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个红包去写文_分卷阅读_46
除了眼睛以外, 他的五官也有不少值得人视线留恋之处,但独独是这么一双眼睛, 既不敢直视太久, 又移不到其他焦点上。
她脑海里冒出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想法:‘这个人玩谁先眨眼睛的游戏一定很占便宜。’
“嗨,”
青年开口说话的时候, 钟岚才肯定下来,是‘她’,不是他。
这位小姐姐也太高了……
她身上其实没多少花哨的装饰, 颈项上一根银链子,吊着小小的银片,可是扬过来的一眸子,比什么叮叮当当的饰品都好使,华丽得像刀尖抵着眼睛:“你来得真早,我要是再早到一点,就可以帮你提行李上来了,”
青年唇线一弯,那把抵着她的无形尖刀便一翻,绽开了玫瑰花与彩带,跟她打招呼:“我叫卓远川,你可以直接叫我卓远,省掉川字也行,两字音节好记,我怕你记不住我的名字。”
钟岚欣然,第一观感新室友挺好相处:“我叫钟岚,山风岚。”
“唔,”
卓远川似乎没有这样介绍自己名字是哪个远,哪个川的习惯,她思索片刻,没想出来,于是反手关上门,迈步至她面前,执起她的手,翻过来,纤长指尖在她掌心一笔一划:“这个远,这个川,很好写吧?”
修剪整齐的圆指甲轻轻划在敏感的掌心皮肤上,带起一阵舒适的麻痒。
钟岚下意识地想收回手的时候,两个字已经写完了,但是笔划顺序连着触感,由神经末梢传递到大脑时,被脑子深刻地记住了,像雷电闪过,稍纵即逝,残影却依留在视网膜上。
余韵不散。
“我记住了,”
钟岚:“我选了这边的床,如果你没有特殊需要的话,就自便吧。”
“好,都一样。”
卓远川爽快应下,钟岚转身对着电脑整理资料,和读者闲聊的时候,她便在后面爬上爬下,估计也在捣鼓新床位的个人物品。捣鼓到一半,她转过头来:“我以后可能会单独拉一条网线,我对网速要求比较高,就不一起弄了,空调或是别的电器两说。”
“好,没问题。”
都是小事,她大方说出来,钟岚反而放心。
以前在大学宿舍,曾经遇过那种拉网线的时候说不用,不凑钱,结果到扯好网线,又巴巴地要密码的室友,恶心腻歪,拒绝了还嫌你小气不够室友情。真让她想一把掀翻桌子,拒绝为这虚假的姐妹情干杯。
上大学之前,很容易被‘室友是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之类的知乎故事唬得期望万分。
上了大学才知道,能拥有成为一辈子朋友的室友,是何等的幸运,平平淡淡不出小偷已是运气不错,老话‘相处好同住难’,连爱人都难了,室友怎么可能容易。钟岚只希望对方是个明事理,现实一点的,不要上来就亲亲热热套近乎,依她多年经验,这种人作起妖来才是能拿金鸡影后的戏精。
除了见面时不走寻常路的介绍名字方法,卓远川安静得跟不存在似的,双人寝室里,只有默契的敲打键盘声,一边沉稳有节奏,只需要偶尔点击滑鼠移动版块,一边时而停顿,时而激烈,点击滑鼠的声音从来没停过,滴滴滴滴滴的,手速快如闪电。
室友也是位网瘾少女?
钟岚喜欢这个走向,她回头瞄了眼,笔电屏幕上显示的是dota1的画面──真怀念,她接触这个游戏的时候,已经是dota2的版本了,也只玩了个皮毛,没多久就被同类的英雄联盟跟王者荣耀吸引过去。
定睛片刻,室友小姐姐的操作跟她就不是一个档次的,控制着角色的动作行云流水,相较之下,她的操作就是行尸走肉。
咳,不想这个了,码字码字。
f大双人寝室,沦为网吧包厢。
没人来问她对着电脑干什么,没有好奇的室友在身后探头探脑围观码字套近乎,钟岚爽爆了。在多人寝室里,不想坦言自己在干什么,彷佛也变成了一宗罪,或是被小团体排除在外,成为四人宿舍三人群里的解闷谈资,想想都头皮发麻。
节奏不同的的敲打键盘声,在寝室中交织成奇妙而和谐的合奏。
开学后,半个月的军训,用掉了钟岚一整枝的防晒霜,以及两本书的存稿也要见底了──实在折腾,五点半起来,6点集合,训练一个半小时,7点半去吃早饭,她对着饭菜,索然无味,可是待会要军训,只能强迫自己咽下去,她才吃没两口,转头看见卓远川已经吃光了饭菜,开始喝汤了,彷佛站起来就能一个打十个。f大的军训就在自己学校,晚上回来,钟岚瘫在床上手机都不想玩,封轻歌空虚寂寞冷的,又跑去沉迷页游了。
军训结束第二天,军官们要走了,钟岚听说还有人五六点起来给他们送别,而她正在床上,睡得香甜,管外边离别依依,她只觉得解脱了。
防晒霜往贵了买的结果,终究是一分钱一分货,半个月军训下来,钟岚对肤色还很满意。
她的室友卓远川大抵是底子白,太阳底下晒得红红的,军训结束后在宿舍里养两天就白回来了,痘痘都不带长的,看得她羡慕不已。
告别军训后,钟岚整个人神清气爽,看谁都顺眼得不得了。
文学系课程排得不密,几乎都是上午的课,都说‘上午上课,下午睡觉’,专业课不多。老师领进门,修行看个人,想忙,大把可以思辩的学术内容可以忙得脚不点地──说上大学没用的人,大抵是没怎么思考过怎么能让大学生活变得有用起来。
钟岚不打算把自己逼成学霸,重活一次,她要放松地去研究自己感兴趣的方向。
接下来的日子,卓远川才稍稍显出吵闹来,中午十二点到晚上八点,只要在宿舍里,她都会开着麦克风跟游戏里的队友说话,声量不大,很平稳,如果不仔细听内容的话,甚至有种娓娓道来的错觉,与悲天悯人的笑意。
而只要仔细听清楚内容,就会知道,那点笑意,是摸着菜鸟的狗头,摇摇头:“唉,傻逼。”的怜悯。
“你在玩什么?游走?你游走不是在抓对面,你是来抓我,我合理怀疑你收了对面的钱,是敌方神秘第六人,本局敌方mvp就决定是你了。怎么,你是对我有意见,想考验一下,是我杀得快,还是你送得快?”
钟岚观察过结果。
绝大部份时候,都是她杀的比较快。
军训完结后,钟岚登上扣扣时,发现封轻歌的个人签名又改了──[本人已破产,有事烧纸]
钟狂:你签名里……怎么了?
封轻歌:我手速练出来之后,六千字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封轻歌:剩下的时间好无聊,我就去下了一家公司的页游……
钟狂:马化腾的?
封轻歌:对,我昨天看了一下帐单,我把整个月的稿费都冲进去了,我也不知道咋想的,就是,脑海里好像有个人跟我说‘想一想,不冲钱,你能变得更强吗?’我当然想变强啊!然后回过神来的时后,我已经冲好钱了,到底是为什么呢?
也许,这就是腾讯游戏吧。
钟岚失笑,又有点替他肉疼──《至尊》同在热销榜上,月入六万块起跳,他这砸钱砸得太凶了:‘来拼字吧,赢了我才可以冲值。’
封轻歌精神一振。
有时候,冲钱冲得停不下来的玩家,只是需要一个能压住他的点而已。
‘好!’
于是,在钟狂回归的日子里,他再没在页游里冲过一毛钱。
每一天,都是惨败。
有时被虐狠了,封轻歌恍惚间,也会怀疑自己精神有问题,被虐出癖好来了,哪天狂哥不找他码字,他都浑身难受。他在群里一说这事,兄弟们就笑他贱骨头,不被虐不舒服。
城轲:手速这么厉害?
轻歌:你和我手速差不多,我跟你拼字五五开,他应该能赢你城轲:我去会一会他……说不定他看在我是前辈份上,会让一让我呢?
寝室里。
钟岚刚吃完卓远川从食堂带回来的白粥就咸菜,就收到了一个扣扣好友的新消息──这人加了她的好友之后,一直没跟她说过话。
城轲:听说你手速很快,拼字吗?
城轲?
大神找她拼字,还说她手速很快!
钟岚精神一振,心脏砰砰跳,虽然她不是他的书迷,但这位可是货真价实的大神,日后会上作家富豪榜的,随便一部小说都是天价ip……沉浸在这种梦幻情绪中片刻,她深呼吸,心想,大神这么看得起她,她决不能让大神失望!
一定,要爆了大神菊花!
第56章 956
拼字, 考的不单纯是手速。
对小说走向的设想,资料找的是否齐全, 会不会码一会就需要停下来搜索想剧情?高手过招, 三四秒已经定了胜负。面对大神的拼字邀请,钟岚打起了十二万分精神, 脱下了她的负重手环, 想不到吧她还可以更快一一咳,这纯属扯淡, 她喝了囗水,关掉所有网页,让文档占据整面电脑屏幕,十指宛若飞舞。
不卡情节不卡描写的码字, 场面特别好看。
令人想起复古的打字机, 一个字一个字的出现在雪白页面上, 随着作者敲打键盘的动作,故事里的主角也跟着活转过来, 继续他或波澜壮阔,或甜蜜小意的人生。
之前的大情节, 写到《仙魔惑》主角为了救回濒死的小跟班, 将得来不易,而且很可能没有第二次的龙气传给他, 用以抵御于小跟班体内肆虐的剑气。当主角身体同样奄奄一息,倒在小跟班旁边时,体内涌出了一股纯正无比的仙力, 窜通他全身的灵脉一一主角登时愣住了,他正是因为只能修出魔气,才被正道人士视为未来祸患,穷追赶杀,躲藏在极魔之地。
所有人都说,他只能修魔道。
所以,他不想当个平庸过日子的老百姓,假以时日,就势必是整个修真界的大祸。
大部份修真的人信命,信天道,手持天道,就怎么说都是对的。
邪不能胜正,要将邪恶扼杀在萌芽前一一至于这颗种子到底是罂粟还是虞美人,没人在乎,先杀了再悲叹一声命运多舛,牺牲一人,成就大义。
虽然疑惑,但仙气不要白不要,主角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冥想,将这股彷佛源源不绝的仙力运转全身,滋养灵脉,突破境界!
足足运转了一整个月,全心全意将仙力化为己用,才将最后一点仙力耗尽。
主角睁眼恢复对外界接触的时候,正好小跟班提着吃食回来,原来这个月,都是他在一旁守着,免受凶兽袭击。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见他醒来,小跟班跪下,表示救命之恩,要终身为仆,为龙泽鞍前马后做牛做马。
【“随便你,”不吃不喝一个月的他,脸颊瘦得微凹下去,冷淡清瘦,彷佛随时会被风刮走,却偏偏稳坐如松:“即使不为仆,也可以一直跟着我吧?”
“……主人?”
“兄弟不可以吗?”】
从冥想中清醒过来后,主角很快就想明白了,这股突如其来涌出的力量,不是触发了什么秘籍古道,天选之子,而是从他之前一直怎么修炼,都炼不到凝神阶段的《仙魔惑》秘籍,只有在生死关头,空出一个躯壳后,才能将它激发出来,悟了《仙魔惑》第二重,后面的无字篇章,也浮现出关于第三重的修炼方法,依旧高冷,不给解释,爱学不学。
之前的倒霉打压,都成了幸运,主角得到了好处,接下来的章节,都是钟岚最爱写的一一主角得到好处后,就是大杀四方,闪亮登场的时候,将之前反复积压的委屈通通用现在的牛逼找回场子,回应读者的期待,读者爽了,作者也爽。
写痛快的情节,手速就更快了,作者心情愉悦狂放,感染读者。
不像之前写憋屈的部份,需要一再停下来斟酌会不会太过分,让读者接受不了。
剧情水到渠成,不需多加思索,早就安排好了,正是她最期待写到的部份,就像是一顿大餐,将不爱吃的吃完,来到了牛排和甜点的时间,大快朵颐,痛快无比!
一小时过去,钟岚低头瞥了眼本章字数一一6219!
停下来后,她才感到手指隐有酸痛,胜在年轻,不至于手抖,她将字数发到和城轲的对话框里,低头喝了囗柠檬水。
钟狂:6219
城轲:4951
城轲:……我去,你一分钟能写一百个字啊???怪不得能双开对方每天能双书更加一万字,手速自然不会低,但天天听轻歌那小子在群里嚎,城轲就想知道本人到底有多牛逼,于是这次特地将烟盒放得远远的,码字不抽烟,抖擞精神好好码完这一小时,得出的字数也很满意,比平常多出了一千多字,今日的更新完成得差不多了。
然而,万万没料到对方会比他还高出一千字。
这时候,城轲脑海里浮现《烈火战车2》里的一幕,任达华和郑伊健飙车,输了之后跪地痛哭流涕:“连车尾灯都看不到啊!”
艹,干吗灭自己威风。
他揉了揉额角,倒没怀疑对方虚报字数,拼字本来就是拼个乐,又没赌注,本质上是希望在比拼的压力下提高自己时速,手速快也要小说质量好才成,不然往龙堡的黑市一捞,大把时速爆炸的枪手或是冲量文,千字几块钱,能不多码点么?
城轲:你这个码完之后,要修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