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道事_分卷阅读_15
旁人点头,接着用绳子将我的手腕捆住,这人手法粗暴,而且又一身臭气,熏得我直咳嗽,他反而更加用劲儿了,勒得我眼泪水直流。
领头的那个年轻人走过来,低头看了我一眼,拍了拍那个汉子,说老江,轻一点,这个少年应该刚刚入门道,别把人家的手给弄断了。那个臭气熏熏的汉子应了一声,没有再用劲,只是将我抬起的脑袋死死压低,恨声说道:“这小兔崽子,跑得还挺快,搞得老子差点儿岔气了。”
我没逃开多远,就被人制服,接着被那个叫做老江的汉子押着往回走,几人交谈,我才晓得这个叫做老江的汉子,名字蛮好听,叫江南,而给我讲好话的那个人叫做王朋,是这几个人的头。
时间有限,我听到的并不多,被拽着往回走没多久,前面突然就出现了几堆篝火,那儿人影憧憧,熏臭汉子老江将我提留着到了近前,朝着人群大声地邀功道:“张队,杨二丑的那个徒弟找到了,就在这儿……”他将我往地上使劲儿一扔,我滚了几周,差一点儿掉进了篝火里去,瞧见中间有一个满脸愁容的中年汉子正蹲在昏迷着的杨小懒旁边,回过头来冷冷地瞥了我一眼,然后吩咐道:“哦,审一下,问他知道杨二丑的落脚点在哪里。”
我被人拖到了一边,接着先前抓到我的那个年轻人王朋走了过来,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突然伸手,从我的脖子里,拽出了一块银牌子来,仔细一看,脸色不由变得凝重,蹲下身,举到我面前,沉声说道:“这东西,是你的?”
第四十五章 归根溯源
王朋手上拿着的这块银牌子,表面有些黑垢,上面纹着一个硕大的牛头,并没有什么值得说道的地方,所以麻衣老头当初也没有给我收走。
不过它虽然普通,但是对于我来说,却是代表着一份最纯真的友谊,象征着我和一个哑巴少年最深的情感,这会儿被人给拽走了,当时我脑子就是一股热血往上冲,朝着他大声喊道:“那是我的东西,还给我!”我大声地喊着,脖子上的青筋直露,结果还没有伸出手,旁边就飞来一脚,那个臭烘烘的大汉老江将我给踹到在地,哼声说道:“嘿,这小兔崽子倒还挺横,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境况么?”
这家伙好像看我不爽,话儿没说两句,直接上来就踹,我挨了两下打,也知道自己斗不过这一伙人,于是蔫了,蹲在那里不说话。
我沉默,那人显得更暴躁了,又要过来踹,结果主审我的那年轻人王朋过来拦住了他,好言相劝道:“好了,好了,老江,杨二丑是杨二丑,他是他,你瞧他才十三四岁,未必能做什么恶事,先审一审再说,你看好不?”
老江这脾气火爆,但是却挺信服王朋,摆了摆手,到旁边去喝水去了,留下了王朋,蹲在我的面前,仔细地打量我。
他打量我,我也打量他——这个做事沉稳的年轻人并没有多大,恐怕也就只有二十岁左右,眉毛往上扬,眼睛黑亮,显得很英气,嘴唇含着笑,轻声问我道:“你好,我叫王朋,你应该听他们叫过我了,能自我介绍一下么?”
我盯了他一会儿,被他嘴角那微笑感染了,心情舒展一点,从喉咙里面迸出话儿来:“我叫……陈二蛋——你们是做什么的?”
“很好,不错的开始。”王朋点了点头,然后直接忽略掉了我后面的问题,而是再次问道:“这个牌子,是我一个朋友的,却不知道怎么落到了你的手上,能告诉我它怎么来的么?”
或许是有了先前那熏臭汉子老江的对比,让我感觉面前的这个年轻人真的很不错,于是也放下了浓重的戒心,闷声闷气地说道:“这不是抢的,而是我一个朋友给的。”
“朋友?”王朋的脸上有了一丝紧张,一把抓住我的手,问道:“什么朋友?”
我瞧见他好像认识这银牌子一样,心中一动,直接说道:“努尔,梁努尔,我的一个好朋友,是他给我的。”这话说完,果然不出我所料,王朋激动得直接站了起来,然后又坐下来,拉着我的手说道:“你居然认识努尔,哈哈,这天底下的事儿,未免也太巧了吧?能告诉我,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么?”
瞧见他那灿烂的笑容,我也咧开了嘴来,把我当初与努尔相遇之事,一五一十地跟他讲了起来——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瞧他这模样,好像跟努尔是朋友一般,那么我把事情一摆清楚,他们说不定就会把我给放了。
听完我和努尔交往的经过,王朋有点儿没有反应过来,愣了好一会儿,才好像是突然醒悟过来,问我说道:“这么说,你其实就是这附近的村民?”
我点了点头,说:“对,我家住在麻栗山龙家岭,我爹是……”
我说道一半,打住了,然后跟他确认道:“你们是……”我大概猜到了对方的身份,然而还是有些心虚,对面的王朋笑了,从兜里面掏出一个黑色的本本来,封面印着国徽,翻开正面第一页,却是他的黑白标准像。我还打算瞧仔细,他却宝贝地收了起来,然后笑着跟我说道:“我们呢,是国家的人,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要抓那穷凶极恶的歹徒杨二丑,你若有什么消息,尽管告诉我。”
他这话儿说完,我激动得几乎跳了起来,瞧见旁边的老江又要走过来踢我,立刻蹲下,大声喊道:“太好了,你们终于来了。我叫陈二蛋,是麻栗山龙家岭的人,我爹是陈知礼,村子里面的赤脚医生,我半年前被杨二丑掳到了神农架,一直想逃走,这回可算是得救了!”
我激动得不行了,拉着王朋就说了一大堆,他摸着手上那努尔送给我的银牌子,又问了我几句,然后回头喊那个矮个中年人:“张队,这里有点情况……”
张队长正在篝火中间查看昏迷过去的杨小懒,听到王朋的喊声,走过来,听王朋说了几句,他皱着眉头,偏头喊道:“叶凡!”
一个戴着啤酒瓶子般厚的眼镜男走了过来,双腿并拢,立正道:“张队,什么事?”
“半年前龙家岭报案的那个赤脚医生,叫什么来着?案子是你跟的,你来说说看。”张队长平淡地说着,那个眼镜男扶了扶厚重的镜框,郑重其事地说道:“案子的确是龙家岭的赤脚医生和一个老猎手报的,赤脚医生叫做陈知礼,老猎手叫做罗曲奇,当时的确是失踪了一个小孩儿,疑似被杀害了,叫做陈……二蛋!”
我举着手,大声叫道:“我就是陈二蛋!我就是那个失踪的少年,我没有死,而是被他们带到了神农架的一个山洞里,凭着给他们打杂,干些活计,才活到现在。我一直都想跑,跑了两次,被打得下不了床,才罢休……”
我开始哭诉起了痛苦往事来,张队长邹着眉头,听了一会儿,然后把目光投向了旁边的王朋,想听取一下这个手下的意见。
王朋看了我一眼,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指着东边说道:“反正这儿也靠近西熊寨,不如我们歇息一晚,明天找人问问,不就清楚了么?”
这个年轻人说话的声音不重,但是却能一锤定音,张队长点了点头,说行,就这样吧。说完他又转到了杨小懒那边去,离开之前,轻飘飘地说了一句:“看他也没有什么威胁,先把绳子给解了吧,免得勒坏那孩子的手。”
他这话说得漫不经心,然而我却感受到了里面的关心,瞧着王朋拔出一把刀来,给我解绳子,眼泪水不知不觉地就流了下来。
当夜篝火很旺,我躺在王朋给我归拢的干草丛中,那是我这么久来,睡得最踏实的一觉。
早上我被一阵鸟叫给吵醒过来,伸了一个懒腰,感觉碰到了谁,扭过头去,瞧见那个对我很不爽的老江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咕哝道:“嘿,这死小子居然没跑啊,害我昨天没睡好觉……”他爬起来走向别方,我站起身来,瞧见昨天的那几堆篝火余烟袅袅,周围的人都起身了,收拾起周围的东西,活力十足,仿佛一天的美好即将到来。
王朋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跟我问好,然后说道:“老江他家人受过杨二丑的荼毒,所以脾气难免有些暴躁,不是针对你的,别放在心上。”
尽管我还没有证实身份,但是这个年轻人的友好,还是让我感到特别的惬意,十三岁的我长得跟个小大人一样了,特别需要认同感,所以也故作沉稳地点了点头,说没事的,我了解。王朋瞧见我这副模样,哈哈一笑,转过身去张罗了。
没多久,这儿总共是三个人都差不多收拾妥当了,然后开始往东行走,我虽然没有被捆着,不过还是有人专门负责监视我,而杨小懒则被一个五大三粗的妇女给背着,一颠一颠儿。
往东行,走了两个多小时,前面突然出现了一个河湾子,朝阳照耀下,银色带子一般,这伙人有派出人去打尖,这会儿回来了,还带来几个穿着苗家土布的男子来,双方见礼,颇有些乱。
我走在后面,瞧不见,努力探着脖子往前瞧,结果冲出一个身影来,一把将我给紧紧抱住了。
第四十六章 老友重逢
抱着我的这个人,是不能说话的哑巴努尔。
这是一个久违的拥抱,包含着最真挚的友谊,和浓浓的关心,是我在麻衣老头手下低声下气、苦苦挣扎的时候,所不能够感受到的。
这就是所谓的“尊严”。
在此之前,很多人都以为我命丧于麻衣老头之手,努尔也得到了消息,如今瞧见我死而复生,十分的激动,我们两个紧紧搂着,热泪直流,旁人都瞧出了我们之间的感情,并不打扰,任我们将情感宣泄出来之后,王朋走了过来,将那块银牌子递给了我,笑着说道:“既然有努尔证明你的身份,那么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二蛋,欢迎回来!”
我握着那块银牌子,看着王朋宽厚的笑容,心中无限温暖,而旁边的人也都过来拍我的肩膀,无论是那个领头的张队,还是先前对我横竖看不顺眼的老江,脸上都露出了笑容来。
在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心里面欢喜得都快要炸开了,然而更加让我惊喜的事情却接踵而来。
一个瘦小的身影从树上跳了下来,冲入了我的怀中。
我摸着又肥了一些的小猴子胖妞,高兴得几乎都要跳了起来,旁边的哑巴给我比划一番,我才晓得,当日胖妞被麻衣老头父女甩脱了之后,去找回了我爹,但是它不愿在我家待着,又重新进了山里,后来它遇到了哑巴,因为相互之间也有些渊源,然后就暂时留在了这西熊寨里,却没想到我竟然会出现,于是便带着它,欢喜地跑了过来。
人生四大喜,他乡遇故知,这死里逃生、久别重逢,自然是让人欢喜得心中要炸了,不过总在这田坝前一直待着,也不算是个事,于是苗寨的人领着我们往寨子里面走。通过旁边的王朋介绍,我才晓得虽然有很多苗寨子与世隔绝,但毕竟跟很多修行中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倒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般冷淡,当年的蛇婆婆一人尽灭日本勘测队,名声大震,后来有人慕名而来,彼此相交,倒也成了朋友。
王朋的师父便是其中一位,他和哑巴自小就认识,所以认得我的这银牌子,昨天才没有让我吃苦头。
西熊寨是一个藏在山窝窝里面的寨子,放眼一看,全是梯田,阳光洒落水田上,金灿灿的光芒连着半天的天,进了寨子,和外面的村子差不多,不过建筑似乎陈旧一些,而且时新的东西几乎都没有,让我晓得偏安一隅,避世不出,看似自由自在,其实反倒是失去了许多发展的机会。不过我不说,随着众人的脚步,一直来到了寨子的宗堂鼓楼前,早前有人联系了,这边也有人接待,桌子一排摆开,大碗的苞谷酒,大块的肥肉,载歌载舞,热闹得很。
我在这一群身穿苗族服饰的寨民里面,开始寻摸着传奇人物蛇奶奶的声音,结果愣没有看到能够对应得上的,后来一问,才晓得蛇奶奶这些年生病了,一般都不会露面。
押送我的这队人马里面,似乎就王朋跟苗寨的人挺熟,其他的人也是第一次来,不好乱走,在宗堂鼓楼旁边安排了一顿饭,全部都是饱满油光的黑糯米,然后是大块的肥猪肉,有些人吃不惯,尝几口便停住了,然而我却是好久没有吃到这种饭菜了,一连吃了三大碗,最后噎得直打嗝,这才罢休。
王朋他们这队伍,对外统称工作队,是国家的人,而哑巴他们寨子出面的又是头面人物,双方在一起有很多事情要谈,哑巴和王朋作为牵桥搭线的人物,必须在场,而我呢,就给安排在了旁边的一个小房间里,因为确定了我只是受害者,而不是杨二丑的同党,所以没有受到特别的关照,也没有人过来监视我。
没人管我,我倒乐得清闲,跟胖妞在一起,像个小孩子一般玩儿。
瞧着胖妞那憨态可掬的模样,我整个人的情绪便已经从先前麻衣老头的阴霾中走了出来,不由得想起了当初青衣老道说过的一句话:“有时候,动物比人还可爱。”
我跟胖妞两个玩了好久,不一会儿哑巴也进来了,跟我比划了一下,还没有谈几句,王朋就过来了,说张队长找我。
我没有拒绝的权力,于是跟着他一起到了旁边的一个房间,瞧见里面只有张队长一个人,而旁边的木床上面,则平躺着杨小懒的身体。瞧见我进来,他一丝不苟的脸上勉强地挤出了一丝笑容,然后闷声说道:“昨天一战,众人埋伏,严防死守,结果还是让杨二丑给逃了。这家伙是个极度邪恶的人物,你估计也知道,所以有一些事情,我想向你了解一下……”
了解案情,我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然,为了保护自己,我也没有说关于杨二丑留我,是因为换魂之事。
当我把这前因后果讲清楚的时候,张队长的眉毛又皱了起来,问我道:“你是说,杨二丑带了十二头僵尸,还留了十来头,放在神农架老巢?”我点头称是,只晓得大概区域,不晓得具体位置,他问了一下当时的情况之后,就没有再追问,而是将从我身上搜出来的三件物品,一把小宝剑、一个符袋以及一颗黑黝黝的珠子摊出来,问起了来历,前两者是别人相赠,而后者则是麻衣老头自墓中而得,我坦然说起,张队长倒也爽利,直接将小宝剑和符袋交还给我,然后把那黑珠子收起来。
做完这些,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小同志,目前基本上已经确定了,这儿基本上没有你什么事,不过以后有需要,还是希望你能够配合。
这是自然,我忙不迭答应,郑重其事地跟张队长握手,离开的时候,我瞥了一眼旁边昏迷不醒的杨小懒,下意识地问道:“张领导,她怎么了?”
张队长虽然有些意外,不过还是认真地给我解答:“她啊,我找队内的专家问了一下,说她是有些失魂了,不过不要紧,等出去了,我们会有专门的人员来对她进行处理的。”他挥了挥手,有些心不在焉,我虽然还想提醒他一句,后来想人家是领导,是专家,哪里会容我一个小孩子胡乱插嘴,就闷了下来,然后离开。
下午的时候,我瞧见工作队只留下了王朋和老江,其余人再次出发,应该是去找我所说的僵尸去了。
然而晚上的时候他们回来,却是一脸扫兴,张队长又找我确认了一下,然后没有再说了。我回来的时候听到王朋跟哑巴讲,说他们去的时候,扑了个空,不知道是麻衣老头给转移了,还是那个地包天弄的手脚。十二头僵尸是一个隐忧,让人实在放不下心来,所以工作队暂时决定不走了,先在这麻栗山附近盘查一下,免得让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收到威胁。
西熊苗寨有吃有喝,还有我的朋友,哑巴和新交的朋友王朋,以及小猴子胖妞,我倒也没有太多的抱怨,只不过有一些想念家人,归心似箭。
哑巴告诉我,让我放心,他已经找族人传信到龙家岭去了,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回来的。
他这么说,我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当晚被哑巴和王朋找去他家喝酒,凛冽的苞谷酒喝到喉咙里面,火辣辣的,到肚子里,整个人像烧起来了一般,不过没一会儿,浑身暖洋洋,人直打飘,我没喝几口便有些上头,不知不觉,人就是醉眼朦胧起来,然而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从后面冲过来,一把将我给拉了起来。
第四十七章 胖妞出事了
我喝得正酣,突然来这么一下,酒顿时就醒了三分,不过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就被人给紧紧抱住,大声喊道:“哎哟,二蛋,真的啊,你娃还活着呢!”这话儿还没有落,旁边又想起了更大的一声嗓门:“二蛋,你真的没死啊,太好了!”
抱着我的这个人劲儿十分地大,我努力了好一会儿,才将其推开,抬头一看,却是撵山狗,而旁边的那个,正是我儿时的小伙伴罗大屌。
哑巴告诉我,说他已经叫族人去龙家岭报信了,我没有想到居然这么快就回来了,而且撵山狗和罗大屌是一起来的。在外面这半年,我担惊受怕,只有思念家人,才是我唯一的寄托,此刻瞧见他们,就好像看见了我的父母亲人一般,流着泪水放声大喊,宣泄自己的情绪。过了好久,王朋和哑巴请这父子俩落座,我才想到问起我家里的情况。
撵山狗有些激动,脸通红,说上次离别之后,他们跑回去报了案,国家也来了人,调查的结果很不乐观,村子的人都以为我已经死在了那儿,当时都准备办丧事了,不过我爹不答应,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才拖下来。这次得了消息,我爹本来也想过来确认的,只可惜他走不通山路,于是撵山狗便带着自家儿子,先过来探路了。
撵山狗擅长翻山越岭,却拙于言语,不过他这稍微讲了几句话,我却能够想象得到当初得知我死去的时候,我家里面的情形。
当时的他们,应该是生活在悔恨和绝望之中吧?一想到这儿,我心中对麻衣老头和杨小懒本来还有些香火之情,此刻全部都消弭于无形之中了——这世间,无论是谁,做什么事,都不能够以伤害我的父母为前提。
撵山狗他们深夜来访,走了一天的路,也是精疲力竭,聊着天,哑巴弄了点儿饭菜,他们随便吃一点之后,便安排他们去歇着了。王朋瞧见我听到了家里的消息之后,又是亢奋,又是激动,恨不得立马回家,于是站起来,拉我坐下,又给我倒了一杯凉水,逼我喝下,瞧见我眼神开始凝聚之后,这才说道:“二蛋,我长你几岁,算是兄长,有些话呢,不知道该不该说?”
当时我们是围着哑巴家的灶房一起吃饭喝酒的,就三人,苗寨子的灶房是中间挖一土坑,里面燃着柴火,烟熏火燎,环境并不好,然而我却至今难忘——王朋在那儿,对我说出了一番几乎影响我人生的话来:“二蛋,张队他们今天去找了十二僵尸,结果没有发现,这说明杨二丑逃走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我摇头,而王朋却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一双眼睛认真地与我对视,平淡地说道:“二蛋,你其实也并没有说实话,对么?”
瞧见他这般笃定的模样,我莫名就是一阵心慌,正要辩解,然而他却不容我质疑一般地挥了挥手,满不在乎地说道:“你不用告诉我,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这个不要紧。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应该会被杨二丑给盯上了,这个时候的你就是个炸弹,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那么就会延祸家人——所以,我只想问你一件事情,从此之后,你将何去何从?”
王朋平淡的话语,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我本来还有些懵懂无知的心中掀起了波澜来。
对啊,我是麻衣老头生存下来的希望,如果没死的话,那么他一定是会卷土重来的,他虽然畏惧国家的工作队,但是对于我,却是随意拿捏,对我的家人也是,如果我要是回了家,被他撞到,以他那残暴狠戾的性子,几乎百分百都会拿我父母做文章。所以我一回家,虽然解了相思之苦,但是却会牵连家人,要是如此,我又何必回去呢?
然而我如果不回去的话,我能去哪儿?远走他乡,隐姓埋名,还是待在这个苗寨子里面,跟哑巴搭伙过日子?
王朋瞧见我茫然无措,拍了拍手,示意我坐下来,然后很认真地问我道:“二蛋,努尔告诉我,说你年少时遇过异人,学过道法,这事情是不是真的?”我点头,也不相瞒,将我所学的东西讲给他听,王朋没有深究,而是哈哈一笑,指着哑巴说道:“你知道我们这一次来西熊寨,除了落脚之外,还有别的事情么?”
我愣住了神,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不是说要查实一下我的身份么?”
王朋善意地笑了一下,说要落实你的身份,其实非常简单,去龙家岭问一下,就知道了。这次我们过来,是想让这一片寨子能够走出大山,和外界一起交流,帮助寨民们能够过上更好的日子,同时,也会邀请一些人加入我们,为了和平,为了人民安康,而共同奋斗。所以呢,努尔这一次也会跟我们一起出山……
我看了努尔一眼,他含笑着点了点头,然后用手比划,说王朋讲的没错,他会加入工作组所属的相关部门,以后会为国效力。
“为国效力”,这是一个神圣的字眼,让人听了热血沸腾,我不由得露出了羡慕的目光,然而这个时候,王朋却把手搭在了我的肩上,沉声说道:“二蛋,你的事情,我找张队长谈过了,他觉得你现在的情况很特殊,一来是有家不能回,二来呢有着一定的技能,所以我和他愿意成为你加入组织的介绍人,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呢?”
王朋说得很认真,我的心中却是波澜四起,那个时候的我才十三岁,年纪太小,根本想不了太多,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所以瞠目结舌,没了话语。
王朋瞧见我没有欢呼雀跃,也没有立刻表态,倒也没有再多说什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不急,这几天,工作组得搜寻那些僵尸的下落,不会离开,而后估计还会让你带路前往杨二丑在神农架的藏身之处,完毕之后,你会获得自由。所以这些日子里,你好好地考虑一下,不要有心理负担,即使不加入也没关系,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对于他的开明,我表示了再一次的感谢,我们又喝了一会儿酒,这时外面有人叫王朋,他也没有停留,跟我说了一声便离开了。
这个温和的年轻人离开之后,我又问起哑巴的意见,他笑了笑,跟我做手势,希望能够与我一起并肩而战。
我依旧还是没有决断,总想着先见过我爹娘,再决定后面的事情。
哑巴并没有劝我,而是拉着我的手,开始了劝酒。我们两兄弟好久没有见面,此刻也无人打扰,几乎不用怎么讲,气氛就很不错。这苞谷酒都是自己酿的,熏香扑鼻,一开始喝不惯,几口之后,感觉喝下的不是酒,而是琼浆玉液,肚子里暖。我喝得有些多,扭头去找胖妞,想要给这小猴子也尝一尝这好酒,然而找了两圈,都没有瞧见那小家伙的身影,于是作罢。
胖妞在西熊寨待了小半年的时间,应该不会出什么岔子的,我当时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