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爷的原配_分卷阅读_112

  第86章 白首之约
  侯府的门口,一个浑身酒气的男子歪倒在石狮上,正在骂骂咧咧地借酒发疯。侯府的大门紧闭着,门口连半个人影都没有。
  「老三,你给我出来!都是姓景的子孙…凭什么你们住着大宅子,而我们一家却挤在一个偏宅…嗝…」
  醉酒的男子是二房的景修武,今年秋闱已发榜。不出所料,他又落榜了,白天和几个朋友喝酒泄愤,听到有人替他不值。
  说他堂弟是锦安侯,若真是对自家堂哥上心,随便打点一下,他早已步入仕途。何必年年与一些后辈进出考场,受着年年落榜的打击。
  他越想越对,没错,都是老三不帮衬二房。
  不说当年祖父在世时,便说之前没有分家的时候。就算老三不怎么正眼看他,但在外人的眼中,他可是侯府出来的二爷。
  现在哪个还会把他们二房和侯府放在一起。
  老三的为人,也忒不地道了。
  那几个人早年也是读书人,可是几年都没考上,逐渐歇了心思。他们不比景修武,有二老夫人全力支持,景修武便是一直考,景家也负担得起。
  说不眼热,是不可能的。这不,故意说些酸话来堵景二的心。他们劝着酒,一副齐齐感叹的模样,实则心里巴不得景二没考上。
  景二被他们劝来劝去,越发的心堵。气闷得不停喝酒,一直喝到酩酊大醉。朋友说的那些话堵得难受,混着酒气,一起冲上他的心头。
  酒仗人胆,他干脆跑到侯府门口发酒疯。骂了一阵子,里面毫无动静,心里窃喜着。老三必是心虚,躲着不敢见人。
  如此一想,自己越发的胆子大起来。
  「老三,你若识相的,趟现在好好讨好我们…我们定然大人不计小人过,念你以前不懂事…且饶过你。你且记得…以后一年三节礼,大小节气都记得孝敬…我可告诉你,你是个短命相…要是哪天你两脚一蹬,嘿嘿…念在你从前孝顺的份的上,二哥我自会照顾好弟妹…」
  想到那妇人,虽然名声不怎么好,可耐不住颜色好。一张小脸儿白里透粉,身段儿更是让人心痒。
  还有那性子,泼辣有味…
  越想,他就越觉得身上燥热得慌。
  一辆马车缓缓地停下,马车内的郁云慈脸色一变。小心地观看着身边男人的脸色,景二说侯爷是短命之相…
  景修玄一掀车帘,利落地跳下马车。
  景修武正闭着眼睛,想着那接手侯府的美事,想着那娇艳的美人儿。酒气熏红的脸上,荡起可憎的笑意。摇头晃脑的,似乎沉醉其中。
  「二哥是在盼着我死吗?」
  冰冷的声音响起,一只黑色的靴子抬起,踩在石狮上,正好踩在景二的手上。无情地加重力道,用脚前端碾压着。
  景二的酒瞬间醒了大半,手上吃痛,眼睛惶恐地睁开。
  「三…弟…你回…来了。」
  「我再不回来,二哥是不是打算接手我的侯府,鸠占鹊巢自立为侯?」
  「哪敢…」景二眼珠子乱转,眼神心虚地飘乎着,不敢与他对视。「我今天喝多了些,脑子晕沉沉的,不知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说过什么…」
  景修玄冷冷一笑,「二哥真是健忘,不如我来提醒二哥。你刚才说我是短命鬼,还说要在我死后接手我的侯府。」
  他边说着,脚下边使着劲,景二疼得龇牙咧嘴,哀哀地叫唤着。
  「老三,二哥没有说过,你肯定是听岔了…你的脚踩错地方了,快些放下吧。「
  「哦?刚说过的话都能忘,怪不得二哥年年下场,年年落榜。依我看,你如此记性,倒不如窝在家里,吃喝等死,何必出来丢人现眼。至于我的脚…?」景修玄说着,用三分力碾了两下,只听到景二嚎嚎的呼痛声。
  「侯府是我的,我爱踩哪里就踩哪里,怎么可能会错?错的是有些人站错了地方,活该被踩。二哥,你说是不是?」
  景二哪里还敢有之前的妄想,忙拼命地点着头,「老三,你说的对…今日二哥喝醉了,走错地方…你大人有大量,就不要和二哥一般见识…」
  「是吗?」
  景修玄脚再碾了碾,放下来。
  景二心头一松,赶紧把那痛到发麻的手缩进袖子里。就算是看不清楚,也能猜到必是红肿不堪。
  哪里还多停留,丢下一句含糊的话,便脚打麻花般地踉跄离开。期间一个不稳,摔了一跤,没敢吭声,爬起来就跑。
  黑暗中畏畏缩缩地出来两个下人,搀扶着他,他呸了一口。像是在骂自己的奴才,又像是在指桑骂愧,骂骂咧咧地走了。
  只把刚下马车的郁云慈看得解气,看着那儿狼狈的背影,高声道:「二哥,你回去可得好好问问二婶,我一早就把节礼送到二房,还送上自己亲手做的月饼。二哥指责我们不孝敬二婶,那我可不依。要是二哥还敢在外面胡说,我少不得要与二婶对个质,问问我的月饼是不是喂了狗?」
  景二脚下一滑,差点又要摔跤,好在有人扶着。
  她冷冷一笑,暗骂一句活该。
  这个景二,不学无术。一个大男人,不思量养家糊口,天天当个啃老族,装模作样地读书,就想着从别人那里捞好处。
  读了这么多年,全都读到了狗肚子,什么名堂都没有混出来。还敢肖想侯府的爵位,当真是不知死活。
  「便宜他了,大过节的,竟敢跑到咱家门前来撒酒疯。」
  她哼哼着,走到景修玄的身边。
  咱家二字,取悦了他。他抬头看着门上的锦安侯府四个字,或许自己从这一刻起,在心里把侯府当成自己的家。
  他执起她的手,一起迈进侯府的大门。
  到了屋子后,她拉着他的手,煞有其事地看着他手心的掌纹。边看边啧啧称奇,「那景二从哪里听到的胡言,竟然说你是短命鬼。依我看,你这手相一个就是大富大贵之相。生命线长长的,且有得活,活个百岁不成问题。」
  他眉眼一柔,反手把她的手包在掌中。
  这姑娘是在安慰他。
  景二说的短命之相,确有其事。当年是有算命的断言锦安侯府的世子活不过成年,所以二房自那时就存了心思。
  「百岁?到时候就怕夫人嫌为夫白发垂暮,老态龙钟。」
  她抿嘴一笑,眉眼弯弯,「什么老态龙钟?侯爷您就算是满头白发,亦是皓首雄心,老当益壮。」
  他目光宠溺,道:「好一张利嘴,说得我心甚悦。我且等着,就等着你我一起赴那白首之约。不知到时候夫人会是何等模样?」
  她眼一挑,得意地回着,「我嘛,当然是鹤发童颜,风韵犹存。若是侯爷您还宝刀未老,说不定我还可以老蚌怀珠。」
  「……」
  这女子,当真是敢说!
  他眸一沉,打横抱起她,朝床榻走去。两人四目交融,情深意浓,千言万语全都在不言之中。
  半夜,她迷迷糊糊地朝床外滚去,没有碰到熟悉的温暖怀抱。微眯着眼,半抬起头,床外空无一人。
  瞬时清醒过来,坐起身子。
  屋内夜烛还燃着,却没有他的身影。这么晚,他去了哪里?
  披衣起身,趿鞋下地,轻轻地打开门。外面的采青听到动静,惊了一下,见是自家夫人,忙压着声音问道:「夫人,您怎么醒了?」
  「侯爷呢?」
  「奴婢不知,侯爷三更将过时离开的,奴婢看着…像是出门。」
  采青也纳闷着,侯爷那个时辰穿戴整齐,还裹着披风,一看就是要出门的样子。她一个下人,自是不敢多问。
  郁云慈眼露疑惑,深更半夜的出门,难不成是出了什么事情?最近他好像不怎么着家,一个侯爷真有那么多事要处理吗?
  带着疑惑,她重新躺到床上。却是胡思乱想,再也睡不着。
  一想就想到景二说的话,短命之相?是指原来的那个人吗?她早就怀疑过侯爷不是原书中的男主,是不是有和她一样的奇遇?
  那他以前是什么样的人?
  书里也没说男主是短命鬼,而且一直到结局都活得好好的,莫不是景二乱说的。她的手在外面的被窝中划来划去,微蹙着眉。
  方氏母女已死,她顶着原主的身份活得好好的。可以说那书里的内容,和她现在的生活已经丝毫没有关系了。
  她何必去在意,抛开书的事情,她应该在意的是眼前。
  他半夜出门,是不是处理什么危险的事情?一个富贵出生的侯爷,在朝中不拿势不掌权,按理来说,应该不会招来什么人忌恨,也不会惹上什么麻烦。
  再者,即便是有事,以他的身手,定然不会有事。
  心略略放宽,埋首在枕头上,仿佛还能闻到他身上清冽的气息。他不告诉自己,肯定是怕自己担心,她又何必乱想,他一定会平安的。
  此时的景修玄,正在城北的一座大宅中。这座宅子庭院深深,偏僻又安静。最里面的一间屋子中,坐着一位眉头紧锁的老者。
  老者是刚回京不久的河西总督巩福宁,他身量不高,满脸福相,慈眉善目,当起得名字中的福宁二字。
  听完景修玄的话,他浑浊的眼盯着面前的青年。
  「景侯爷说的,当真千真万确?」
  「不敢有半点的不实,景某字字对得起天地良心,所说之事,没有半字虚假。巩大人曾经历过四十年前的那场惨烈之战,又追随匡五爷多年,理应比景某更清楚一些细节。」
  巩福宁眼神闪烁,回想着多年前。
  确实如他所说,事情有些离奇。只那时候他心粗又贪吃,极少去关注。还是后来为官多年,渐渐悟出一些。
  五爷战死后,匡家一蹶不振。到后来掌事的慢慢变成程世万,碰巧的是十二年前,匡家两位少爷随军出征,又是一死一伤。
  伤者不能再习武,郁郁而终后,留下的唯有一个遗腹子。
  而程家,在这四十年中,逐渐取代匡家,成为朝中第一武学大家。
  「你说得没错,老夫多年来,确实是有些疑惑的。五爷那样的经世之才…若不是三位公子相继遇害,他又怎么会在明知不能胜算的情况下,杀入南羌的都城…最后…战死城下…」
  忆起昔日的主子,这位年过花甲的老人还是止不住红了眼眶。
  「巩大人…」
  巩福宁用袖角擦着眼睛,「让景侯爷见笑了,你放心,若真是姓程的背主,老夫便是拼了命,也要替主子鸣冤。」
  「那就多谢巩大人。」
  「景侯爷客气,老夫是匡家的人。但凡匡家有难,老夫义不容辞,何况事关主家的冤屈。倒叫那姓程的匹夫得了势,大司马?呸,他也配!」
  巩福宁和程世万一样,当年都是匡家的家将。除了他们,还有一位叫李山的家将。三人之中,五爷最看重李山。
  而巩福宁是个吃货,对武学不怎么上心,一颗心全埋在吃食上面,有事没事就往灶房里钻。他那刁嘴巩的外号,就是那时得来的。
  李山是战死的,死在战场上,死相惨烈。
  还有几位公子,死的都不算太光彩。那时候就有流言说匡家受了天遣,杀戮太重,必不会得善终。
  流言虽被压下去,但匡家自那以后确实开始败落。
  若是这一切都是程世万捣的鬼,那么匡家的没落就不足为奇。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