一个人解决的话,不知道要费多少周折才能安全的脱身。
  现在能半路上遇上宋桀,对于温九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温九对宋桀自然也是相当的感激。
  “不过,若不是遇上了宋帮主,我恐怕还会遭受更多的苦头……”
  看温九的表情,比宋桀想象要镇定的多,这倒是让他有些意外。
  “温姑娘,我已经派人,往幽州城晋州城都送了信,你放心,萧少帅收到了信息,想必很快就会派人来接你的。”
  “多谢宋帮主了。”温九道谢。
  她心中暗想,之前,她救宋桀性命的时候,那时候她的身份,不过是小湾村的一个村妇罢了。
  而现在,她的身份大不一样了,而宋桀也知道了温九的身份变化。
  这让温九有些意外,不过,她转念一想,也马上觉得没什么了。
  宋桀是太平帮的帮主,温九听云澈云琨说过,太平帮现如今是天下的第一大帮派。
  “温姑娘,你救过我的性命,是我的恩人,不管我为你做什么,都是应该的,你不必言谢。”
  温九听了宋桀这话,又看了看他的表情跟眼神。
  宋桀的眼神深邃,一眼看不到底,纵然是温九这样活了两辈子的,自认为是阅人无数,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的心思的人,也很难看清楚,眼前这个男人,到底是深是浅。
  温九也知道,但凡是能够做大事儿的成功人士,必然拥有深谋远虑的特质,宋桀也肯定是不例外的。
  虽然,眼下,宋桀对她说这番话的时候,充满了诚意,除了诚意之外,温九听不出别的任何的阴谋的意味,但是,温九心里也并没有完全的相信宋桀出手相救,完全是为了报答她之前的救命之恩。
  也许,他还有别的什么目的。
  不过,就算宋桀真的有什么目的,眼下,他也是真的对温九出手相救了,温九也不能辜负了他的这一番好意。
  “宋帮主一番好意,我自然会记在心头的。”
  “温姑娘,我痴长你几岁,若是不嫌弃的话,可以叫我一声宋大哥。”宋桀笑着冲温九说道。
  温九愣了一下,她刚开始并不觉得,自己跟宋桀两个人的关系有多近,只是他们都互相帮助了而已。
  宋桀的性格看起来很好,不温不火的样子,不太起眼,可是,他却自带着一种气质,会让人不由自主的忘记了,陌生人之间的疏离感。
  温九也笑了笑:“那好,宋大哥,我就不客气了。”
  ,精彩!
  1451亲自过来
  宋桀知道,温九这两天所遭受的状况,所以,就提出让她先好好的休息一下。
  “温姑娘,明日,容城有一年一度的火炬节,这是突厥人的节日,十分的盛大。你若是休息好了的话,我会让人带你出去好好的逛逛。虽然,你这次来容城,是意外之行,可也算是来到这边疆之地,现在处境安全了,也可以感受一下,这里的人情风貌,缓解一下心情。”
  宋桀的话也不无道理。
  温九想着,既然宋桀也进派人去给萧驭送信了,想必,过几天,她也就能跟家人亲人相见了。
  她跟宋桀一伙人在一起,也不必再担心那些匪帮的人了,放松一下,也没什么不好的。
  于是,也就答应了宋桀的邀约。
  确实是累了,虽然之前在手术间休息了一阵子,但是,那也紧紧是小半天的时间。
  再加上,之前温九一直没有脱险,可谓是劳心劳力。
  现在,终于安全上有了保障,她可以让自己整个人都放轻松下来了。
  宋桀离开不久之后,温九就在床榻上睡了过去。
  虽然,这里离着家有十万八千里,也没有一个亲人朋友在身边,可是,温九是真的累了,她抱着柔软的羊毛毯子,很快就进入了睡梦中。
  一觉睡得很舒服,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第二天的中午时分了。
  温九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竟然睡了这么久。
  温九一醒来,就有仆妇过来,服侍温九梳洗,然后又送来食物。
  依旧是突厥人的食物,不过,因为这城堡是容城城主的地方,所以,这里的饮食,可是比昨天温九在外面吃的要精致很多。
  温九先喝了一杯羊奶黑茶,又吃了一些她叫不上名字的甜点,还吃了不少用牛羊肉做的面食。
  也是之前饿了太久,所以,吃了不少的东西。
  温九吃完饭,就想起她跟宋桀昨天的约定了。
  现在正赶上是突厥的火炬节,宋桀要安排人带着温九出去逛一逛。
  温九昨天晚上睡前,是想着要早点起来赴约的,可是,一觉睡到了中午,耽误了一上午的时间,温九也不不好意思再让宋桀派人去陪她逛街了。
  而她没想到的是,刚吃饱不久,宋桀竟然亲自过来了。
  “温姑娘,休息好了没有?饭菜还合口味么?准备了的话,我们就一起去街上溜达溜达?”
  面对着宋桀的关切,温九有些愣神。
  而更让温九不可思议的是,宋桀竟然会亲自陪她逛街。
  “宋大哥,我自己出去逛逛就行……”温九觉得让宋桀这个一帮之主,如此的大忙人陪着自己逛街,有些说不过去。
  宋桀笑了笑:“无妨,我今天正好闲着没事儿。一起去吧。”
  见他这么说,温九也不好反驳。
  宋桀只带了两个侍从,一男一女。
  他给温九介绍了一下,那两个侍从是兄妹二人,哥哥叫做罗力,妹妹叫做罗裳。
  看着这两个人的装束,都是练武之人,都是一脸的严肃,脑门上似乎都贴着几个字:我是高手。
  ,精彩!
  1452火炬节
  除了罗力罗裳兄妹之外,还有十几个突厥武士跟着他们。
  大概是城主借给宋桀的侍卫。
  宋桀一行人都是中原人的打扮,虽然在容城也能看到不少中原人,但是这里毕竟是徒突厥人的地界,出行带着突厥武士的话,无论做什么,行动起来也比较方便。
  再者,他们带着的是城主的武士,在城里转的时候,会更加的畅通无阻。
  火炬节是突厥人的传统节日,突厥语叫这个节日为太阳节。
  自古以来,在西域诸国中,人们都崇拜能给大地带来光热的太阳。
  古突厥人相信,万物生灵的存在,都是源于天上的太阳。
  而他们惧怕夜晚,认为夜晚带来的黑暗,会吞噬一切,又会给人带来各种病痛和灾难。
  尤其,在北方,越是寒冷的时候,夜晚来临的最早,有太阳日光的时间就越短。
  因为对太阳的崇拜,人们也对能跟太阳一样,产生光热的火产生了崇拜,认为火会驱赶黑暗,驱赶病痛跟灾难。
  在古早时期,有位先知,就创建了火神教,这位先知的名字叫阿兹拉。
  火把节正是阿兹拉的降生日。
  传说,先知阿兹拉,是火神的化身,他降生之前,整个世界陷入了长达一年的黑暗之年。
  而阿兹拉的母亲怀胎十八个月,终于诞下了他,当阿兹拉落地呱呱啼哭之时,太阳从东方的地平线升了起来。
  后来,火神教的信徒们,就把阿兹拉的降生日,作为宗教一年一度的圣日。
  等到火神教的信徒遍布西域,圣日就变成了节日,就是突厥人所说的太阳节。
  而在这个节日里,大家都会手中挥舞这火炬,用火炬代表太阳,所以,又有人把这个节日叫做火炬节。
  火炬节在突厥人的眼里,就跟过年差不多。
  一共会延续六天,这六天里,大家都不会去劳作,而是陷入一年一度的狂欢之中。
  斗牛、斗羊、斗鸡、赛马、摔跤、歌舞表演、选美,各种各样的娱乐项目,在城中上演。
  大家都涌上街头,一时间热闹无比。
  因为街上的人太多,所以,宋桀没让人安排马车,问了温九,得知她可以骑马之后,一行人也就选择骑马出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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