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破产我组男团出道了_分卷阅读_258

  马丁被激到了,当即就跑到乐器前,先将自己的小提琴一放,然后拿起了一架吉他,等到拿起他才发现这吉他是什么牌子,顿时手一僵,有种自己抱着一块金子感觉,拿着也不是放下也不是。
  这小孩在这边应该也是有些名气的,人群中有好事者吹了声口哨,起哄道,“马丁,快手里拿着十二万美元的乐器呢,快拿好别摔了,摔坏了你可赔不起!”
  “我赔得起!”马丁涨红着脸反驳,少年这么吼着,却明显是心虚的。
  他佯装没事的咳嗽了一声,满脸都是少年意气的攻击性,眼神挑衅的睥睨场中,手却老老实实的将吉他抱好,生怕它掉地上,这东西要真摔了,他赔得起,但肯定是要倾家荡产去赔了。
  他道,“来吧,我让你们知道知道小爷一个拉小提琴的,弹吉他也比他厉害!”
  他视线鄙视的扫了扫约翰逊,约翰逊要炸,就听An疑惑的说了句,“为什么要跟约翰逊比?一般学几年的都比他厉害。”
  约翰逊的音乐素养公认的全团最差,学最简单的吉他都学了好多年。
  约翰逊心头一梗,感觉受到了暴击,捂着心口谴责的看An。
  An毫无所动,并且挥出致命一击,“难道我说的不对?”
  约翰逊:“……”他觉得自己这个垃圾队友为音乐废寝忘食饿死的死法也不错。
  马丁也是话一梗,无措了一下,瞥向叶南重,迟疑道,“你、你会吉他吗?”
  叶南重正欣赏着约翰逊熊孩子被An这个天然黑暴击之后生无可恋的表情,突然被点名,眉头扬了一下,点头,“我会。”
  “好,那就你!”马丁拨了一下弦,再次露出挑衅的表情,“我要证明我的实力!”
  叶南重饶有兴趣的看着马丁,他看得出来,An对这个小孩的能力还是很认可的,被一个有实力的小屁孩挑衅,叶南重倒是没放在心上,但周围却起哄起来。
  不管是哪一国家的人,都是喜欢看热闹的,马丁少年在他们的起哄中,神情越来越不可一世,调了调吉他的音,直接就开始弹了一个小片段,还特别心机的用了些技法,就显得分外不明觉厉。
  一曲完毕,他举手对着叶南重遥遥做了个开枪的手势。
  “嘣。”马丁眯着一只眼,邪肆的笑着,眼角眉梢都带着轻蔑和挑衅。
  叶南重眉头一挑,笑了起来,挽起袖子缓缓道,“OK。”
  这就是同意了比试,周围又是一阵欢呼。
  “喔嚯~”约翰逊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吹了声口哨,还自告奋勇的拿了根小棍子站在中间当指挥家,被An拍了一下后脑勺。
  叶南重背起另一把吉他,调了调音,又把话筒调高了一点,看着马丁,压低了声音笑着用正宗的伦敦口音说道,“小朋友,等会输了可别哭啊。”
  马丁先是被他从话筒里传来的声音给苏了一下,然后红着耳朵暴怒的瞪他,“你才是小朋友,你才会哭!”
  他说着低头就是一阵扫弦,激烈的前奏带动围着的人的情绪,这首歌是一位国际女歌手的歌,传唱非常广,因为节奏和鼓点非常劲爆的关系,秀场、酒吧等各个地方都会使用到这首歌。
  叶南重也知道这首歌,就跟某些神曲一样,前奏一起非常洗脑,容易跟唱。
  他挑了挑眉,正对上马丁飞扬过来的视线,低声笑了笑:小孩这是打算给他一个下马威?有点意思。
  叶南重从出道开始人气就不低,EM更是质量和热度的代表,除了两年前在CJYY上跟自由人那次针锋相对的比拼之外,他还从来没碰上过会这样不遗余力挑衅他的人,他一直被压在内心深处的,那种对于音乐本能的傲慢顿时流露在脸上。
  可惜,马丁少年能力尚可,比得过约翰逊,却摸不到An的边,更别说如今在音乐中沉浸三年多,早已经蜕变了的叶南重。
  叶南重接着马丁的和弦中途变调,开口就唱,“你们的名字曾闻名世界,上亿的粉丝等着你的召见,王者莅临也不过是这样的场面……”
  EM《Future》是他们目前最出圈的歌,出圈到单凭着这首歌就给他们带来了上亿的销售额,也多亏GOD的福,他们的这个亚洲天团可不是说笑的,即便是在欧美也是有一些的。
  叶南重一开口,就有人听出来了,“哦,是disGOD的歌。”
  “GOD权旭敏”“disGOD”“EM”这种种议论声在人群中此起彼伏,声音明明很小,却汇聚成一道洪流,成功乱了马丁的调。
  少年眉头微微皱起,顿时就想要抢回来,也学着叶南重的操作打算开口唱歌。
  叶南重余光瞥见他的动作,可一点都没打算给他留机会,手指一轮,又开始变了个调,音乐变得舒缓煽情起来,压低了声音对着话筒道,“接下来这首歌,是我创作给我已经故去的家人的歌,它还没有上架,也是我第一次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演唱,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手机明了又灭,我坐在窗台前,酒杯微微摇晃,睡意像穿了洞的墙,哀悼、音乐、朦胧、呜咽。云层有月雾蒙……”
  简单的吉他和声,衬托出叶南重漂亮的音色,他带着技巧的演唱,瞬间让边上的欢呼声像按了暂停键一样变成了一片安静,他们怔怔的,安静的看着场中那个二十出头的男人,低垂着睫毛唱着这首歌。
  他脸上带着清清浅浅的笑,却因为他沙哑的声音变得更加悲伤,连阳光都透过树叶的缝隙,调皮的落在他侧脸上,落下温暖而伤感的斑驳光影。
  浓烈的色彩,美的让人鼻子发酸。
  他们或许没有记住这个东方面孔,但肯定记住了这个旋律,记住了这一刻连光影都在为他妥协的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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