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绝色_分卷阅读_15
姚夏眨了眨眼睛,说道:“你还答应我一件事情呢,怎么就走了?”
饶是红越也有一刻的怔愣,他失笑道:“我还当你要再想想,我虽然不是什么天子王爷,没什么圣旨王谕,但还算一言九鼎,丫头,你可想好了,我只答应你一件事情,今日做完,也许你以后有了什么难处,我再不管你。”
“我要不是想好了,还不叫你答应呢。”姚夏眼波流转,嘴角上翘,语气带笑地说道:“我要你现在去园子里剪一朵开得最漂亮的牡丹花,要在我睡着之前回来,我要是睡着了,你就把花放在我枕边。”
红越的目光温柔中带着惊奇,他这辈子答应过的大部分是杀人的差事,也有一些是旁的稀奇古怪的要求,从来没有一件像今天这样简单,少女灵动的眸子里透着真挚的喜悦和一丝丝的不安,似乎是怕他误会又担心他拒绝,说完这话,她就自欺欺人似的蒙上了被子转过身去背对着他,做出一副困倦的样子来。
顾寒立在屋顶上,并没有离开,听见里面的动静,眉头微微地蹙了起来,红越从房里出来时,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锋芒,那是一种江湖才能养得出来的放肆风流之态,只这一眼,他就说不出话来了,沉默良久,飞身离开。
红越一走,姚夏就从床上跳了下去,并不穿鞋,而是踮着脚尖慢慢走到梳妆镜前,将微乱的头发打理好,想了想,又打开水粉盒子抹了一些在脸上,匀了匀胭脂,对着镜子咬唇轻笑,顿时两靥生辉,美不胜收。
自家宿主看上去简直就像是一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怀春少女,v666不得不提醒道:【宿主的妆太明显,前后不一致,很容易被看出来。】
姚夏面上还带着动人的羞意,语气里却带了几分笑,【要是看不出来,不是白费了我一番工夫?】
v666不是很明白姚夏的用意,不过大体的方向还是明白的,原主林嫣不愿意嫁给未婚夫宁王,以时下国情来看,断了和宁王的婚约,再想和朝堂官宦人家结亲,那基本就是痴人说梦,好就好在这个世界不光有朝堂,还有江湖,断了朝堂的路,想寻一个良人,也没别的路可走了。
白日里自家宿主撩拨顾寒点到即止,原本准备晚上再撩一轮,没想到的是半路杀出了个红越,还十分上道,那边顾寒还先走了一步,浑然不知自己即将错过一个亿。
文人雅士多爱花,本朝又是个极为推崇簪花的朝代,所以一般有点家底的人家都会种花,林府的园子里种着大片的时兴花朵,这会儿正是牡丹的花期,红越刚进园子,就见到了一大片开得极为艳美的牡丹花。
要是换个人来,随手摘一朵回去交差也就罢了,但红越不同,他打量了一下牡丹花的种植范围,从这一头走到了那一头,慎重地从这一朵打量到那一朵,花丛里沾了一身的花粉,才选中了一朵花盘中等,花蕊嫩黄,花瓣娇红,颜色渐变极为漂亮,且没有一瓣破损虫咬的牡丹连枝剪下。
回到姚夏的院子,红越注意到屋顶上那个六扇门的捕快已经离开了,他挑了一下眉,带着那朵牡丹进了房间。
姚夏仍旧蒙被背对着他,似乎还想假装自己睡着了,呼吸声却是极快的,红越也不拆穿她,走到了床边,将那一枝牡丹放在她的枕边,转身像是要离开的样子。
“哎,你别走!”姚夏把被褥掀开一角,伸手拉了一下红越的衣袖,露在外面的两只眼睛眨了眨,像是一只赖上人的小猫儿。
红越失笑道:“我还当你睡着了。”
姚夏把被褥掀得更大了一点,露出了一个脑袋,两只手紧紧地抓着被褥的边缘,说道:“只是有一点困了,还没有睡着,你怎么去了这么久?被人发现了吗?”
红越替她理了理在被褥里折腾得乱蓬蓬的头发,注意到她脸上的脂粉痕迹,眸子里不由得泛上了几分无奈的笑意,仍旧没有拆穿她,只是摇头道:“入了夜,花还很多,挑它费了些时间而已。”
姚夏把那朵牡丹握在了手里,花盘不大,从红越的视角来看,姚夏的半边脸庞被牡丹层层叠叠的花瓣遮挡住,对着窗外宛若流银的月光。光影重叠,粉白相映,大约是他今生见过的最美的颜色。
红越一时没有说话,姚夏也不开口,只是低着眸子转着手里的牡丹花,菱唇微翘,看上去很是愉悦自在的样子,时而微抬目光,看一眼红越,又很快移开视线。
半晌,姚夏轻轻地撩了一下垂落在脸颊侧边的长发,抬眼看了红越一下,低声说道:“你……明天还来不来?”
红越看了她一会儿,忽而说道:“这算是你想让我答应的第二件事情吗?”
作者有话要说:
红越:到底还是做了采花贼。
顾寒:听说我错过了一个亿的生意。
宁王:我……应该在车底,不应该在车里。
——
好吧,aaa,以后也会有很多he结局的,be也会有,主要是看大家怎么喜欢怎么来嗷!
第35章 大宋夜话
月色如水, 映着红越的眸子,显出一种格外的温柔来, 他的语气也并不冷,甚至带着些撩拨的尾音,姚夏听得红了一张脸,就像是一个再单纯不过的少女, 陡然间被拆穿了心思似的。
红越抬手拍了拍她的头,转身离开,姚夏盯着他的背影看,就听他的声音里带着几分笑意地说道:“看在今夜月亮的份上, 再答应你一件事。”
姚夏红着脸应了一声,看着红越的身影消失在门口, 然后把身上的被褥朝里堆了堆, 抱着枕头入睡了。
v666用一种和蔼的婆婆看儿媳妇的眼神看着红越, 一直到他离开了探查范围, 回身正想和自家宿主交流感想,就见自家宿主睡得安然香甜的样子, 它叹了一口气, 目光重又变得和蔼起来, 和之前不同的是, 这一次的眼神慈祥得就像是看自家养的猪。
宋不谢的住处在汴京最大的一家妓院,他在楼后单租了一个小院子,一日三餐都让人送进房里,除了送饭的人, 平时来找他的就只有得了门路求医问药的,红越来时,院子外跪着几个人,宋不谢正在房里啃红烧猪蹄。
“你前脚刚走,周老丐爷就来了一趟,看看,脑袋这么大的戈壁墨玉,治小丐爷的只要半拉巴掌大,剩下的全是我的。”宋不谢用油光光的袖子抹了一把嘴,给了红越一个猥琐的眼神,“红爷,你家小娘子的那块,你自己留着吧,说不得就是你们的定情信物。”
要是平时,红越肯定会反驳,但这回他却笑了,把其余的药材取出来,一样一样放在桌上,那块还穿着绳子的玉佩在掌心一转,收进了怀里。
宋不谢把啃了一半的猪蹄拿在手里,眯着眼睛打量桌上的药材,没过一会儿,他举了举猪蹄,指指桌上的一只白瓷药瓶,“齐了,明天早上我就跟周老丐爷去西夏,估计没个半年回不来,这是我刚制的补血丹,一炉十六颗,外伤流血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吊住命,然后按我先前的方子再吃就成了,兼带壮阳。”
红越在他油乎乎的手刚要按上白瓷药瓶之前,把药瓶收下,宋不谢的药从来都是千金难求,他很少用到,但收药从不手软。
宋不谢摇头道:“你一个杀手,成天血糊飞溅的,怎么比我做大夫的还爱干净。”
红越没有搭理他这茬,只道:“每隔半月,让丐帮的人送一份你的行踪给我,西夏那边没人理你的名头,不要离了周老丐爷,老实治病,不要乱走,保重身体。”
宋不谢受宠若惊,还没开口,就听红越淡淡地说道:“林姑娘气色苍白,呼吸细弱,应该有些病症在身,要是有事,还得找你。”
“红爷,咱做人能不这么实诚吗?”宋不谢苦着脸。
红越并不理他,宋不谢也不闹腾了,摸了摸下巴,问道:“听着是一般的阴寒之症,她平日里也是这样?行动无碍?对了,她的手是不是一直都很冰凉?”
“行动无碍,平日也是这样。”红越顿了顿,说道,“手确实很冰凉。”
宋不谢顿时像是得了什么惊天大秘密,用一种叹为观止的语气说道:“这才见了几回,人家一个千金闺秀就让你摸了手,红爷,你不该去做人头买卖,你该改行去做采花贼啊,多有前途!”
红越冷着脸看着他,宋不谢立刻就不敢皮了,老老实实地说道:“只靠这几句描述,大约是阴寒症,但病理无常,还是要见到人之后才能下论断,阴寒症不伤性命,就是容易宫寒,会导致月事不调痛经难生养什么的,你们这还没成呢,不用那么着急。”
宋不谢是个大夫,说这话一点包袱都没有,红越却听得轻咳一声,有些不自在地点点头,宋不谢更惊奇了,他绝对只是顺口那么一说,但自家这位好友却是真的听了进去,莫非这是……认真了?
卢花蜂的人头被送到六扇门后,经过十几道腌制程序,在隔天就挂上了汴京城门,汴京城的老百姓们没怎么见过这样的阵势,多的是躲着城门走的,也有被卢花蜂的名头吸引来,伸着脖子想看看这位采花大盗长相的。
和话本里传唱的俊美风流不一样,层层面具底下,卢花蜂长相普通,眉短眼小,口鼻低矮,看热闹的人都是乘兴而来败兴归,更没什么人关注贴在城门口的告示前站了好几个江湖打扮的人,看着告示底下写得小小的一行字,窃窃私语。
“堂堂六扇门雇杀手追凶,也是越活越回去了。”
“也不一定是六扇门,卢花蜂的悬赏那么高,袖里红兴许是从别处接了他的单哪。”
“别处接的单,怎么还把人头给六扇门送去?”
……
“你们都不知道啊?是卢花蜂调戏袖里红的心上人,才被一刀割了人头的!”一道声音忽然响起,见一众江湖人都朝自己看来,顿时来了兴致,滔滔不绝地说道:“卢花蜂死前那是叫一个惨啊,被割人头之前,祸害人的那玩意儿都没了!袖里红杀人从不沾血,不是替心上人报仇,干嘛做那脏活计?”
几个江湖人面面相觑,有个面相憨实些的开口问道:“那你是咋知道的?”
那道声音的主人啃完手里的包子,喝了一口水,正要说话,腰侧就被一根细竹棍子捅了捅,捅得他直咧嘴,一个衣裳整齐的小童也拉他袖子,“宋神医,别说了,快走吧,我们天黑之前还得赶到驿站呢。”
宋不谢露出了沧桑的眼神,对那一行江湖人摆了摆手,老老实实地跟在一老一小身后走了,只留下几个江湖人面面相觑。
卢花蜂死了,林远这几天走路都带风,高高兴兴地送走了府里住着的江湖朋友,连带着对六扇门官员的弹劾也少了许多,御史多虚职,像他这样战斗力强悍的御史更是凤毛麟角,撇去弘庆帝那边的压力,他这边不折腾了,整个六扇门上下都是大松了一口气。
原本已经几天没去参加宁王小朝会了,得知了卢花蜂的死讯,林远琢磨琢磨还是去了。
宁王这几天茶饭不思,他既想去见自家未婚妻好好解释,又怕见到人说不出话来,暗卫被赶出林府,林远还躲着他走,好不容易等到了卢花蜂的死讯,他连朝会都没什么心思开,匆匆开完,就拉着林远来到内间。
“子安,小嫣最近过得怎么样?你有没有向她提到我?你替我解释了吗?”宁王连忙问道。
林远摸了摸鼻子,说道:“我都没敢出现在她面前,这事最好还是我们一起去向她解释,王爷,经过这件事情,我有句话不得不说。”
宁王顿了顿,说道:“我知道你想说的是什么,但是不行。”
林远的眉头扬了起来,“林家不畏死,王爷大业得成,我林家是从龙外戚,百年富贵,王爷大业若败,我林家和王爷同死,何况这次的事情已经闹了出来,王爷对小嫣的感情人尽皆知,王爷难道以为大事败落之后,天子就不会追究林家了吗?”
“王爷早日迎娶小嫣,不光是救她性命,更可麻痹天子耳目,路有一宝,人爱之而不取,外人看来和掩耳盗铃何异?”
宁王没有说话,藏在袖子里的手微微握拳,沉默良久,还是道:“今晚我会再去一趟,先和她解释,她要是愿意的话,再给我一年的时间,再过一年,我一定娶她。”
林远咬牙怒道:“王爷,小嫣只是天生有疾,而非卑贱妓子,先时没人知道也就罢了,如今这样的境况,你还想让她这么没名没分等上一年吗?”
宁王闭了闭眼睛,说道:“子安,我只是不想母妃的事情再次发生。”
林远掀了桌子,踹门就走。
一朵半干的牡丹花放在梳妆镜前,姚夏打发了房里伺候的丫鬟,对着镜子用一把桃木梳慢慢地梳理着头发,几个胭脂水粉的盒子都开着,似乎是有些不知道该选哪个好,她的目光从浅粉的胭脂移到了艳红的胭脂上,隔了半晌,放下梳子,又取了梅花簪子和莲花金簪在手里做比对。
v666给出指导性意见:【林嫣的脸型适合精致的梅花簪子,发式应以灵动飘逸为要,妆容不宜过盛,不用扑粉,抹点胭脂口脂,再描一下眉毛就可以。】
它还给姚夏看了一张配装3d图,图里的林嫣看上去简直就像是个天上的仙子。
姚夏却没有听它的,簪了莲花的簪子,梳了垂鬟髻,描眉画眼,匀了桃红的脂粉,唇上抹了颜色鲜艳的口脂,对镜抬眼,红唇微勾,原本清秀素净的面容顿时变得秀色夺人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宋不谢:夭寿啦,袖里红要脱单啦!
江湖吃瓜群众:!?
红越:我不是,我没……等下,我确实要脱单了。
第36章 大宋夜话
林远在外头喝了酒回来, 天色已经不早了,在家门口徘徊了许久, 还是咬咬牙进去,先换了一身衣服,洗了把脸,去了姚夏的院子。
正屋里没人, 文墨端来一盏热茶,林远捧着茶没有喝,停了一会儿,姚夏才从卧房里出来, 她面带红妆,衣裳鲜艳, 和平日的打扮不甚相同, 林远却没有留意, 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放下茶盏就要上前,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 干巴巴地站在原地, 叫了声小嫣。
姚夏垂下眸子, 语气倒是还好, 只是道:“几天没见哥哥了,朝中很忙吗?”
林远如蒙大赦,连忙摇了摇头,用讨好的语气说道:“朝里不忙, 我只是怕你不想见我,上次王爷的事情……”
“王爷之前已经解释过了,只是他没有说明身份而已。”姚夏顿了顿,说道:“我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也许只是想耍弄我,哥哥,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我并不想这样,他要么尽早娶我进门,要么任我死了,何必要这样?”
林远把房里的丫头都赶了出去,几步走到姚夏的身边,握住了她的手,“怎么说这样的傻话?王爷要是不喜欢你,他想娶谁就能娶谁,身份门第比咱们家还高的贵女都抢着想入王府,他能这样费心费力地替你治病吗?王爷也有他的苦衷,等你以后嫁给他,他会对你很好的。”
姚夏摇头道:“哥哥不要再安慰我了,他是凤子龙孙,不娶只是因为不想,就算我离了他很快就会死,我也不想被人这样轻贱折辱,哥哥是为了我的病才这样说的,可人总有一些比命还重要的东西。”
林远急声道:“王爷的母亲,先太皇太妃李氏是高宗爷做太子时的元妃,年少夫妻感情甚笃,后来被府中侧室害得小产滑胎,整整三十年不能生养,不仅后位被夺,还多年失宠,高龄产下王爷之后就去了,如今王府里人多眼杂,王爷也是因为担心你……”
姚夏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林远,林远说着说着,对上姚夏的目光,却不知为何说不下去了,气氛沉默良久,他颓然地说道:“还有些别的事情,一直没有告诉你和爹,王爷他自己身处险境,总归是不想让你也牵扯进来的。”
“既然不能娶我,又为什么要耍弄我?”姚夏抬眼,看着林远说道:“哪怕我就真只剩下一天的命,我也不愿意这样过活,他是我名正言顺的未来夫君,好好地替我医治,难道我还能拒绝他?看我羞愧难当又想活下去的可怜样子,很好玩是吗?”
【目标宁王好感度增加10点,目前好感度为73点。】v666小声提醒道。
姚夏从林远的手中抽回手,抿嘴没再说话,转身就走,林远站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抬眼看向房顶,屋顶上穿着夜行衣的宁王慢慢地取下了脸上的面具,握了握拳,看向姚夏走过的回廊,到底还是没有过去。
刚回到房里,迎面就是一阵花的香气,先前被钉死了的窗口大开着,和煦的晚风吹得烛光昏黄,红越从房梁上一跃而下,把手里刚摘的芍药花递到姚夏的面前,他今夜穿了一身黑红相间的衣裳,制式颇有些奇特,腰封紧束,下摆及膝,窄袖收肩,不像富贵官宦人家的穿着,也不像平民百姓的打扮,似有些江湖气,又带着冷意。
“今晚月色正漂亮,尤其是你窗外的,所以我想让你也看看,那木板钉得还真死,掰了有一会儿了。”红越晃了晃手里的花枝,眉头轻挑几分,嘴角上扬。
姚夏咬了一下唇,似乎是在犹豫要不要接红越递来的芍药,红越也就保持着拿着花枝的姿势,面上似无所觉,还说道:“城南野地里的芍药开得比牡丹还要艳,闻着也没有那么呛人,这次来得急,我是随手摘的。”
说是这么说,他手里的芍药花看上去还是十分漂亮,白皙修长的手衬着红艳的花色,温柔得不像是一双杀人的手,反倒是越发带出引人沉沦的诱惑来。
姚夏接过了那朵芍药,脸颊泛红,道了一声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